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改范围扩大

输配电改利好企业:打开300亿减负空间
输配电改利好企业:打开300亿减负空间

不过也有民营企业人士表示,从输配电价改革中获益更多的是国企,民企用电大户不知道怎么参与,很难进入到受惠的行列,很想通过参与改革降低电力成本。[详情]

第一财经日报|2016年03月30日  02:41
人民日报:过去电网两头吃差价今后不能了
人民日报:过去电网两头吃差价今后不能了

改革前,电网企业在卖电和买电两头都具有决定的支配权,从而形成了“双重垄断”;改革后,电网企业只能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收取过网费。[详情]

综合|2016年03月30日  07:36
今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新增12个省份电网
今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新增12个省份电网

输配电价改革以后电价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透明”,一个是在市场上,用户和发电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是透明的,通过直接签订合同或者市场竞价。[详情]

新华网|2016年03月29日  10:24
发改委:2017年输配电价格改革覆盖全国
发改委:2017年输配电价格改革覆盖全国

张满英透露,在去年6个省级电网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已经发文部署了对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包括区域电网部署了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2016年03月29日  12:04
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提速 4主线掘金受益股
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提速 4主线掘金受益股

输配电重点在改变电网运营模式以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这是形成“多买方——多卖方”市场的先决条件,输配电价改革的推进,将为电改打下坚实的基础,推动电改的全面前行。[详情]

和讯网|2016年03月29日  14:12

特别策划

输配电价改革来了!30秒图解带你看懂
输配电价改革来了!30秒图解带你看懂

30秒图解,让你看懂输配电价改革到底是神马?又有啥好处?……输配电价其实相当于高速公路的“过路费”。[详情]

|2016年03月29日  13:50

分析评论

专家:输配电改试点强化对电网成本约束
专家:输配电改试点强化对电网成本约束

搞了输配电价改革就会依据不同类型用户,对电网成本耗费的不同来分别核定不同的价格,只有价格公平合理了,用户使用电网的时间才会合理。[详情]

新华网|2016年03月29日  10:24
人民日报评输配电改:过去电网两头吃差价今后不能了
综合 | 2016年03月30日 07:36
输配电降价超300亿背后:民企难以进入受惠行列
第一财经日报 | 2016年03月30日 02:41
盘点新电改一年来都出台了哪些政策
《能源》 | 2016年03月29日 17:23
发改委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实录)
发改委网站 | 2016年03月29日 16:48
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落地
发改委网站 | 2016年03月29日 16:25
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提速 4主线掘金受益股
和讯网 | 2016年03月29日 14:12
发改委:2017年输配电价格改革覆盖全国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6年03月29日 12:04
国家发改委输配电价改革发布会文字实录
中国网 | 2016年03月29日 11:31
发改委: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降价空间达55.6亿
新浪财经 | 2016年03月29日 11:17
发改委:力争2017年电价改革在全国覆盖
中国网 | 2016年03月29日 11:11
人民日报评输配电改:过去电网两头吃差价今后不能了
人民日报评输配电改:过去电网两头吃差价今后不能了

  首批试点五省区输配电价按“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确定 电网企业告别双重垄断(经济聚焦) 本报记者 刘志强 来源:人民日报 核心阅读 ●改革前,电网企业在卖电和买电两头都具有支配权,从而形成“双重垄断” ●改革后,电网企业只能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收取过网费 说起电力体制改革,业内人士常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来概括:放开两头,是指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管住中间”,则指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确保其公平开放。 自2014年深圳试点“破冰”以来,输配电价改革在我国稳步开展。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复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等五省区省级电网在首个监管周期(2016年—2018年)内的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宣告我国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落地,初步建立了以电网准许成本为基础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3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这一改革的具体进展。 变间接监管购销差为直接监管收入、成本、价格 输配电价改革对监管方式的最大改变是什么?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分析道,没有进行试点以前,电价监管采取的是政府核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的管理办法,对电网购销差进行间接监管;改革之后,监管方式转变为以电网的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价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方位直接监管,对电网企业的成本价格监管更加科学、规范、透明。 不同监管方式之下,电网企业盈利模式也完全不同。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吃两头”,而作为典型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电网企业在卖电和买电两头都具有决定的支配权,从而形成了“双重垄断”;改革后,电网企业只能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收取过网费。 改革将带来什么?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表示,改革既实现了电网企业监管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强化电网企业自我约束,也有利于电网企业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还有利于推动电力市场交易,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条件。专家表示,新的盈利模式将推动电网企业通过重新定位电网功能和收益机制,使管理目标更清晰、更注重提高效率。 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55.6亿元 从目前的试点效果来看,改革确实有效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 去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成5个联合监审工作组,交叉开展对试点省级电网公司的成本监审。五个省网公司合计上报2014年输配电成本约1004亿元。监审之后,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元,核减比例平均约为16.3%。 国家发改委表示,从监审结果分析,输配电成本予以核减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折旧年限按照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中值考虑,相应拉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降低折旧费;按相关性原则,剔除了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资产和费用;电网企业职工薪酬也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定的工资确定,并在监管周期内基本保持了零增长。 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试点省份根据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一个监管周期内新增投资,以及准许收益率,计算出监管周期内各年度的准许收入;将准许收入分摊到不同的电压等级,并根据对售电量的预测,测算出输配电价。如此算来,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合计55.6亿元。这部分空间全部用于了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也有效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 此外,试点地区还建立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张满英告诉记者,一方面,电网企业在核定准许成本基础上节约和降低的成本,可以在电网企业和用户中间分享;另一方面,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对电网的管理、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达到规定目标的予以奖励,没达到目标的要惩罚。 改革范围将扩大,力争明年底前覆盖全国 下一步,输配电价改革会走向何方? 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今年,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将新纳入试点。由此,输配电价改革将覆盖全国一半以上的省级电网。2017年底前,力争全国全覆盖。 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健全。“因为涉及重大监管模式的转变,确实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张满英列举道,这些问题包括如何既防范电网企业过度投资抬高价格又避免投资不足造成电网运行效率低下,如何解决一些偏远省份输配电成本高而电价承受能力低的问题,如何将输配电价分摊到不同电价等级、不同用户的问题,如何妥善处理对居民、农业用电的交叉补贴问题等等。 监管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国家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整理、分析电网企业投资、电量、财务等数据,借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电价监管机构的经验,努力做到管细、管好、管到位。 电力市场建设将进一步加强。据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完成的地方,还将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电力市场建设进程,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市场交易规则,逐步扩大市场形成电价的范围,“电力市场建设到哪里,电价就放开到哪里。”张满英说。[详情]

输配电降价超300亿背后:民企难以进入受惠行列
输配电降价超300亿背后:民企难以进入受惠行列

  【推荐阅读】 人民日报评输配电改:过去电网两头吃差价今后不能了 盘点新电改一年来都出台了哪些政策 300亿减负空间:输配电改利好企业 林春挺 张旭东 输配电价改革正在结出果实,在明年覆盖全国后,有望在更大范围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 国家发改委在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在会上接受媒体提问时称,输配电价改革力争2017年扩大到全国。 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在电改推动的市场化进程中,因为总体供需环境宽松,通过市场交易、直供电等,电价还有下调空间,释放的红利还将更多。”有能源官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张满英说。而按照试点5省区55.6亿元的降价空间计算,全国推行输配电价改革在输配电环节至少能压缩出超过300亿元的降价空间。 去年剔除“无关成本”160亿元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发改委不久前下发的《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称,要“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通知》明确,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输配电价改革最先在深圳、蒙西试点,2015年第一次扩容到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今年进一步扩容到上述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根据国家发改委昨日的介绍,目标是在2017年输配电价改革覆盖全部省级电网。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施子海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电力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推进市场化。输配电价改革就是“管住中间”的关键改革措施,目的是转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打破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 事实上,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换言之,改革就是要管住中间这部分“过路钱”,利用成本监审等措施,去掉与输配电环节无关的成本,最终核定输配电价水平。 当被问及输配电价改革“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时,张满英昨日称,通过交叉监审,去年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元,试点的五个省区核减比例平均约16.3%,核减后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那么,如何理解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这与人们熟知的企业会计成本又有何不同? 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张粒子昨日称,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其实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核定电网企业用于输配电服务的合理费用。 “两个关键词,第一个是用于输配电服务的,第二个是合理的费用。”张粒子说,“与电网企业的会计成本的主要区别,第一个就是严格与输配电服务相关,与输配电服务不相关的成本要剔除掉,不能放在定价成本里用于定价;第二个是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该符合输配电服务的需求,不符合需求的也要从定价成本里剔除;第三个是影响定价成本的系数和经济参数,要符合行业的标准或者是公允的标准,这是定价成本与会计成本最主要的区别。” 有利于企业减负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称,电改并没有,也不应设置降低电价的目标。但是价格领域的输配电价改革,通过新的方案核定输配电成本,客观上将挤出电网企业原有不相关的成本,降低输配电价格,为下游电价下调留出空间。施子海昨日就称,去年试点的5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 “这55.6亿元不是说已经实现降价的规模,而是通过成本监审,输配电环节有这样的空间可以降价。”开篇所述能源官员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称,“通过正在推动的市场化交易实现的电价下降不在这个范围内,以市场化交易、直供电等形式降价空间还是很大。”事实上,今年以来重庆、广东的售电侧改革通过市场交易电力,也降低了电价。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负担有望减轻。比如云南铝业就从中尝到了甜头,2015年集团用电量超过160亿千瓦时,由于参与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电价从政府核定的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51元降到0.36元,电费节省了14亿元。 而据本报记者了解,云南的输配电成本监审针对电网企业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做法进行了调整,整个云南电网监审之后核减下来的成本达到了43亿元。 不过也有民营企业人士表示,从输配电价改革中获益更多的是国企,民企用电大户不知道怎么参与,很难进入到受惠的行列,很想通过参与改革降低电力成本。 深圳样本 其实早在2015年第一次扩容到五省区前,2014年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就已“破冰”。 2015年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深圳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3年)的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已获批复。这标志着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是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 根据国家发改委当时的预测,深圳2015年~2017年销售电量分别为778.45亿千瓦时、811.02亿千瓦时和846.71亿千瓦时,输配电价水平比2014年实际水平每千瓦时低1分多钱。 而本报记者从深圳供电局官网公布的数据了解到,深圳供电局2015年累计供电量778.96亿千瓦时。记者按此计算,2015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为每千瓦时0.1435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0.0123元,这意味着深圳供电局因输配电价降低减少了高达9.58亿元的收入。 根据进一步计算,2016年和2017年,深圳供电局因输配电价降低而减少的收入将分别为10.1亿元和11亿元。也就是说,2015年~2017年,深圳供电局在3年里由此减少的收入一共高达30.68亿元。 作为制造业大省,广东的制造业企业成本中,电价占有不可忽视的比重。深圳供电局在2015年~2017年因电网输配电价降低而减少的30.68亿元收入,最终会传导到当地企业的电价成本上。也就是说,当地企业的用电成本将得到实实在在的降低。 “这对个别企业(用电量相对大的企业)有点感觉。”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但考虑到深圳的制造业企业太多了,这30.68亿元平摊到每一个企业身上毕竟有限。[详情]

