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解读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通知》指出,判断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是否为跨省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而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作为判断。[详情]

人民日报|2018年05月10日  04:46
票据领域防风险升级 监管首次针对跨省业务提新规
票据领域防风险升级 监管首次针对跨省业务提新规

近年来,票据领域尤其是跨省票据交易屡出大案、要案。例如今年年初,监管部门公布的邮储武威票据案就涉及多个省份的多家银行,最终涉案的12家银行共计被罚没2.95亿元。[详情]

上海证券报|2018年05月10日  07:44
银保监会:半年后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银保监会:半年后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有效防范风险,银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详情]

新浪银行综合|2018年05月10日  07:25
跨省纸质票据退出倒计时
跨省纸质票据退出倒计时

《通知》还明确了跨省票据业务的界定。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8年05月10日  07:20
银保监会发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银保监会发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规范,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8年05月10日  08:14
银保监会:半年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银保监会:半年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通知》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票据承兑、贴现的授信管理,票据转贴现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同业结算账户管理等重要环节的风险控制。持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严禁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8年05月10日  07:09
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规范。《通知》共5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了界定,并针对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要求。[详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05月09日  16:46

票据市场乱象

苏州银行票据案:鄂尔多斯农商行所持逾7亿债券被拍卖
苏州银行票据案:鄂尔多斯农商行所持逾7亿债券被拍卖

苏州银行与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后,鄂尔多斯农商行未履行判决确认的义务,经苏州银行申请执行,苏州市中院裁定拍卖、变卖鄂尔多斯农商行持有的三支总面值7.3亿元的国开债券。[详情]

澎湃新闻|2018年04月17日  11:43
耒阳农商银行涉违规票据贴现案 银监局局长牵线被抓
耒阳农商银行涉违规票据贴现案 银监局局长牵线被抓

4月13日,裁判文书网公布戴金斌行贿案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戴金斌通过时任衡阳市银监局局长沈志锋的介绍,与耒阳农商银行、衡阳县信用社违规合作票据贴现业务,非法获利1200万元后给予上述人员好处。[详情]

新浪综合|2018年04月16日  08:53
民生银行用票据化解1.1亿不良 最高法判定为通谋虚伪
民生银行用票据化解1.1亿不良 最高法判定为通谋虚伪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近公开的(2017)最高法民终41号案中,认定当事人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与其他三家公司的票据交易活动“名为票据转让,实为借贷”,构成《民法总则》第146条“通谋虚伪”行为,应以实际借贷关系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表面合法的票据贴现、票据背书属于虚伪行为,应归于无效。[详情]

新浪银行综合|2018年03月28日  05:35
邮储银行武威现79亿票据案 南京银行等11家机构卷入
邮储银行武威现79亿票据案 南京银行等11家机构卷入

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对武威文昌路支行核查中发现,吉林蛟河农商行购买该支行理财的资金被挪用,由此暴露出该支行原行长以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的案件,涉案票据票面金额79亿元,非法套取挪用理财资金30亿元。[详情]

中国经济网|2018年01月28日  11:00
江阴银行营收净利三度“双降” 14亿票据大案缠身
江阴银行营收净利三度“双降” 14亿票据大案缠身

而,今年7月24日江阴银行表示收到了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对公司存在票据业务相关金额较大的未决诉讼等内容进行说明。据了解,此前该行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共涉及6个票据纠纷案。[详情]

中国经营网|2017年08月29日  16:37
农行北京分行因39亿票据案被罚1950万 4人遭终身禁业
农行北京分行因39亿票据案被罚1950万 4人遭终身禁业

北京银监局公开的罚单显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因同业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1950万元,姚尚延、张鸣、王冰、刘咏梅、龙芳、胡则刚、吴增强、殷俊、辛铭等9名相关责任人被不同程度处罚,其中4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5月8日和9月18日,这是银监部门自2017年以来对商业银行做出的最高罚款。[详情]

