原标题:金溪县发布《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来源:九派新闻
9月30日,金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金溪县林业局、金溪县公安局、金溪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并公布火警报警电话。
《通告》明确,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全县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杆,禁止吸烟、野炊和烤火,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金溪县林业局:刘赛辉
【来源:抚州市林业局_林业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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