盘点新电改一年来都出台了哪些政策
盘点新电改一年来都出台了哪些政策

     盘点新电改一年来都出台了哪些政策? 第一个密集期:2015年3月底-2015年6月中旬 输配电价改革的推进 随着9号文发布,一系列政策在三个月内密集出台,这些文件主要为行业规范类政策,以及输配电试点推进政策。由于行业规范类政策主要是针对清洁能源的消纳配置,而并未过多提及电力市场的构建问题,因此在这期间,新电改的推进实际上主要体现为输配电试点范围的扩大,最直观的表现有二:一是试点从深圳和蒙西扩大到了云南、湖北、宁夏、安徽四地,直接渗透到了国网经营区域。此举说明新电改的体制阻力正在逐渐减弱;二是贵州省主动争取到了电改试点名额,这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借助新电改降低企业电价的意向之迫切。 此后,新电改进入了近5个月的平静期,除了9月8日国家发改委对宁夏方面核定输配电准许成本给予了一些规定与建议外,并没有再出台新的文件。在这期间,国内各类企业纷纷注册售电公司,希望能够分得新电改红利,但由于政策走向不明,参与企业多进入观望状态。 第二个密集期:2015年11月 售电侧破冰 这一局面一直延续到11月初。自11月9日起,中央政府开始在推进综合试点与售电侧试点方面发力。国家发改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以及《关于同意重庆市、广东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将云南与贵州纳入综合试点,广东与重庆纳入售电侧试点,随后更于11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也就是业内所说的“六大配套文件”。其中涉及到电力市场建设、电交中心组建、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输配电改革等一系列核心话题,与9号文“一独立、三放开”的目标高度契合。 新电改综合试点(红色)与售电侧试点(绿色) 由图可见,这一轮政策高峰的主要关注点,开始从“清洁能源、需求侧管理”这类外围话题逐渐向电力主题靠拢,尤其是对售电侧的关注程度有所增加,这大大增加了电改观察者,尤其是售电公司的参与热情。在云南、贵州的综合试点批复中,文件明确表示要在贵州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在重庆、广东的售电侧试点批复中,中央则建议将“拥有分布式能源电源或微网的用户可以委托售电公司代理购售电业务”,从而为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提供了一定政策支持,而在六大配套政策中的《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一文中,政府则为售电公司的资产门槛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1)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2)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在上述一系列的政策下,社会资本对售电领域多元化的态度逐渐趋于乐观。其注意力从政策研究开始逐渐转向于商业模式的探索。 第三个密集期:2016年3月 电价难逃下行趋势,市场全面铺开在即 第三个政策密集期始于2016年3月1日,其涉及领域包括电力交易、输配电改革和综合试点。其中最值得关注之处有二。 一是电力交易进度的推进。 3月1日,国网与南网区域内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的北京、广州两大电力交易中心同日揭牌。与其成立相比,电交中心内进行的银东直流交易更为引人注目。30家山东用户以低于市价5.4亿元的价格,从824家发电企业处购得电力90亿千瓦时,每度电均价降6分钱。而随后进行的广东电量竞价交易更大降0.125元/千瓦时,预示了电力市场放开后,电价难以避免的下滑命运。 北京、广州电交中心与银东直流交易 二是电改铺开的全面提速。 在输配电改革和综合试点方面,已发布的文件都是此前政策的延续,但从中可以看出新电改正在进入加速摊开状态。在国家发改委《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中,首次提出要建立电力的现货交易机制,同时界定了“增量配网”应该以产权为衡量标准,也就是非电网公司的配电资产都属于增量。而《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不仅大范围扩容了输配电价试点,亦表示要在2017年全面推开输配改革。此外,《关于征求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未列于图表上)亦就发用电计划方面提出,2016年力争达到本地工业用电量的30%,2018年实现工业电量100%放开。[详情]

发改委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实录)
发改委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实录)