澎湃新闻|2017年11月19日  21:16

最新新闻

强化跨省票据监管 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华夏时报 | 2018年05月10日 14:25
银保监会发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5月10日 08:14
票据领域防风险升级 监管首次针对跨省业务提新规
票据领域防风险升级 监管首次针对跨省业务提新规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陈羽 近年来,票据领域尤其是跨省票据交易屡出大案、要案,今后这样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抑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6个月后,跨省票据交易应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同时银行应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 记者获悉,各级监管部门也将跟上,密切监测银行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将及时提示风险,同时加大对银行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 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如何界定跨省票据业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而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谈及与原有相关规制的不同时,上述负责人指出。 从银行角度,《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快接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不断提高电子票据在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票据交易业务中的占比。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 《通知》作出了缓冲期安排。《通知》印发前已开展跨省纸质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可继续开展相关业务,但应逐步压降业务规模;自《通知》印发之日6个月后,应停止开展相关业务,存量业务在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从监管的角度,《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应密切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应及时提示风险;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 针对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办理业务、不当交易和套利等各类票据业务问题,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健全内控,堵塞漏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票据防风险升级 减少资金空转 近年来,票据领域尤其是跨省票据交易屡出大案、要案。例如今年年初,监管部门公布的邮储武威票据案就涉及多个省份的多家银行,最终涉案的12家银行共计被罚没2.95亿元。 彼时,邮储武威票据案暴露出三大问题:一是内控管理缺失;二是合规意识淡薄;三是严重违规经营。 因此,本次出台的《通知》意义重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降低跨省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务总监、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通知》的出台是必要的,从几个方面着手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有利于防范操作风险。这些年来,票据大案、要案很少局限在一个区域、一个单位内发生,不法分子往往是利用不同区域间的信息不对称,通过跨区域的交易进行操作,实施作案。 二是有利于防范化解信用风险。票据交易是基于信用基础展开的业务,游离于授信之外,没有纳入银行统一的授信管理。但是涉案的一些金融机构,出高额的纸质票据,跨省现场交易,对手方无法核实真伪。 三是有利于防控合规风险。见票、背书是票据交易中必须要执行的基本流程。但是有个别金融机构,在跨省交易时做“清单式”交易,即把票据交易的链条做个表格式的清单,在清单上盖上公章,就视同见票了,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根据过往的风险表现,监管层确实有必要出台针对性的规定,规范跨省票据业务,同时监管还提出了适当的缓冲期,这也有利于票据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卜祥瑞表示。[详情]

上海证券报 | 2018年05月10日 07:44
银保监会:半年后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新浪银行综合 | 2018年05月10日 07:25
跨省纸质票据退出倒计时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5月10日 07:20
银保监会:半年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5月10日 07:09
票据领域防风险升级 监管首次针对跨省业务提新规
票据领域防风险升级 监管首次针对跨省业务提新规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陈羽 近年来,票据领域尤其是跨省票据交易屡出大案、要案,今后这样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抑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6个月后,跨省票据交易应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同时银行应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 记者获悉,各级监管部门也将跟上,密切监测银行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将及时提示风险,同时加大对银行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 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如何界定跨省票据业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而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谈及与原有相关规制的不同时,上述负责人指出。 从银行角度,《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快接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不断提高电子票据在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票据交易业务中的占比。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 《通知》作出了缓冲期安排。《通知》印发前已开展跨省纸质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可继续开展相关业务,但应逐步压降业务规模;自《通知》印发之日6个月后,应停止开展相关业务,存量业务在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从监管的角度,《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应密切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应及时提示风险;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 针对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办理业务、不当交易和套利等各类票据业务问题,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健全内控,堵塞漏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票据防风险升级 减少资金空转 近年来,票据领域尤其是跨省票据交易屡出大案、要案。例如今年年初,监管部门公布的邮储武威票据案就涉及多个省份的多家银行,最终涉案的12家银行共计被罚没2.95亿元。 彼时,邮储武威票据案暴露出三大问题:一是内控管理缺失;二是合规意识淡薄;三是严重违规经营。 因此,本次出台的《通知》意义重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降低跨省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务总监、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通知》的出台是必要的,从几个方面着手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有利于防范操作风险。这些年来,票据大案、要案很少局限在一个区域、一个单位内发生,不法分子往往是利用不同区域间的信息不对称,通过跨区域的交易进行操作,实施作案。 二是有利于防范化解信用风险。票据交易是基于信用基础展开的业务,游离于授信之外,没有纳入银行统一的授信管理。但是涉案的一些金融机构,出高额的纸质票据,跨省现场交易,对手方无法核实真伪。 三是有利于防控合规风险。见票、背书是票据交易中必须要执行的基本流程。但是有个别金融机构,在跨省交易时做“清单式”交易,即把票据交易的链条做个表格式的清单,在清单上盖上公章,就视同见票了,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根据过往的风险表现,监管层确实有必要出台针对性的规定,规范跨省票据业务,同时监管还提出了适当的缓冲期,这也有利于票据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卜祥瑞表示。[详情]

