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因未履行审议程序收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红日药业因未履行审议程序收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2024年09月29日 13:27 财中社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9月29日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的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红日药业,300026)及其相关高管姚小青、郑丹、杨伊因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而受到监管措施。此次关联交易金额高达5591万元,涉及与甘肃佛慈红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的交易。

公告指出,红日药业在2023年未及时披露该关联交易,导致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多项条款。监管部门强调,红日药业的董事会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同时,所有董事会成员需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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