  发改委新闻发布会现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 3月2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价格司司长、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云南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山西省物价局副局长庞金龙,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张粒子出席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并就成本监审、电网企业监管、试点省份工作进展等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施子海主持发布会。60多家境内外新闻媒体80余名记者参加了本场发布会。 输配电价格改革新闻发布会实录 【施子海】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和帮助。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输配电价格改革有关情况,和我一起参加发布会的有:我的同事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先生,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张粒子女士,云南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先生,山西省物价局副局长庞金龙先生。云南是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地区,山西是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地区。 【施子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价格改革工作,特别是2015年10月,印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明确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价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借这个机会,我向大家简要通报中发28号文件印发以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推进价格改革的工作情况,大体有六个方面: 【施子海】第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的文件。编制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年)》(简称“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价格工作要点》,把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作了进一步分解,在具体措施、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实化,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地也在抓紧制定落实中发2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目前,河北、辽宁、内蒙古三省区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江苏、福建、湖北、广东、四川、重庆、北京、吉林等10多个地方的实施意见正在按程序上报党委、政府审议;其他地方也在抓紧研究拟定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施子海】同时,建立了督查制度,对各地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调整污水处理费、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输配电价等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按月调度、按季通报,确保落实到位。 【施子海】第二,全面修订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10月下旬公布了重新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具体定价项目减少80%左右。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也在2015年底前全部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并公布施行,具体定价项目平均减少55%左右。实现了政府定价权力的清单化,做到了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施子海】第三,提早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和棉花目标价格。为引导农民种植,2月初公布了201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其中:早籼稻较2015年下调2元,中晚籼稻、粳稻维持2015年水平不变。继续在新疆开展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3月中旬即公布了2016年目标价格为每吨18600元,比2015年降低500元,同时比去年早发布了20天,方便农民安排生产,稳定市场预期。 【施子海】第四,清理规范各类收费,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具体包括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下大气力清理规范港口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长江沿线涉及航运企业收费、中欧班列出入境收费,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政策,出台新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这些政策出台后,收费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收费秩序明显规范,相关企业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年可减轻相关企业负担70亿元以上。二是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较大幅度下调了费率水平,自今年9月6日起实施。每年可降低商贸流通企业成本约74亿元。三是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6个部门的12项收费标准。每年减免金额达到40亿元。四是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前中央本级已没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五是自今年1月起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简化了管理环节,方便了执收单位,同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建立了收费单位收支状况报告制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 【施子海】第五,普遍推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目前,已在除新疆、西藏外的29个省份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在除青海、西藏外的29个省份、500多个城市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在除重庆、新疆、西藏外的28个省份、360多个城市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阶梯价格制度“保基本、保节约”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比如,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的城市,节水率平均在10%左右。 【施子海】第六,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五个领域:一是成品油。针对国际市场油价异常大跌的情况,2016年1月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设置价格调控下限(即40美元的“地板价”),简化调价操作方式,并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这是分类应对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跌的重要措施,支撑了新能源和替代能源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国家能源安全。二是天然气。2015年11月大幅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同时建立更具弹性的价格机制,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基准门站价格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进一步提高了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这一项改革减轻下游企业负担430亿元。三是医疗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还印发了《关于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受理、高效办理,以鼓励研发创新、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四是交通运输。今年1月1日起,将高铁动车组票价交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同步加强价格行为监管。目前,占铁路旅客运输量40%左右的票价已由运输企业自主定价。同时,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民航运输价格和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五是电力。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明确基准煤价、电价,公开联动公式。今年1月1日再次实施煤电价格联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3分钱,年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近300亿元。在水泥行业实行基于能耗的阶梯电价,促进节能减排。再有一个,就是输配电价改革。 【施子海】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电力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推进市场化。输配电价改革就是“管住中间”的关键改革措施,目的是转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打破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简单地说,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 在深圳、蒙西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我委决定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指导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和监审机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组成了5个联合监审工作组,交叉开展对试点省(区)电网公司的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的结果,并综合考虑第一个监管周期的投资增长、电量增长因素,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了五省(区)电网企业第一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由相关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外公布。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今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了12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 【施子海】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落地,表明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实现了电网企业监管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强化电网企业自我约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电网企业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通过竞争提高电力市场运行效率,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总量平衡、结构优化;有利于推动电力市场交易,为扩大市场形成电价范围创造条件。 我先介绍这些情况,下面请大家就“输配电价改革”这个专题进行提问,大家提问过程中先通报一下代表的媒体,同时一次就提一个问题。其他有对输配电价改革感兴趣的可以和新闻办联系,我们进一步沟通,尽可能满足大家的需求,下面开始提问。 【中国电力报社记者】目前推进的输配电价试点改革与之前的电价管理方式最大的不同是什么,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谢谢! 【张满英】你的提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输配电价改革和过去电价监管方式的不同。二是输配电价改革的成果。先回答第一个方面,介绍第一个方面的情况。 刚才施司长已经讲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整个电价改革或整个价格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重大事项。以前,没有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地方,电价的监管方式主要还是政府核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这种管理办法。现在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是我们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将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重要的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垄断这样的环节。2015年中发9号文件和28号文件都做了具体要求。 电网是典型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这次开展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对电网输配电这个环节进行监管,也就是说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原则,对这个中间环节制定输配电价,这是第一个方面。 【张满英】第二个方面,这项工作自2014年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破冰”,去年在蒙西电网输配电价“起步”,然后又在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五个省“扩围”,这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电网公司大力支持配合下,在相关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努力、主动作为下,这项工作进展是非常顺利的。这个成果可以用三句话讲: 第一句话是“转变了电网的监管模式”。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并且在试点中在成本监审的具体形式、电网有效资产的认定、准许收入的确定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第二句话是“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去年我们组织开展交叉监审,之后用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监审工作,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在五个省区来算,核减的比例平均约16.3%。 【张满英】第三句话是“核定了输配电价的价格”。在这方面按照“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了相关电网输配电总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再综合电网在三年监管周期中的新增投资因素,五个省区降价空间达约55.6亿元。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输配电价核定之后,电网企业可以无障碍、无歧视地向全社会开放,有利于电力市场的运行建设和交易,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条件,也有利于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在总量上的平衡和结构性优化。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云南是电力体制改革的综合试点省份,请问云南的输配电价改革是怎样开展的?在整个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谢谢。 【郭继先】2015年4月,按照中发9号文件精神,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加快输配电价改革的进程。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云南有幸被列为全国五个试点省之一。目前,云南省的输配电价已正式经国家发改委核定,从3月15日开始实行了。 刚才满英司长已经做了整体的介绍,去年输配电价的改革,国家的主导性应该是非常强的,国家在总体的设计上、在统一组织上,为五个试点省的工作推进做到了有力的保障。从省的层面来说,在国家总体设计和统一组织下,我们所需要统一的首要关键是指导思想,要明确输配电价改革的重点是建机制,是改变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由过去的“吃购销差”转变为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这个机制的建设一定要得到大家高度的统一。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输配电价,核定工作才能打下坚实的基础。统一思想在整个试点工作当中是最重要的。 【郭继先】尤其在成本监审工作当中,在政府定价的层面,国家第一次启动了异地监审,不是由本地来开展成本监审,国家组织异地监审。比如云南省的成本监审工作,是由广东省成本调查队开展监审的,既保证了成本监审口径的统一,同时又保证了以第三方名义进行监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所以在整个工作当中国家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当然,各省也有一些自身既定的情况,比如成本监审当中相关口径、相关有效资产的核定,相关系数的取值等方面,在去年整个成本监审工作当中,通过加强与国家的沟通与汇报,得到了国家有力有效的指导,各省的成本监审工作成员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在有限的四个月的时间当中,把云南省输配电成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定,最后在核定成本基础之上又按照合理收益原则核定输配电价水平。合理收益肯定要充分考虑电网的投资增长。比如按照与云南省自身的电量增长相匹配的原则,提出有利于促进电网有效运行、安全运行,保障云南省水电消纳的输配电价安排意见,最后报经省政府审定之后,报国家正式审批,整体价格水平比2014年电网企业的购销成本相比核减了30.36亿,核减比例达到13.4%,降价的水平与2014年购销差相比降低1.01分。这是工作开展的情况。 发挥了什么作用?去年云南的输配电价改革,从整个电力体制来说整体设计就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中间就是网络型自然垄断的电网输配电价,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并且按照规定严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为推动电力价格改革,放开上网侧及非公益性的销售侧电价奠定了基础,也有力地为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条件。谢谢。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输配电价改革的核心是要转变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机制。目前的机制进展情况是怎么样的?谢谢。 【张满英】输配电价改革应该讲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这项工作从一开始就重在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国家发改委在这方面先后制定了一些规定或者是制度和机制,主要制定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了《输配电价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通过抓制度和机制建设,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进展来讲,这项工作是非常顺利的,是有条不紊地在进行。前面我也讲了有破冰、起步和扩围。从进展上来讲,一是实现了对电网监管模式的转变。过去,政府部门主要核定购电和售电的价格,对电网购销差进行间接监管,输配电价格改革之后,改为以电网的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价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方位直接监管的新模式。 二是强化了成本约束,成本监审。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环节无关的资产和一些不合理的成本。我刚才介绍的时候也讲了,五省区平均减的比例是16.3%。 【张满英】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也就是说,对电网的经营和价格的情况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在这方面我们对成本的一些信息进行归集,建立一个成本归集体系,加强日常监管。 四是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主要是激励性的管制,有两个规定,一是电网企业在核定准许成本基础上,节约和降低的成本,可以在电网企业和用户中间分享,这样鼓励电网企业节约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二是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考核电网的管理、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凡是达到规定目标的就奖励,没有达到规定目标的就惩罚。 五是促进电力市场化的改革。输配电价制定后电网企业获得的是输配电准许收入,电网企业在电力市场交易中利益应该是中性的,应该向社会无障碍、无歧视地开放,有利于电力市场的建设和交易,也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市场价格,并且通过竞争可以提高电力市场的效率,也在一定意义上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结构优化。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刚才张司长在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成效时强调了成本监审问题,我们知道,科学合理确定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是输配电价改革的基础。我的问题是,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具体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与我们所熟知的企业的会计成本有什么不同? 【张粒子】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通俗点或者简单的来讲,其实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核定电网企业用于输配电服务的合理费用。两个关键词,第一个是用于输配电服务的,第二个是合理的费用。与电网企业的会计成本主要区别,第一个就是严格的与输配电服务相关,与输配电服务不相关的成本要剔除掉,不能放在定价成本里用于定价。第二个是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该符合输配电服务的需求,不符合需求的也要从定价成本里剔除。第三个是影响定价成本的系数和经济参数,要符合行业的标准或者是公允的标准,这是定价成本与会计成本最主要的区别。 【中国日报记者】刚才您也介绍目前几个试点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未来如何加强监管,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谢谢。 【郭继先】谢谢你的提问,云南省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应该说就价格的核定工作是去年按照整个国家规范核定的,云南省利用输配电价改革来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在去年做了相关尝试工作。大家都知道云南是电力资源的大省,尤其是水电资源特别丰富,在全国各省来说,我们水电资源的排位是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四川。目前水电装机已经占到全省装机的85%,近年来由于“年调节、季调节”能力的水电站相继投产,也为云南的电力运营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去年,我们在输配电价改革的同时尝试性地开展了电力市场化交易,通过市场化交易的电量,省内工业用电达到320亿千瓦时,占省内工业用电量45%多一些,接近一半。通过尝试性的改革,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 【郭继先】一方面,最直接的对社会层面来说,起到的效果就是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电价通过直接的电力市场交易降价了,企业的用电成本实质性的降低。这也是在当前整个电力供需比较宽松的情况下,拥有选择权的电力用户通过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降低成本,为电力用户带来了直接的改革红利。我们省去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的320亿电量综合平均下来,每千瓦时电价降低了1毛零8厘,为参与交易的企业减轻负担35亿,这是最直接的一个效果。 第二个方面,通过市场化交易价格信号,及时向两端进行传递,也发挥了价格调解供需的作用。市场交易价格信号能够及时有效地传递到两端,有利于促进电力的生产和消费,使生产和消费都能够健康发展。传导到电源建设中,有利于控制建设成本。传导到用户侧,可以直接降低电力用户生产成本,下一步我们尽量通过探索改革传递到电力用户,也可以引导电力消费。 【郭继先】从管理层面来说,刚才满英司长已经介绍了规范电网企业的运营模式,过去是吃两头,上网和销售的购销差,两头都具有决定的支配权,下一步推动规范的输配电价改革,营利模式只是收规范的过网费,使电网企业能够向所有的电力生产企业和所有的电力用户公平地开放电网,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第二点,从我们价格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说,可以通过对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的核定,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严格审核电网企业的准许成本,促进电网企业改善管理、核减不合理的支出,抑制不合理的投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具体内容刚才张教授也作了介绍。 下一步,从监管部门来说,一是交叉补贴的处理,在下一步深化改革当中是有难度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妥善寻找各种渠道消化交叉补贴的问题,使输配电价的核减更加科学合理。二是抓紧研究接入系统服务价格的有关问题,从云南省角度来说,我们水电企业比较多,接入企业的服务是云南电网改革当中比较明显的特点,下面我们要加紧研究接入系统服务价格的有关问题,促进发电企业公平竞争。三是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日常约束,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和归集,严格控制相关成本项目及其费用进入输配成本,切实做到管精、管细、管住、管到位,为电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夯实基础。谢谢! 【中国能源报记者】我们注意到2016年新的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范围已经进一步扩大,而且公布出来,想了解一下下一步输配电价改革应该如何推进?谢谢。 【张满英】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已经在6个省一级电网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今年又部署了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改革试点的地方,包括区域电网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也就是说今年部署的12个加上去年已经进行的6个,这样全国有18个省级电网,包括还有区域电网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这项工作我们正在有序推进。重要的是对去年已经开展的输配电价这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行评估,总结这方面的经验,能够把这项工作更好地向纵深发展。 就这项工作下一步如何安排有几个方面: 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在去年6个省级电网基础上,我们已经发文部署了对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包括区域电网部署了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从进度和目标来讲,今年部署了18个,2017年我们力争能在全国全覆盖,明年输配电价改革全国所有电网都要进行。 【张满英】二是研究重大问题。在输配电价试点过程当中可以这么讲,因为是“破冰”,是重大监管模式的转变,这里面确实提出来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比如投资和电网成本之间的关系,防范投资过大,这里面可能出现推高成本的问题,如果投资过低不足的话,可能影响电网的质量和运行效率的问题。比如说边远地区输配电价水平定的高,偏远地区方面承受力有限,输配电价管理也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怎么样真正监管到位,这是要研究的。现在电价里面涉及到一些交叉补贴,比如说农业生产,像居民,这里面很多交叉补贴都需要有体现,我们在输配电价里也要进行研究,诸如此类的重大问题需要解决。制定分电压等级、分电力用户的输配电价方面,我们怎么样细化,这要体现出来。所以,在座有很多专家和记者,对这个情况都非常熟悉,社会方方面面给我们提出建议,很多专家也在帮助我们研究这些问题,共同推进解决这些问题。 【张满英】三是完善定价规则,刚才我已经向大家介绍了,我们开展输配电价改革重在制度和机制建设,我们在这方面尽管已经制定了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输配电成本监审的办法,我们还要制定输配电价制定的规则,通过规则来监管,这样才能在这方面更规范、更有效、更科学,便于更透明,便于监督,我们想通过定价机制来进行。这项工作已经启动,正在进行,在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 这方面的工作也很多,归纳了一下叫提升监管能力,既然输配电价改革是一种全新的监管模式,必然要求我们不能按传统以往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来进行,利用现代的信息手段,对电网企业的电量、财务、投资这些数据要进行分析、研究、整理。我们这项改革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和经验,我们要学,要进行交流,研究国外有效的管理方式,我们要组织人员培训。制度也好,规则也好,重要的是能够让这些信息透明化,便于社会的了解、监督和理解支持,希望能够做到更加精细透明,用我们的话讲:“管细、管好、管到位”。这是从我们考虑上讲要准备这么做的。 需要重点说的是,输配电价改革已经进行过的地方,比如刚才云南的郭局长已经讲了去年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这些成效,现在他也要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之后加强电力市场建设,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交易的规则,通过市场行为逐步扩大市场形成电力价格的范围。说到底,也就是电力市场建设到哪里,电价就放开到哪里,逐步要做到这一点,开展试点的地方要按照这个目标要求来做。 【北京周报社记者】山西省已经被列入今年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我的问题是试点的模式是否都是一样的,山西省又打算如何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谢谢。 【庞金龙】首先感谢你对山西输配电价改革的关心,为了贯彻中央2015年9号和28号文件精神,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范围,2016年把山西纳入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这是国家发改委对山西的关心和支持。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电力体制改革,王儒林书记、李小鹏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成立了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李小鹏省长担任组长,截止目前领导小组已召开了四次会议,研究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并印发了《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到各部门,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专门听取了输配电价改革工作的相关汇报,山西省输配电价改革确定了坚持政策规定与山西实际相结合,约束与激励相结合,公平负担与持续发展相结合,积极与稳妥相结合的原则。 大家知道,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电力输出大省,是京津冀一体化的清洁能源供应基地,也是国家目前批准的唯一一家在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进行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区域。在山西进行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充分利用转型中的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能源体系,促进电力产业以及煤炭等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在全国资源性地区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庞金龙】山西省输配电价改革的目标,是在山西电网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利、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转变政府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健全对电网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为建立“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电价形成机制奠定一个好基础。下一步我们省将在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在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做好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的经营状况。结合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能源基地建设的战略,深入分析电价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准确把握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重点。 二是在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下,用三个月时间认真做好输配电价的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结合山西发展的实际,明确输配电价成本的监审范围,科学合理的确定输配电价成本费用,因为这项工作省委和省政府非常重视,我们想争取能在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 三是合理测算和核定输配电价,形成方案经山西省电改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国家的要求,10月份报国家发改委。 四是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坚持保障民生合理补偿、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的交叉补贴。我们争取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我刚才讲的,提前完成输配电价改革的任务,谢谢。 【施子海】今天发布会由中国网现场图文直播,同时请大家继续关注中国网和国家发改委的微信、微博,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详情]