上海证券报 | 2018年05月10日 06:31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5月9日电  (记者欧阳洁)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分为授信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通知》指出,判断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是否为跨省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而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作为判断。[详情]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10日 04:46
银保监会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2018年05月10日 01:48
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18年05月09日 16:46
强化跨省票据监管 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强化跨省票据监管 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强化跨省票据监管 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本报记者 冯樱子 金微 北京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有效防范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了界定,对票据业务主要风险隐患提出监管要求,并针对跨省票据交易类业务和授信类业务提出监管要求,强化跨省票据监管。 具体而言,《通知》表述:跨省票据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注册的企业办理的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及与营业场所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的交易主体之间开展的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已有监管要求、加强重要环节风险控制、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育合规文化等;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票据交易,限制风险较大的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同时,《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以及建立内部协同控制机制等;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测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问责,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详情]

银保监会发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银保监会发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银保监会发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金融时报 记者张末冬 本报讯 记者张末冬报道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规范,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通知》共5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了界定,并针对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要求。一是对跨省票据业务进行界定。《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分为授信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并对两类业务分别进行了界定。二是对票据业务主要风险隐患提出监管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已有监管要求、加强重要环节风险控制、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育合规文化等。三是针对跨省交易类业务提出监管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票据交易,限制风险较大的跨省纸质票据交易。四是针对跨省授信类业务提出监管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以及建立内部协同控制机制等。五是强化跨省票据业务监管。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测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问责,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据了解,《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降低跨省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详情]

票据领域防风险升级 监管首次针对跨省业务提新规
票据领域防风险升级 监管首次针对跨省业务提新规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陈羽 近年来,票据领域尤其是跨省票据交易屡出大案、要案,今后这样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抑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6个月后,跨省票据交易应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同时银行应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 记者获悉,各级监管部门也将跟上,密切监测银行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将及时提示风险,同时加大对银行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 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如何界定跨省票据业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而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谈及与原有相关规制的不同时,上述负责人指出。 从银行角度,《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快接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不断提高电子票据在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票据交易业务中的占比。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 《通知》作出了缓冲期安排。《通知》印发前已开展跨省纸质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可继续开展相关业务,但应逐步压降业务规模;自《通知》印发之日6个月后,应停止开展相关业务,存量业务在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从监管的角度,《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应密切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应及时提示风险;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 针对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办理业务、不当交易和套利等各类票据业务问题,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健全内控,堵塞漏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票据防风险升级 减少资金空转 近年来,票据领域尤其是跨省票据交易屡出大案、要案。例如今年年初,监管部门公布的邮储武威票据案就涉及多个省份的多家银行,最终涉案的12家银行共计被罚没2.95亿元。 彼时,邮储武威票据案暴露出三大问题:一是内控管理缺失;二是合规意识淡薄;三是严重违规经营。 因此,本次出台的《通知》意义重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降低跨省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务总监、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通知》的出台是必要的,从几个方面着手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有利于防范操作风险。这些年来,票据大案、要案很少局限在一个区域、一个单位内发生,不法分子往往是利用不同区域间的信息不对称,通过跨区域的交易进行操作,实施作案。 二是有利于防范化解信用风险。票据交易是基于信用基础展开的业务,游离于授信之外,没有纳入银行统一的授信管理。但是涉案的一些金融机构,出高额的纸质票据,跨省现场交易,对手方无法核实真伪。 三是有利于防控合规风险。见票、背书是票据交易中必须要执行的基本流程。但是有个别金融机构,在跨省交易时做“清单式”交易,即把票据交易的链条做个表格式的清单,在清单上盖上公章,就视同见票了,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根据过往的风险表现,监管层确实有必要出台针对性的规定,规范跨省票据业务,同时监管还提出了适当的缓冲期,这也有利于票据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卜祥瑞表示。[详情]

