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的邻居苏女士由于刚用老房作抵押,买了套宽敞明亮的新房,每个月要还近两千元贷款,手头很紧。可她恰恰还要筹笔大款急用,这可愁坏了她。结果,还是建行北京分行开办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帮了大忙,因为该业务规定可以用同一抵押物再贷款。更奇的是,当记者去建行北京分行采访时,得知一位外企的王先生竟然用账面上只有500多元的龙卡,贷出了“龙卡信用贷款”的最高额度2万元。
这两件事在以前恐怕连想也不敢想。一个抵押物贷两次款,银行会冒如此高的风险而“送钱”?信用卡的低余额贷出高面值,银行会做“赔本的买卖”?当记者向建行主要负责这项工作的梁先生询问时,梁先生的充足理由让记者相信,各大银行正在寻找途径,突破信用“瓶颈”,为借款人提供更多、更方便的金融贷款服务,也让贷款人逐渐培养自己良好的信用记录。梁先生首先分析了老百姓的贷款特点。许多普通老百姓贷款,其实不一定需要几十万、上百万的高额贷款,主要也是几万元的资金周转。这种贷款如果只能用质押(即政府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建行北京分行的定期存单等)、抵押(有产权的房屋)作担保,手续比较烦琐,时间也比较长。而单纯考查个人信用,也需要个人收入、职业、家庭负担等许多个人信用资料,对不了解贷款手续的人,准备资料也得花费不少时间。所以,建行一直在考虑,怎样通过借款人已经与银行打过交道的背景,及时解决借款人的燃眉之急。梁先生还补充到,对大额不管用途的个人综合贷款,银行还要用质押、抵押、第三方担保等担保形式。建行北京分行之所以大胆地推出“个人综合贷款”中的“信用贷款”,正是考查了借款人的信用。“同一抵押物再贷款”,实际上就是考虑到贷款人第一次贷款时的信用。贷款人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并且有还款能力。由于没有完善的信用制度,需要办理抵押变更手续。为了减少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比例上也加以严格规定:借款人本次贷款额度和抵押贷款之和,不超过抵押物估价的50%。而“信用卡透支”,也是有信用前提的。银行利用可以掌握个人消费的便利,考查贷款之前6个月借款人的情况,看他每个月的消费情况,判断借款人是否有偿还能力,然后按借款人每个月的消费水平贷款。
建行在开办该业务的短短一个月,就在朝阳、长安两个试点行发放贷款58余笔,总额达七百多万元。看来,虽然北京尚未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但各大银行已经在信用贷款上做起了“大文章”,在防范风险和服务客户之间寻找最佳的结合点。建行的办法就是用能调查到的历史记录来判断信用。北京人也该早做打算,像已建立信用制度的上海人一样“珍惜”自己与银行打的每一次“交道”。(孙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