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落地
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落地

  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落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批复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电网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落地,在试点省份初步建立了以电网准许成本为基础,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文件要求,输配电价改革自深圳破冰、蒙西深入,安徽等五省(区)扩围,改革成效显著。一是实现了电网监管模式的转变。对电网企业监管由核定购电、售电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转变为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二是强化了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通过对五省(区)电网企业严格成本监审,严格核减与输配电业务不相关资产、不合理成本,五省区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平均核减比例达16.3%。三是科学核定了输配电价水平。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确定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综合第一个监管周期新增投资因素,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合计55.6亿元,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相应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了电网企业监管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强化电网企业自我约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电网企业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通过竞争提高电力市场运行效率,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有利于推动电力市场交易,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价格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认真总结试点地区的改革经验,继续积极推进电力价格改革。一是横向扩围。今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新增纳入试点范围。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将覆盖全国一半以上的省级电网。二是纵向深入。健全输配电成本价格监管体系,持续密切监测电网企业投资、收入、成本、价格等情况,探索对电网企业投资后评估制度,督促电网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全面推进。按照市场化方向,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电力市场建设进程,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完善市场交易规则,逐步扩大市场形成电价的范围,缩小政府制定电价的范围,使电力交易价格更加灵敏地反映发电成本和电力市场供求变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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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将于3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施子海介绍,在深圳、蒙西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我委决定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详情]

发改委:2017年输配电价格改革覆盖全国
发改委:2017年输配电价格改革覆盖全国

  发改委:2017年输配电价格改革覆盖全国 21世纪经济报道 定军 北京报道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3月29日透露, 在去年6个省级电网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已经发文部署了对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 2017年力争能在全国全覆盖, 输配电价改革带来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3月29日透露, 在去年6个省级电网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已经发文部署了对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包括区域电网部署了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从进度和目标来讲,今年部署了18个,2017年力争能在全国全覆盖,明年输配电价改革全国所有电网都要进行。 输配电2014年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破冰”,主要是采取“放开两端(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管住中间(输配电价格的)”的方式进行。 据了解,2015年,在蒙西电网输配电价“起步”后,又在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五个省“扩围”,这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工作进展非常顺利,并取得了重大进展。比如,大量降低了成本。 张满英认为,新的输配电价格改革“转变了电网的监管模式”。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并且在试点中在成本监审的具体形式、电网有效资产的认定、准许收入的确定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另外,也“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 比如2015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交叉监审,之后用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监审工作,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在五个省区来算,核减的比例平均约16.3%。 最重要的是,核定了输配电价的价格 ,同时价格也有望降低。比如国家发改委在这方面按照“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了相关电网输配电总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再综合电网在三年监管周期中的新增投资因素,五个省区降价空间达约55.6亿元。 “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张满英在当日的输配电价格改革新闻会上说。 他指出,输配电价核定之后,电网企业可以无障碍、无歧视地向全社会开放,有利于电力市场的运行建设和交易,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条件,也有利于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在总量上的平衡和结构性优化 。 (编辑:陈洁) “抢鲜报”内容不属于《21世纪经济报道》版权授权范围。未经特别许可,请勿以任何方式使用。特此声明。[详情]