银保监会:半年后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银保监会:半年后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有效防范风险,银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 《通知》是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相比于原有相关规制,《通知》主要新增两方面要求: 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不过,对于《通知》印发前已开展跨省纸质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可继续开展相关业务,但应逐步压降业务规模。 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应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总部根据本机构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分支机构风险管控能力、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目标客户类别等实施差异化授权;应建立分支机构之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避免出现内部竞争,在客户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票据承兑、贴现原则上应由当地分支机构办理。 《通知》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票据承兑、贴现的授信管理,票据转贴现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同业结算账户管理等重要环节的风险控制。持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严禁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 此外,《通知》也对各级监管部门强化票据监管提出相应要求。按照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应密切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应及时提示风险;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针对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办理业务、不当交易和套利等各类票据业务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整改,严肃问责。[详情]

跨省纸质票据退出倒计时
跨省纸质票据退出倒计时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维妙)近年纸质票据“被掉包”类风险事件频频发生,央行加速构建电子票据体系,未来纸质票据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业内人士认为,这也侧面印证了电子票据一年多来的试运行很成功,预计票据市场的无纸化很快就会实现。 此次《通知》主要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的规范,与原有相关规制相比,除了给跨省纸质票据交易开启了倒计时,同时也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通知》还明确了跨省票据业务的界定。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之所以予以规范,银保监会表示,是为了有效防范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事实上,提及票据业务,绕不开的一个关连词就是“风险”。自2015年开始,先后有多家银行发生票据风险事件,从国有银行、股份银行到城商行接连“中招”,银行票据核查不严、票据在银行间的转让“被掉包”、银行与资金掮客灰色交易等问题相继暴露。 其中一个较为典型的跨省票据案,即2015年7月,我国北部地区一家农商行向江浙地区一家城商行转贴现一批金额为6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同日,该城商行将汇票转贴现至某地方行北京分行,后者又转贴现至某股份行三亚分行。经转上述4家银行,最终该批票据尚有4亿元资金未能收回。该票据案爆发后,4家银行还相互扯皮,事件一度陷入“罗生门”。 据了解,银行有多种“花式”钻空子的方法,一方面与票据业务可操作空间较大和银行内部管理不善有关,另一方面也是纸质票据信息不够对称所致。后者令央行构建的电子票据体系加速推进,纸票转电票的工作从2017年起按汇票金额逐步转化。 电子票据体系推进下的另一个产物,则是上海票据交易所,成立于2016年末。截至2017年末,票交所电票承兑量已占88.99%,贴现占97.1%,转贴现及质押式回购占98.51%。 “此次《通知》也说明,电子票据一年多来的试运行是很成功的,纸质票据越早退出,实际上越早隔离风险。”500金研究院院长肖磊表示,票据市场的无纸化很快会实现,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电子票据交易使用了区块链技术。 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赵成江则指出,应继续推动票据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可有几大途径:包括扩大票据融资规模;提供适当的规避利率风险的工具;发展票据池业务服务中小企业;加强票据供应链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扩大再贴现规模,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加大小额票据贴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要,有序开展融资性票据;以及完善票交所功能,丰富票交所产品等。[详情]

