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亦鼎基金负责人海涛出具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对亦鼎基金负责人海涛出具警示函
2024年08月27日 16:22 财中社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8月27日电 2024年8月26日,浙江证监局对杭州亦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此次处罚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存在买卖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股权代持及出售高管资质等违规行为,且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虚假信息,涉及与私募基金管理冲突或无关的其他业务。

此外,海涛未能配合监管部门履行职权,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款。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海涛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监管部门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改正,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海涛如对该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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