国家发改委输配电价改革发布会文字实录
国家发改委输配电价改革发布会文字实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3月29日(周二)上午9:30在国家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施子海: 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和帮助。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输配电价格改革有关情况,和我一起参加发布会的有:我的同事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先生,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张粒子女士,云南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先生,山西省物价局副局长庞金龙先生。云南是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地区,山西是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地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价格改革工作,特别是2015年10月,印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明确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价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借这个机会,我向大家简要通报中发28号文件印发以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推进价格改革的工作情况,大体有六个方面: 第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的文件。编制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年)》(简称“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价格工作要点》,把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作了进一步分解,在具体措施、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实化,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地也在抓紧制定落实中发2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目前,河北、辽宁、内蒙古三省区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江苏、福建、湖北、广东、四川、重庆、北京、吉林等10多个地方的实施意见正在按程序上报党委、政府审议;其他地方也在抓紧研究拟定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同时,建立了督查制度,对各地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调整污水处理费、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输配电价等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按月调度、按季通报,确保落实到位。 第二,全面修订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10月下旬公布了重新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具体定价项目减少80%左右。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也在2015年底前全部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并公布施行,具体定价项目平均减少55%左右。实现了政府定价权力的清单化,做到了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第三,提早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和棉花目标价格。为引导农民种植,2月初公布了201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其中:早籼稻较2015年下调2元,中晚籼稻、粳稻维持2015年水平不变。继续在新疆开展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3月中旬即公布了2016年目标价格为每吨18600元,比2015年降低500元,同时比去年早发布了20天,方便农民安排生产,稳定市场预期。 第四,清理规范各类收费,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具体包括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下大气力清理规范港口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长江沿线涉及航运企业收费、中欧班列出入境收费,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政策,出台新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这些政策出台后,收费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收费秩序明显规范,相关企业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年可减轻相关企业负担70亿元以上。二是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较大幅度下调了费率水平,自今年9月6日起实施。每年可降低商贸流通企业成本约74亿元。三是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6个部门的12项收费标准。每年减免金额达到40亿元。四是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前中央本级已没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五是自今年1月起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简化了管理环节,方便了执收单位,同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建立了收费单位收支状况报告制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 第五,普遍推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目前,已在除新疆、西藏外的29个省份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在除青海、西藏外的29个省份、500多个城市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在除重庆、新疆、西藏外的28个省份、360多个城市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阶梯价格制度“保基本、保节约”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比如,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的城市,节水率平均在10%左右。 第六,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五个领域:一是成品油。针对国际市场油价异常大跌的情况,2016年1月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设置价格调控下限(即40美元的“地板价”),简化调价操作方式,并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这是分类应对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跌的重要措施,支撑了新能源和替代能源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国家能源安全。二是天然气。2015年11月大幅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同时建立更具弹性的价格机制,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基准门站价格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进一步提高了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这一项改革减轻下游企业负担430亿元。三是医疗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还印发了《关于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受理、高效办理,以鼓励研发创新、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四是交通运输。今年1月1日起,将高铁动车组票价交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同步加强价格行为监管。目前,占铁路旅客运输量40%左右的票价已由运输企业自主定价。同时,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民航运输价格和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五是电力。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明确基准煤价、电价,公开联动公式。今年1月1日再次实施煤电价格联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3分钱,年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近300亿元。在水泥行业实行基于能耗的阶梯电价,促进节能减排。再有一个,就是输配电价改革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电力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推进市场化。输配电价改革就是“管住中间”的关键改革措施,目的是转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打破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简单地说,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 在深圳、蒙西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我委决定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指导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和监审机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组成了5个联合监审工作组,交叉开展对试点省(区)电网公司的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的结果,并综合考虑第一个监管周期的投资增长、电量增长因素,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了五省(区)电网企业第一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由相关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外公布。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今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了12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 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落地,表明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实现了电网企业监管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强化电网企业自我约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电网企业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通过竞争提高电力市场运行效率,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总量平衡、结构优化;有利于推动电力市场交易,为扩大市场形成电价范围创造条件。 我先介绍这些情况,下面请大家就“输配电价改革”这个专题进行提问,大家提问过程中先通报一下代表的媒体,同时一次就提一个问题。其他有对输配电价改革感兴趣的可以和新闻办联系,我们进一步沟通,尽可能满足大家的需求,下面开始提问。 中国电力报社记者: 目前推进的输配电价试点改革与之前的电价管理方式最大的不同是什么,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谢谢! 张满英: 你的提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输配电价改革和过去电价监管方式的不同。二是输配电价改革的成果。先回答第一个方面,介绍第一个方面的情况。 刚才施司长已经讲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整个电价改革或整个价格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重大事项。以前,没有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地方,电价的监管方式主要还是政府核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这种管理办法。现在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是我们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将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重要的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垄断这样的环节。2015年中发9号文件和28号文件都做了具体要求。 电网是典型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这次开展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对电网输配电这个环节进行监管,也就是说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原则,对这个中间环节制定输配电价,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这项工作自2014年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破冰”,去年在蒙西电网输配电价“起步”,然后又在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五个省“扩围”,这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电网公司大力支持配合下,在相关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努力、主动作为下,这项工作进展是非常顺利的。这个成果可以用三句话讲: 第一句话是“转变了电网的监管模式”。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并且在试点中在成本监审的具体形式、电网有效资产的认定、准许收入的确定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第二句话是“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去年我们组织开展交叉监审,之后用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监审工作,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在五个省区来算,核减的比例平均约16.3%。 第三句话是“核定了输配电价的价格”。在这方面按照“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了相关电网输配电总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再综合电网在三年监管周期中的新增投资因素,五个省区降价空间达约55.6亿元。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输配电价核定之后,电网企业可以无障碍、无歧视地向全社会开放,有利于电力市场的运行建设和交易,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条件,也有利于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在总量上的平衡和结构性优化。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云南是电力体制改革的综合试点省份,请问云南的输配电价改革是怎样开展的?在整个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谢谢。 郭继先: 2015年4月,按照中发9号文件精神,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加快输配电价改革的进程。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云南有幸被列为全国五个试点省之一。目前,云南省的输配电价已正式经国家发改委核定,从3月15日开始实行了。 刚才满英司长已经做了整体的介绍,去年输配电价的改革,国家的主导性应该是非常强的,国家在总体的设计上、在统一组织上,为五个试点省的工作推进做到了有力的保障。从省的层面来说,在国家总体设计和统一组织下,我们所需要统一的首要关键是指导思想,要明确输配电价改革的重点是建机制,是改变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由过去的“吃购销差”转变为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这个机制的建设一定要得到大家高度的统一。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输配电价,核定工作才能打下坚实的基础。统一思想在整个试点工作当中是最重要的。 尤其在成本监审工作当中,在政府定价的层面,国家第一次启动了异地监审,不是由本地来开展成本监审,国家组织异地监审。比如云南省的成本监审工作,是由广东省成本调查队开展监审的,既保证了成本监审口径的统一,同时又保证了以第三方名义进行监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所以在整个工作当中国家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当然,各省也有一些自身既定的情况,比如成本监审当中相关口径、相关有效资产的核定,相关系数的取值等方面,在去年整个成本监审工作当中,通过加强与国家的沟通与汇报,得到了国家有力有效的指导,各省的成本监审工作成员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在有限的四个月的时间当中,把云南省输配电成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定,最后在核定成本基础之上又按照合理收益原则核定输配电价水平。合理收益肯定要充分考虑电网的投资增长。比如按照与云南省自身的电量增长相匹配的原则,提出有利于促进电网有效运行、安全运行,保障云南省水电消纳的输配电价安排意见,最后报经省政府审定之后,报国家正式审批,整体价格水平比2014年电网企业的购销成本相比核减了30.36亿,核减比例达到13.4%,降价的水平与2014年购销差相比降低1.01分。这是工作开展的情况。 发挥了什么作用?去年云南的输配电价改革,从整个电力体制来说整体设计就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中间就是网络型自然垄断的电网输配电价,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并且按照规定严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为推动电力价格改革,放开上网侧及非公益性的销售侧电价奠定了基础,也有力地为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条件。谢谢。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输配电价改革的核心是要转变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机制。目前的机制进展情况是怎么样的?谢谢。 张满英: 输配电价改革应该讲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这项工作从一开始就重在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国家发改委在这方面先后制定了一些规定或者是制度和机制,主要制定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了《输配电价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通过抓制度和机制建设,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进展来讲,这项工作是非常顺利的,是有条不紊地在进行。前面我也讲了有破冰、起步和扩围。从进展上来讲,一是实现了对电网监管模式的转变。过去,政府部门主要核定购电和售电的价格,对电网购销差进行间接监管,输配电价格改革之后,改为以电网的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价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方位直接监管的新模式。 二是强化了成本约束,成本监审。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环节无关的资产和一些不合理的成本。我刚才介绍的时候也讲了,五省区平均减的比例是16.3%。 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也就是说,对电网的经营和价格的情况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在这方面我们对成本的一些信息进行归集,建立一个成本归集体系,加强日常监管。 四是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主要是激励性的管制,有两个规定,一是电网企业在核定准许成本基础上,节约和降低的成本,可以在电网企业和用户中间分享,这样鼓励电网企业节约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二是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考核电网的管理、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凡是达到规定目标的就奖励,没有达到规定目标的就惩罚。 五是促进电力市场化的改革。输配电价制定后电网企业获得的是输配电准许收入,电网企业在电力市场交易中利益应该是中性的,应该向社会无障碍、无歧视地开放,有利于电力市场的建设和交易,也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市场价格,并且通过竞争可以提高电力市场的效率,也在一定意义上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结构优化。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刚才张司长在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成效时强调了成本监审问题,我们知道,科学合理确定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是输配电价改革的基础。我的问题是,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具体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与我们所熟知的企业的会计成本有什么不同? 张粒子: 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通俗点或者简单的来讲,其实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核定电网企业用于输配电服务的合理费用。两个关键词,第一个是用于输配电服务的,第二个是合理的费用。与电网企业的会计成本主要区别,第一个就是严格的与输配电服务相关,与输配电服务不相关的成本要剔除掉,不能放在定价成本里用于定价。第二个是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该符合输配电服务的需求,不符合需求的也要从定价成本里剔除。第三个是影响定价成本的系数和经济参数,要符合行业的标准或者是公允的标准,这是定价成本与会计成本最主要的区别。 中国日报记者: 刚才您也介绍目前几个试点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未来如何加强监管,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谢谢。 郭继先: 谢谢你的提问,云南省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应该说就价格的核定工作是去年按照整个国家规范核定的,云南省利用输配电价改革来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在去年做了相关尝试工作。大家都知道云南是电力资源的大省,尤其是水电资源特别丰富,在全国各省来说,我们水电资源的排位是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四川。目前水电装机已经占到全省装机的85%,近年来由于“年调节、季调节”能力的水电站相继投产,也为云南的电力运营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去年,我们在输配电价改革的同时尝试性地开展了电力市场化交易,通过市场化交易的电量,省内工业用电达到320亿千瓦时,占省内工业用电量45%多一些,接近一半。通过尝试性的改革,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最直接的对社会层面来说,起到的效果就是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电价通过直接的电力市场交易降价了,企业的用电成本实质性的降低。这也是在当前整个电力供需比较宽松的情况下,拥有选择权的电力用户通过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降低成本,为电力用户带来了直接的改革红利。我们省去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的320亿电量综合平均下来,每千瓦时电价降低了1毛零8厘,为参与交易的企业减轻负担35亿,这是最直接的一个效果。 第二个方面,通过市场化交易价格信号,及时向两端进行传递,也发挥了价格调解供需的作用。市场交易价格信号能够及时有效地传递到两端,有利于促进电力的生产和消费,使生产和消费都能够健康发展。传导到电源建设中,有利于控制建设成本。传导到用户侧,可以直接降低电力用户生产成本,下一步我们尽量通过探索改革传递到电力用户,也可以引导电力消费。 从管理层面来说,刚才满英司长已经介绍了规范电网企业的运营模式,过去是吃两头,上网和销售的购销差,两头都具有决定的支配权,下一步推动规范的输配电价改革,营利模式只是收规范的过网费,使电网企业能够向所有的电力生产企业和所有的电力用户公平地开放电网,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第二点,从我们价格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说,可以通过对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的核定,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严格审核电网企业的准许成本,促进电网企业改善管理、核减不合理的支出,抑制不合理的投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具体内容刚才张教授也作了介绍。 下一步,从监管部门来说,一是交叉补贴的处理,在下一步深化改革当中是有难度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妥善寻找各种渠道消化交叉补贴的问题,使输配电价的核减更加科学合理。二是抓紧研究接入系统服务价格的有关问题,从云南省角度来说,我们水电企业比较多,接入企业的服务是云南电网改革当中比较明显的特点,下面我们要加紧研究接入系统服务价格的有关问题,促进发电企业公平竞争。三是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日常约束,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和归集,严格控制相关成本项目及其费用进入输配成本,切实做到管精、管细、管住、管到位,为电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夯实基础。谢谢! 中国能源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2016年新的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范围已经进一步扩大,而且公布出来,想了解一下下一步输配电价改革应该如何推进?谢谢。 张满英: 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已经在6个省一级电网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今年又部署了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改革试点的地方,包括区域电网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也就是说今年部署的12个加上去年已经进行的6个,这样全国有18个省级电网,包括还有区域电网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这项工作我们正在有序推进。重要的是对去年已经开展的输配电价这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行评估,总结这方面的经验,能够把这项工作更好地向纵深发展。 就这项工作下一步如何安排有几个方面: 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在去年6个省级电网基础上,我们已经发文部署了对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包括区域电网部署了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从进度和目标来讲,今年部署了18个,2017年我们力争能在全国全覆盖,明年输配电价改革全国所有电网都要进行。 二是研究重大问题。在输配电价试点过程当中可以这么讲,因为是“破冰”,是重大监管模式的转变,这里面确实提出来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比如投资和电网成本之间的关系,防范投资过大,这里面可能出现推高成本的问题,如果投资过低不足的话,可能影响电网的质量和运行效率的问题。比如说边远地区输配电价水平定的高,偏远地区方面承受力有限,输配电价管理也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怎么样真正监管到位,这是要研究的。现在电价里面涉及到一些交叉补贴,比如说农业生产,像居民,这里面很多交叉补贴都需要有体现,我们在输配电价里也要进行研究,诸如此类的重大问题需要解决。制定分电压等级、分电力用户的输配电价方面,我们怎么样细化,这要体现出来。所以,在座有很多专家和记者,对这个情况都非常熟悉,社会方方面面给我们提出建议,很多专家也在帮助我们研究这些问题,共同推进解决这些问题。 三是完善定价规则,刚才我已经向大家介绍了,我们开展输配电价改革重在制度和机制建设,我们在这方面尽管已经制定了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输配电成本监审的办法,我们还要制定输配电价制定的规则,通过规则来监管,这样才能在这方面更规范、更有效、更科学,便于更透明,便于监督,我们想通过定价机制来进行。这项工作已经启动,正在进行,在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 这方面的工作也很多,归纳了一下叫提升监管能力,既然输配电价改革是一种全新的监管模式,必然要求我们不能按传统以往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来进行,利用现代的信息手段,对电网企业的电量、财务、投资这些数据要进行分析、研究、整理。我们这项改革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和经验,我们要学,要进行交流,研究国外有效的管理方式,我们要组织人员培训。制度也好,规则也好,重要的是能够让这些信息透明化,便于社会的了解、监督和理解支持,希望能够做到更加精细透明,用我们的话讲:“管细、管好、管到位”。这是从我们考虑上讲要准备这么做的。 需要重点说的是,输配电价改革已经进行过的地方,比如刚才云南的郭局长已经讲了去年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这些成效,现在他也要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之后加强电力市场建设,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交易的规则,通过市场行为逐步扩大市场形成电力价格的范围。说到底,也就是电力市场建设到哪里,电价就放开到哪里,逐步要做到这一点,开展试点的地方要按照这个目标要求来做。 北京周报社记者: 山西省已经被列入今年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我的问题是试点的模式是否都是一样的,山西省又打算如何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谢谢。 庞金龙: 首先感谢你对山西输配电价改革的关心,为了贯彻中央2015年9号和28号文件精神,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范围,2016年把山西纳入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这是国家发改委对山西的关心和支持。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电力体制改革,王儒林书记、李小鹏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成立了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李小鹏省长担任组长,截止目前领导小组已召开了四次会议,研究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并印发了《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到各部门,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专门听取了输配电价改革工作的相关汇报,山西省输配电价改革确定了坚持政策规定与山西实际相结合,约束与激励相结合,公平负担与持续发展相结合,积极与稳妥相结合的原则。 大家知道,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电力输出大省,是京津冀一体化的清洁能源供应基地,也是国家目前批准的唯一一家在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进行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区域。在山西进行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充分利用转型中的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能源体系,促进电力产业以及煤炭等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在全国资源性地区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山西省输配电价改革的目标,是在山西电网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利、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转变政府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健全对电网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为建立“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电价形成机制奠定一个好基础。下一步我们省将在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在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做好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的经营状况。结合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能源基地建设的战略,深入分析电价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准确把握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重点。 二是在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下,用三个月时间认真做好输配电价的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结合山西发展的实际,明确输配电价成本的监审范围,科学合理的确定输配电价成本费用,因为这项工作省委和省政府非常重视,我们想争取能在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 三是合理测算和核定输配电价,形成方案经山西省电改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国家的要求,10月份报国家发改委。 四是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坚持保障民生合理补偿、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的交叉补贴。我们争取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我刚才讲的,提前完成输配电价改革的任务,谢谢。[详情]