银保监会:半年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银保监会:半年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银保监会:半年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 孙璐璐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有效防范风险,银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 《通知》是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相比于原有相关规制,《通知》主要新增两方面要求: 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不过,对于《通知》印发前已开展跨省纸质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可继续开展相关业务,但应逐步压降业务规模。 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应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总部根据本机构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分支机构风险管控能力、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目标客户类别等实施差异化授权;应建立分支机构之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避免出现内部竞争,在客户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票据承兑、贴现原则上应由当地分支机构办理。 《通知》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票据承兑、贴现的授信管理,票据转贴现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同业结算账户管理等重要环节的风险控制。持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严禁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 此外,《通知》也对各级监管部门强化票据监管提出相应要求。按照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应密切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应及时提示风险;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针对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办理业务、不当交易和套利等各类票据业务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整改,严肃问责。[详情]

票据领域防风险升级 监管首次针对跨省业务提新规
票据领域防风险升级 监管首次针对跨省业务提新规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陈羽 近年来,票据领域尤其是跨省票据交易屡出大案、要案,今后这样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抑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6个月后,跨省票据交易应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同时银行应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 记者获悉,各级监管部门也将跟上,密切监测银行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将及时提示风险,同时加大对银行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 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如何界定跨省票据业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而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谈及与原有相关规制的不同时,上述负责人指出。 从银行角度,《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快接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不断提高电子票据在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票据交易业务中的占比。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 《通知》作出了缓冲期安排。《通知》印发前已开展跨省纸质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可继续开展相关业务,但应逐步压降业务规模;自《通知》印发之日6个月后,应停止开展相关业务,存量业务在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从监管的角度,《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应密切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应及时提示风险;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 针对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办理业务、不当交易和套利等各类票据业务问题,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健全内控,堵塞漏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票据防风险升级 减少资金空转 近年来,票据领域尤其是跨省票据交易屡出大案、要案。例如今年年初,监管部门公布的邮储武威票据案就涉及多个省份的多家银行,最终涉案的12家银行共计被罚没2.95亿元。 彼时,邮储武威票据案暴露出三大问题:一是内控管理缺失;二是合规意识淡薄;三是严重违规经营。 因此,本次出台的《通知》意义重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降低跨省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务总监、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通知》的出台是必要的,从几个方面着手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有利于防范操作风险。这些年来,票据大案、要案很少局限在一个区域、一个单位内发生,不法分子往往是利用不同区域间的信息不对称,通过跨区域的交易进行操作,实施作案。 二是有利于防范化解信用风险。票据交易是基于信用基础展开的业务,游离于授信之外,没有纳入银行统一的授信管理。但是涉案的一些金融机构,出高额的纸质票据,跨省现场交易,对手方无法核实真伪。 三是有利于防控合规风险。见票、背书是票据交易中必须要执行的基本流程。但是有个别金融机构,在跨省交易时做“清单式”交易,即把票据交易的链条做个表格式的清单,在清单上盖上公章,就视同见票了,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根据过往的风险表现,监管层确实有必要出台针对性的规定,规范跨省票据业务,同时监管还提出了适当的缓冲期,这也有利于票据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卜祥瑞表示。[详情]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将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5月9日电  (记者欧阳洁)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分为授信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通知》指出,判断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是否为跨省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而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作为判断。[详情]

银保监会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银保监会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银保监会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银保监会网站9日消息,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了界定,并针对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要求,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对于跨省票据业务的界定,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务总监、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介绍,近年来票据业务增长迅猛,但也出现了不少风险事件。从已发生的案件看,相当一部分是由跨区域经营、脱离监管造成的。《通知》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监管要求,有利于规范银行业票据业务,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对于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卜祥瑞认为,通过电票系统进行交易的好处在于能让银行的每一笔交易规范、有痕,有利于推动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更大限度减少泡沫式、空转式的票据交易。[详情]

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规范。 《通知》共5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了界定,并针对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要求。 一是对跨省票据业务进行界定。《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分为授信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并对两类业务分别进行了界定。 二是对票据业务主要风险隐患提出监管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已有监管要求、加强重要环节风险控制、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育合规文化等。 三是针对跨省交易类业务提出监管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票据交易,限制风险较大的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四是针对跨省授信类业务提出监管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以及建立内部协同控制机制等。 五是强化跨省票据业务监管。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测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问责,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降低跨省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详情]

