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鲸财富因违规行为被罚36万元,法人倪心刚被罚款21万元

巨鲸财富因违规行为被罚36万元,法人倪心刚被罚款21万元
2024年09月20日 15:36 财中社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9月20日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于2024年9月20日(发文日期)发布的公告,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巨鲸财富”)及其法定代表人倪心刚因多项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此次处罚主要涉及未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挪用私募基金财产以及未按照合伙协议披露投资信息等问题。

经调查,巨鲸财富未按规定对五家私募基金办理备案手续,且挪用湖州鲸恩合伙企业的资金380万元用于向第三方借款。此外,巨鲸财富还未按合伙协议向投资者提供年度财务报告,且未及时披露项目进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基于这些违法事实,监管部门对巨鲸财富处以36万元罚款,对倪心刚给予警告并罚款21万元。

巨鲸财富及倪心刚在申辩中表示希望从轻处罚,但监管局认为其违法行为的持续性和社会危害程度不容忽视,因此决定维持原处罚。巨鲸财富和倪心刚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并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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