发改委: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降价空间达55.6亿
发改委: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降价空间达55.6亿

  新浪财经讯 3月29日消息,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就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施子海介绍,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启动后,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了5个联合监审工作组,交叉开展对试点省(区)电网公司的成本监审。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 对于目前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进度,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在会上透露,目前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进展非常顺利。 他表示,第一是转变了电网监管模式。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并且在试点中在成本监审的具体形式、电网有效资产的认定、准许收入的确定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第二是约束了电网企业成本。此外,还对电网的经营和价格的情况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一个成本归集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 张满英介绍称,“一是电网企业在核定准许成本基础上,节约和降低的成本,可以在电网企业和用户中间分享,鼓励电网企业节约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二是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考核电网的管理、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凡是达到规定目标的就奖励,没有达到规定目标的就惩罚”。 “去年我们组织开展交叉监审,之后用4个月左右时间开展监审工作,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在五个省区来算,核减的比例平均约16.3%”,张满英说。 云南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介绍了云南试点的情况。他表示,云南省的成本监审工作,是由广东省成本调查队开展监审的,既保证了成本监审口径的统一,同时又保证了以第三方名义进行监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关于下一步工作安排,张满英表示,未来将继续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2017年力争能在全国全覆盖,明年输配电价改革全国所有电网都要进行”。此外,还要研究重大问题。 他举例称:“比如投资和电网成本之间的关系,防范投资过大可能出现推高成本的问题,如果投资不足可能影响电网质量和运行效率的问题。比如,边远地区输配电价水平定得高,承受力有限,输配电价管理也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怎么样真正监管到位,这是要研究的”。张满英表示,现在电价里涉及到一些交叉补贴,比如农业生产、居民,在输配电价里也要研究。制定分电压等级、分电力用户的输配电价方面,怎么细化,要体现出来。(新浪财经刘丽丽发自北京)[详情]

发改委:力争2017年电价改革在全国覆盖
发改委:力争2017年电价改革在全国覆盖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3月29日(周二)上午9:30在国家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张满英介绍了下一步输配电价改革推进计划。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中国能源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2016年新的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范围已经进一步扩大,而且公布出来,想了解一下下一步输配电价改革应该如何推进?谢谢。 张满英: 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已经在6个省一级电网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今年又部署了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改革试点的地方,包括区域电网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也就是说今年部署的12个加上去年已经进行的6个,这样全国有18个省级电网,包括还有区域电网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这项工作我们正在有序推进。重要的是对去年已经开展的输配电价这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行评估,总结这方面的经验,能够把这项工作更好地向纵深发展。 就这项工作下一步如何安排有几个方面: 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在去年6个省级电网基础上,我们已经发文部署了对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包括区域电网部署了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从进度和目标来讲,今年部署了18个,2017年我们力争能在全国全覆盖,明年输配电价改革全国所有电网都要进行。 二是研究重大问题。在输配电价试点过程当中可以这么讲,因为是“破冰”,是重大监管模式的转变,这里面确实提出来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比如投资和电网成本之间的关系,防范投资过大,这里面可能出现推高成本的问题,如果投资过低不足的话,可能影响电网的质量和运行效率的问题。比如说边远地区输配电价水平定的高,偏远地区方面承受力有限,输配电价管理也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怎么样真正监管到位,这是要研究的。现在电价里面涉及到一些交叉补贴,比如说农业生产,像居民,这里面很多交叉补贴都需要有体现,我们在输配电价里也要进行研究,诸如此类的重大问题需要解决。制定分电压等级、分电力用户的输配电价方面,我们怎么样细化,这要体现出来。所以,在座有很多专家和记者,对这个情况都非常熟悉,社会方方面面给我们提出建议,很多专家也在帮助我们研究这些问题,共同推进解决这些问题。 三是完善定价规则,刚才我已经向大家介绍了,我们开展输配电价改革重在制度和机制建设,我们在这方面尽管已经制定了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输配电成本监审的办法,我们还要制定输配电价制定的规则,通过规则来监管,这样才能在这方面更规范、更有效、更科学,便于更透明,便于监督,我们想通过定价机制来进行。这项工作已经启动,正在进行,在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 这方面的工作也很多,归纳了一下叫提升监管能力,既然输配电价改革是一种全新的监管模式,必然要求我们不能按传统以往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来进行,利用现代的信息手段,对电网企业的电量、财务、投资这些数据要进行分析、研究、整理。我们这项改革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和经验,我们要学,要进行交流,研究国外有效的管理方式,我们要组织人员培训。制度也好,规则也好,重要的是能够让这些信息透明化,便于社会的了解、监督和理解支持,希望能够做到更加精细透明,用我们的话讲:“管细、管好、管到位”。这是从我们考虑上讲要准备这么做的。 需要重点说的是,输配电价改革已经进行过的地方,比如刚才云南的郭局长已经讲了去年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这些成效,现在他也要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之后加强电力市场建设,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交易的规则,通过市场行为逐步扩大市场形成电力价格的范围。说到底,也就是电力市场建设到哪里,电价就放开到哪里,逐步要做到这一点,开展试点的地方要按照这个目标要求来做。[详情]