银保监会: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
银保监会: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 《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有效防范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如何界定跨省票据业务? 答: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共5条,包括对跨省票据业务进行界定、对票据业务主要风险隐患提出监管要求、针对跨省票据交易类业务提出监管要求、针对跨省票据授信类业务提出监管要求和强化跨省票据监管等五方面的内容。 三、与原有相关规制相比,《通知》有哪些新的要求 答:《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详情]

银保监会:跨省票据交易电子化 半年后停止纸票交易
银保监会:跨省票据交易电子化 半年后停止纸票交易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有效防范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如何界定跨省票据业务? 答: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共5条,包括对跨省票据业务进行界定、对票据业务主要风险隐患提出监管要求、针对跨省票据交易类业务提出监管要求、针对跨省票据授信类业务提出监管要求和强化跨省票据监管等五方面的内容。 三、与原有相关规制相比,《通知》有哪些新的要求 答:《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票据大案近年频发】 苏州银行4.5亿票据案:鄂尔多斯农商行7亿债券被拍卖 民生银行用票据化解1.1亿不良 最高法判定为通谋虚伪 支行长监守自盗违规套取票据79亿元 挪用资金30亿 江阴银行子公司票据案败诉 被判向恒丰返还垫款利息 银监会查处邮储银行违规票据案 罚涉案机构2.95亿元 农行北京分行因39亿票据案被罚1950万 4人遭终身禁业 工行回应被骗签13亿电子票据:已紧急冻结可疑账户 银行票据违规波澜再起 宁波银行曝32亿风险事件[详情]

江阴银行子公司票据案败诉 被判向恒丰返还垫款利息
江阴银行子公司票据案败诉 被判向恒丰返还垫款利息

  江阴银行子公司票据案败诉,被判向恒丰银行返还垫款及利息 澎湃新闻记者 胡志挺 来源:澎湃新闻 江阴银行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牵涉的多起票据诉讼案有了新进展。 5月8日晚间,江阴银行公告称,近日,其持股52.5%的控股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下称“宣汉村镇银行”,位于四川省宣汉县)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一审败诉,被判向恒丰银行常熟支行返还垫款8979.37万元及相应利息。在去年与恒丰银行嘉兴分行间的7起票据诉讼案中,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一审同样败诉,被判向恒丰银行嘉兴分行赔偿票据业务垫付利息及违约金6859.14亿元。 两起票据诉讼案一审败诉后,江阴银行均表示,将立即依法提起上诉。 业绩会遭票据案波及吗? 实际上,子公司未决诉讼的不良影响波及了江阴银行的年度业绩情况。江阴银行2017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该银行营业外支出同比猛增5683.69%,由2016年度的231.8万元升至2017年度的1.34亿元。江阴银行解释称,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据2017年7月24日公告显示,江阴银行控股的宣汉村镇银行存有6宗未决票据纠纷案,分别为恒丰银行嘉兴分行案、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案、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案、恒丰银行常熟支行案、鄂尔多斯农商行案、兴业银行宁德分行案,涉诉总金额3.47亿元。 江阴银行2017年年报显示,已累计为上述6总票据纠纷案计提了1.3亿元预计负债。江阴银行董秘办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计提负债是出于谨慎性考虑,法人股东确实承诺了会兜底,但具体还是以公告披露为准。 被票据中介贿赂的村镇银行行长 江阴银行曾在2月28日发布公告表示,宣汉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的两起票据纠纷案的性质一样,系恒丰银行提供的《票据代理回购合作协议》涉嫌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印章被伪造、私刻。以上分析还提到,“嘉兴案所涉票据代理回购业务,系恒丰银行与票据中介涉嫌采取伪造、私刻公章等手段,冒用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名义从事的票据买卖”。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宣汉村镇银行涉及上述票据案中,该银行时任信贷部主任王永华和时任行长吴国建起到了关键作用。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宣检公诉刑不诉〔2017〕2号)显示,2014年7月,票据中介熊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永华和吴国建,后在多次贷款业务往来中,熊某某向吴国建、王永华以利润分成或60万包断的形式提出合伙做票据业务,吴、王二人后同意冒险违规。虽然宣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宣汉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熊某不起诉,但据恒丰银行在2017年3月1日发布的一份公告显示,吴国建、王永华已因收受贿赂、非法向票据中介出借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在兴业银行临汾分行开立的同业账户等行为,被判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在2017年3月1日的公告中,恒丰银行强调,从始至终都未参与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内部员工的违法行为。事发后,恒丰银行从维护金融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处置到期票据,履行回购义务并为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垫付了利息,维护了良好的同业信用。 乱象频出的村镇银行 从当前而言,不少农商行纷纷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监管层面也从政策层面进行了优化,比如推出了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政策。然而,主发起行在对村镇银行的管理上却没有十分到位,后者违规乱象频出。 与管理不到位相伴的,是村镇银行业绩情况也往往不尽如人意。以江苏5家上市农商行为例,除了江阴银行受村镇银行票据案拖累,作为参与发起村镇银行最多的当地上市农商行,常熟银行在2017年报中表示,村镇银行的净利润贡献率提升超过7个百分点,但是包括另外投资的8家农商行、农信社等机构在内的38家机构,在报告期内仅获得红利4243万元。无锡银行发起设立的两家村镇银行2017年净利润合计-414.63万元;张家港行发起设立的两家村镇银行2017年净利润合计-1779.69万元。[详情]