发改委电价处负责人:输配电价改革使电价机制更透明
发改委电价处负责人:输配电价改革使电价机制更透明

  发改委电价处负责人:输配电价改革使电价机制更透明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李由、孙广见)2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进行热点信息发布。 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电网作为首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地区,初步建立了以电网准许成本为基础,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输配电价改革与以往电价模式有何变化如何让电价更为透明电价改革下一轮如何推进就这些热点问题记者专访了发改委价格司电力处负责人侯守礼。 新华网:国家发改委批复的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首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与以往的模式相比有什么样的变化 侯守礼:过去我们国家对电力价格管理采取“管理两头”的方式,也就是说,过去电网统一向发电企业来买电,然后再统一的卖给用户,那么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打破这种格局,改为只制定输配电价,电网公司收费打个比方就像“过路费”,过网费收取之后,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就有利于将来能够直接通过市场交易来形成一个电的交易价格。最终的用户电价就变成了市场电能交易价格和“过网费”之和,从价格形成机制上就把售电价格和输配电价分开了。 过去的电价是捆在一起的,用户不知道我用谁的电,而发电企业也不知道该把电卖给谁,发电企业把电统一卖给电网,电网再统一卖给用户,那么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使中间环节独立,这为市场决定电价来提供一个基础。 新华网:是不是意味着电价更为透明了 侯守礼:以后电价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透明”,一个是在市场上,用户和发电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是透明的,通过直接签订合同或者市场竞价。 另外,输配电价也独立了,五省市公布之后,地方物价局都会公布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水平,比如说,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等都会有自己的输配电价,这个电价都是公开的,大家都能清楚的了解到,这样就使得电价机制更加的透明、科学。 新华网:不同试点省份的输配电价是怎样制定出来的呢 侯守礼:输配电价改革按照中央2015年九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执行的方法就是“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首先,要先核定电网企业的准许成本,规定和输配电价有关的资产才能够进入核定范围,与输配电环节无关的资产要剔除掉,认定相关之后,还要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认定:是不是能够进入成本,以什么样的比例进入成本。 然后通过准许成本加上准许收益,等于它的准许总收入,把这个总收入再除以用电量,就可以计算出来每度电应该是多少电价,这就是输配电价。 新华网:在2015年试点开始的时候,发改委强调过输配电价改革的重点是建机制。那么现在机制建立得如何 侯守礼:通过电价改革我们重点想建立机制,一个是要对电网企业建立一个规则明晰、水平合理、公开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另外,要推进发电企业和用户交易形成市场价格。 在输配电价里有这么几个转变:第一,转变了电网企业的监管方式。过去我们笼统地对电网企业的上网电价进行监管,厂网分离之后也形成了一些电价机制,比如,煤电联动、天然气、核电的标杆电价体制。而销售电价则分为工业、农业、居民等不同的电价,这是过去的管理办法。现在,对电网监管模式进行改变,以电网的有效资产为基础,对他的收入、成本、收益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第二,探索了一种成本监审的方法和体系,通过2015年试点,借鉴国际经验和中国特色进行归纳。每个省都有输配电价的试点方案,针对成本监审发布了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办法对不同资产的折旧率、薪酬认定,收益认定都有很明确的规定,建立了一个非常完备的办法。 第三,建立了一个“平衡账户”的体系,在一个监管周期之内,对未来电量增长和未来投资进行预测,预测的数值和后来发生的数值可能会有偏差,假如在监管周期之内,电网企业由于用电量增长非踌产生的收入多了,那么这个钱先进入“平衡账户”,用于下一周期下调电价。同样,如果监管周期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成本增长,如原材料价格等成本大幅上涨,造成了一定的收入减少,这个时候也先暂时不调电价,先记到“平衡账户”里面,在下一个周期再统一进行调整,这样在为期三年的第一周期里能够基本保持一个平稳的状态。 我们还探索了激励性管制的措施,假如电网企业在准许的成本之内,通过技术进步、加强管理节约了成本,那么成本的一部分可以在用户和电网企业之间分享,这就鼓励了电网企业进一步降本增效。 新华网:输配电价改革下一步应该怎样推进 侯守礼:2016年我们首先就是要扩大范围,目前已经发了通知要把范围扩大到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 第二,我们要进一步解决问题,比如说,怎样更科学的了解到电网企业的经营信息,怎样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从而建立起更好的制度。包括制定输配电价的定价办法、定价规则。 今后价格部门要重点转向按照规则来进行监管,而不是直接制定价格,通过规则来约束电网企业的行为,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形成后,要进一步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的建设,我们也注意到,电力体制改革在很多地方做了试点,包括建立电力交易中心、售电侧改革等,这样就能配合其他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让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建立更加直接的交易,为市场型电价的形成创造更好的条件。[详情]

刘树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强化了对电网的成本约束
刘树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强化了对电网的成本约束

  刘树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强化了对电网的成本约束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李由、孙广见)2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进行热点信息发布。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如何实现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对正在落实的电力体制改革而言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怎样的意义呢我们就此专访了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树杰。 新华网:您认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和以往电价管理方式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刘树杰:第一点不同在于我们国家过去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现在只有上网电价(就是发电厂卖电的价格),还有终端销售电价(也就是卖给终端用户的价格)这两种,现在厂网分开了,输配的费用一般要占到终端用户平均电价的三分之一以上,这么大一笔支出过去是没有进行管制的,这对用户影响是很大的。 第二点,在厂网分开以后,电网公司是一个独立的运行主体,它应该有独立的收入,这样才可以持续运营,如果没有可持续的收入,那它的收益就要完全取决于卖电。独立的收入应该和独立的成本相匹配,这样电网公司收入才能稳定,不会随着市场的波动而波动。 再一点,现在搞竞争性电力市场,就是电改“9号文”提出的“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交易不再需要电网,电网要提供通道。就像我们买山东大白菜,从山东到北京有路费、要雇车辆,中间环节多少钱你得确定,如果不确定那么就不知道白菜卖到哪里,从用户来讲,我到哪去买白菜,买谁的 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未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或者电网可持续运营,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都会有困难。 新华网:现在输配电价试点最大不同在哪些方面 刘树杰:最大的不同在于输配电价试点基于现代监管理念和方法,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监管方式。 第一,平均价格和总收入的监管,电网公司的输配服务一年之内应该拿到多少一部分叫会计成本,另一部分叫使用资本的成本。过去按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运行维护费等核算。从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企业效率出发就涉及到“有效资产”的监管,电网的投资一定要为消费者供电相关,监管重点在电网的投入能不能提高供电数量,能不能让用户用电更可靠这叫有效资产。以往花了钱就能进入成本,但是在现在的输配电价监管下是不可以的。 新华网:成本约束是怎么实现的呢 刘树杰: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电价的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各项成本支出是很必要的,但是仍一些基础制度需要进一步建立,原来通用的会计准则是不太适应的,例如,买个凳子最后都要批准,成本项目的设置就是要方便监管,不能用过去防止偷税漏税的方式。 第二点就是投资,像电网这种行业变动成本很少,投资的效率高低对电价起到关键作用,如何协调电价的监管和投资的监管,这两者密切相连,被管制企业在进行投资的时候要进行审查,最重要标准就是经济性,这个钱花的值不值,值了才会批准。 所谓值不值就是对电价的影响,电力行业的投资都很大,这些钱投下去以后效果有多大,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这个是还需要观察的。 新华网:输配电价改革对整体的电力体制改革有一个怎么样的作用 刘树杰: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消费者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发电侧也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电网传输,它不仅仅是个通道还有系统集成的作用。 每一个不同类型的用户,用电的行为方式不一样,大功率用户一天24小时在用电,商场一般是6点到10点,居民下班以后用电多,不同的用电行为对电网的成本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居民和商业用户的用电量很小但经常在高峰期用电,用一度电占的电网空间很大,输配费用比较高。搞了输配电价改革就会依据不同类型用户,对电网成本耗费的不同来分别核定不同的价格,只有价格公平合理了,用户使用电网的时间才会合理,这样电网负荷才会比较平和,发电和终端用户都有选择权了,才能真正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这对电力市场的改革推进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详情]

发改委:今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大12个省份电网
发改委:今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大12个省份电网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李由、孙广见)2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进行热点信息发布。 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电网作为首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地区,初步建立了以电网准许成本为基础,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输配电价改革与以往电价模式有何变化?如何让电价更为透明?电价改革下一轮如何推进?就这些热点问题记者专访了发改委价格司电力处负责人侯守礼。 新华网:国家发改委批复的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首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与以往的模式相比有什么样的变化? 侯守礼:过去我们国家对电力价格管理采取“管理两头”的方式,也就是说,过去电网统一向发电企业来买电,然后再统一的卖给用户,那么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打破这种格局,改为只制定输配电价,电网公司收费打个比方就像“过路费”,过网费收取之后,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就有利于将来能够直接通过市场交易来形成一个电的交易价格。最终的用户电价就变成了市场电能交易价格和“过网费”之和,从价格形成机制上就把售电价格和输配电价分开了。 过去的电价是捆在一起的,用户不知道我用谁的电,而发电企业也不知道该把电卖给谁,发电企业把电统一卖给电网,电网再统一卖给用户,那么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使中间环节独立,这为市场决定电价来提供一个基础。 新华网:是不是意味着电价更为透明了? 侯守礼:以后电价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透明”,一个是在市场上,用户和发电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是透明的,通过直接签订合同或者市场竞价。 另外,输配电价也独立了,五省市公布之后,地方物价局都会公布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水平,比如说,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等都会有自己的输配电价,这个电价都是公开的,大家都能清楚的了解到,这样就使得电价机制更加的透明、科学。 新华网:不同试点省份的输配电价是怎样制定出来的呢? 侯守礼:输配电价改革按照中央2015年九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执行的方法就是“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首先,要先核定电网企业的准许成本,规定和输配电价有关的资产才能够进入核定范围,与输配电环节无关的资产要剔除掉,认定相关之后,还要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认定:是不是能够进入成本,以什么样的比例进入成本。 然后通过准许成本加上准许收益,等于它的准许总收入,把这个总收入再除以用电量,就可以计算出来每度电应该是多少电价,这就是输配电价。 新华网:在2015年试点开始的时候,发改委强调过输配电价改革的重点是建机制。那么现在机制建立得如何? 侯守礼:通过电价改革我们重点想建立机制,一个是要对电网企业建立一个规则明晰、水平合理、公开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另外,要推进发电企业和用户交易形成市场价格。 在输配电价里有这么几个转变:第一,转变了电网企业的监管方式。过去我们笼统地对电网企业的上网电价进行监管,厂网分离之后也形成了一些电价机制,比如,煤电联动、天然气、核电的标杆电价体制。而销售电价则分为工业、农业、居民等不同的电价,这是过去的管理办法。现在,对电网监管模式进行改变,以电网的有效资产为基础,对他的收入、成本、收益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第二,探索了一种成本监审的方法和体系,通过2015年试点,借鉴国际经验和中国特色进行归纳。每个省都有输配电价的试点方案,针对成本监审发布了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办法对不同资产的折旧率、薪酬认定,收益认定都有很明确的规定,建立了一个非常完备的办法。 第三,建立了一个“平衡账户”的体系,在一个监管周期之内,对未来电量增长和未来投资进行预测,预测的数值和后来发生的数值可能会有偏差,假如在监管周期之内,电网企业由于用电量增长非常快产生的收入多了,那么这个钱先进入“平衡账户”,用于下一周期下调电价。同样,如果监管周期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成本增长,如原材料价格等成本大幅上涨,造成了一定的收入减少,这个时候也先暂时不调电价,先记到“平衡账户”里面,在下一个周期再统一进行调整,这样在为期三年的第一周期里能够基本保持一个平稳的状态。 我们还探索了激励性管制的措施,假如电网企业在准许的成本之内,通过技术进步、加强管理节约了成本,那么成本的一部分可以在用户和电网企业之间分享,这就鼓励了电网企业进一步降本增效。 新华网:输配电价改革下一步应该怎样推进? 侯守礼:2016年我们首先就是要扩大范围,目前已经发了通知要把范围扩大到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 第二,我们要进一步解决问题,比如说,怎样更科学的了解到电网企业的经营信息,怎样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从而建立起更好的制度。包括制定输配电价的定价办法、定价规则。 今后价格部门要重点转向按照规则来进行监管,而不是直接制定价格,通过规则来约束电网企业的行为,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形成后,要进一步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的建设,我们也注意到,电力体制改革在很多地方做了试点,包括建立电力交易中心、售电侧改革等,这样就能配合其他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让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建立更加直接的交易,为市场型电价的形成创造更好的条件。[详情]

发改委专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强化对电网成本约束
发改委专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强化对电网成本约束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李由、孙广见)2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进行热点信息发布。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如何实现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对正在落实的电力体制改革而言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怎样的意义呢?我们就此专访了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树杰。 新华网:您认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和以往电价管理方式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刘树杰:第一点不同在于我们国家过去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现在只有上网电价(就是发电厂卖电的价格),还有终端销售电价(也就是卖给终端用户的价格)这两种,现在厂网分开了,输配的费用一般要占到终端用户平均电价的三分之一以上,这么大一笔支出过去是没有进行管制的,这对用户影响是很大的。 第二点,在厂网分开以后,电网公司是一个独立的运行主体,它应该有独立的收入,这样才可以持续运营,如果没有可持续的收入,那它的收益就要完全取决于卖电。独立的收入应该和独立的成本相匹配,这样电网公司收入才能稳定,不会随着市场的波动而波动。 再一点,现在搞竞争性电力市场,就是电改“9号文”提出的“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交易不再需要电网,电网要提供通道。就像我们买山东大白菜,从山东到北京有路费、要雇车辆,中间环节多少钱你得确定,如果不确定那么就不知道白菜卖到哪里,从用户来讲,我到哪去买白菜,买谁的? 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未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或者电网可持续运营,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都会有困难。 新华网:现在输配电价试点最大不同在哪些方面? 刘树杰:最大的不同在于输配电价试点基于现代监管理念和方法,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监管方式。 第一,平均价格和总收入的监管,电网公司的输配服务一年之内应该拿到多少?一部分叫会计成本,另一部分叫使用资本的成本。过去按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运行维护费等核算。从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企业效率出发就涉及到“有效资产”的监管,电网的投资一定要为消费者供电相关,监管重点在电网的投入能不能提高供电数量,能不能让用户用电更可靠?这叫有效资产。以往花了钱就能进入成本,但是在现在的输配电价监管下是不可以的。 新华网:成本约束是怎么实现的呢? 刘树杰: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电价的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各项成本支出是很必要的,但是仍一些基础制度需要进一步建立,原来通用的会计准则是不太适应的,例如,买个凳子最后都要批准,成本项目的设置就是要方便监管,不能用过去防止偷税漏税的方式。 第二点就是投资,像电网这种行业变动成本很少,投资的效率高低对电价起到关键作用,如何协调电价的监管和投资的监管,这两者密切相连,被管制企业在进行投资的时候要进行审查,最重要标准就是经济性,这个钱花的值不值,值了才会批准。 所谓值不值就是对电价的影响,电力行业的投资都很大,这些钱投下去以后效果有多大,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这个是还需要观察的。 新华网:输配电价改革对整体的电力体制改革有一个怎么样的作用? 刘树杰: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消费者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发电侧也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电网传输,它不仅仅是个通道还有系统集成的作用。 每一个不同类型的用户,用电的行为方式不一样,大功率用户一天24小时在用电,商场一般是6点到10点,居民下班以后用电多,不同的用电行为对电网的成本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居民和商业用户的用电量很小但经常在高峰期用电,用一度电占的电网空间很大,输配费用比较高。搞了输配电价改革就会依据不同类型用户,对电网成本耗费的不同来分别核定不同的价格,只有价格公平合理了,用户使用电网的时间才会合理,这样电网负荷才会比较平和,发电和终端用户都有选择权了,才能真正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这对电力市场的改革推进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详情]

发改委张满英: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 降价空间约55.6亿
发改委张满英: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 降价空间约55.6亿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3月29日(周二)上午9:30在国家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张满英介绍输配电价试点改革进展。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中国电力报社记者: 目前推进的输配电价试点改革与之前的电价管理方式最大的不同是什么,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谢谢! 张满英: 你的提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输配电价改革和过去电价监管方式的不同。二是输配电价改革的成果。先回答第一个方面,介绍第一个方面的情况。 刚才施司长已经讲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整个电价改革或整个价格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重大事项。以前,没有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地方,电价的监管方式主要还是政府核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这种管理办法。现在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是我们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将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重要的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垄断这样的环节。2015年中发9号文件和28号文件都做了具体要求。 电网是典型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这次开展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对电网输配电这个环节进行监管,也就是说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原则,对这个中间环节制定输配电价,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这项工作自2014年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破冰”,去年在蒙西电网输配电价“起步”,然后又在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五个省“扩围”,这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电网公司大力支持配合下,在相关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努力、主动作为下,这项工作进展是非常顺利的。这个成果可以用三句话讲: 第一句话是“转变了电网的监管模式”。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并且在试点中在成本监审的具体形式、电网有效资产的认定、准许收入的确定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第二句话是“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去年我们组织开展交叉监审,之后用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监审工作,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在五个省区来算,核减的比例平均约16.3%。 第三句话是“核定了输配电价的价格”。在这方面按照“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了相关电网输配电总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再综合电网在三年监管周期中的新增投资因素,五个省区降价空间达约55.6亿元。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输配电价核定之后,电网企业可以无障碍、无歧视地向全社会开放,有利于电力市场的运行建设和交易,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条件,也有利于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在总量上的平衡和结构性优化。谢谢![详情]

输配电价改革大扩容 覆盖18省级和1区域电网
输配电价改革大扩容 覆盖18省级和1区域电网

  输配电价改革加快,一次扩展12个省级电网,以及华北区域电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通知》提出,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这意味着,此次扩容后,2014年启动的输配电价改革将覆盖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速。电改落地也具有了基础。 输配电价改革扩至18省级电网 输配电价改革是此轮电改最先推出的领域。2014年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次在深圳市启动,彼时掀起一股注册售电公司的潮流,民营售电公司也首先在深圳出现。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即9号文)部署了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的改革任务。 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2015年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6个省级电网开展了先行试点。云南能源系统官员称,云南在细化电改综合试点的配套文件,但输配电价核定限于省内,对于跨省输配电价并不适用。 早在2015年6个省级电网陆续获批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时,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就认为,输配电价试点要包括跨省级的区域电网内试点,可以进一步厘清电价。他说,华北电网本来就是一体化运作的,纳入输配电价试点顺理成章。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新增输配电价试点区域包括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其中山西年初获批进行电改综合试点,重庆和广东是售电侧改革试点地区,冀南、冀北则是河北南北部电网。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容后,国内主要的电网企业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辖下都已经试点,试点地区广泛分布在西南、华北、南方、华中等区域,输配电价改革呈现遍地开花的形势。 输配电价要点在成本监审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的说法,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是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对于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全面实现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说,通过核定输配电价,可以降低企业和社会用电成本,发挥价格调节供需的作用,同时可以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改变电网企业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模式,保证其向所有用户公平开放、改善服务。 此外,输配电价核定还将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通过严格审核电网企业准许成本,可以促进电网企业改进管理,核减不合理支出,抑制不合理投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为了推动输配电价核定,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2015年年中还印发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了输配电定价成本构成与归集方法,并对输配电成本核定的具体范围作了明确说明。 不过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先期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地区,因为成本监审操作不够细致,存在核定的输配电价不能很好执行的情况。但是亦有电改研究者认为,改革是逐步进行的,先行试点地区的经验将为后来者借鉴。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下一步将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及各地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进展,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企业的监管能力。 2016年以来,已经有重庆的售电侧改革、山西电改综合试点获批,北京、广州两个全国性的电力交易中心组建,国家能源局在不同场合表示要加速推动电改实施。[详情]

输配电价是啥?

电价按生产经营环节划分为发电价格、输配电价格、售电价格。

输配电价是电网经营企业提供接入系统、联网、电能输送服务价格的总称。

输配电价相当于高速公路的“过路费”,改革后电网企业将由统购统销模式转变为收取“过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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