苏州银行4.5亿票据案:鄂尔多斯农商行7亿债券被拍卖
苏州银行4.5亿票据案:鄂尔多斯农商行7亿债券被拍卖

   来源:野马财经 水逆结束了、悬着的剑落下了、IPO之路能顺畅了?  自踏上IPO之路,苏州银行的一系列的处罚和诉讼问题曝光在镁光灯下,特别是“票据风险”事件更是备受关注。 3月16日,随着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执行裁定书一出,4.5亿票据案事件也有了最新进展。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下称:鄂尔多斯农商行)因不满法院强制拍卖、变卖其7.3亿元国开债券赔偿苏州银行损失,便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苏州中院)提出异议申请,要求中止执行。而苏州中院于2018年1月18日受理了鄂尔多斯银行的申请,并在2018年2月9日予以驳回。 图片来源:第一裁判文书网 苏州银行与鄂尔多斯农商行的纠纷源于一起票据案,涉案金额4.5亿元,此前苏州中院判决显示,鄂尔多斯农商行应向苏州银行支付5笔共计5亿元的票据款及相关利息、407余万元律师费、309余万元的案件受理费等赔偿。 只是,鄂尔多斯农商行未履行判决确认的义务,经苏州银行申请执行,苏州中院裁定拍卖、变卖鄂尔多斯农商行持有的三支总面值7.3亿元的国开债券。 这场官司的结果对鄂尔多斯农商行来说无异于一次冲击,但对于踏上资本市场之路的苏州银行来讲,虽悬着剑终于落下来了,但是这样IPO就能顺利通过了么? 半年增诉讼案件增幅比例75% 2016年6月份银行业IPO再次开闸之后,市场情绪不断高涨,各家城商行、农商行都趋之若鹜。不过,即便是公认的银行上市年,也有银行在上市路上遇到了各种问题,上市之路并不平坦。 比如说,因为票据案受阻的苏州银行。 先是招股书中自曝4.5亿元“转贴现”票据官司,可能对会其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随后又曝出2017年苏州银行淮安支行因内控不力、商票风险等问题收到淮安银监局的罚单,罚款20万元。 首先,要搞懂一个词,何为“贴现”?即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 说白了,就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转贴现,就是把换取融通资金的渠道转给其他金融机构。 2015年7月2日,鄂尔多斯农商行向苏州银行转贴现一批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6亿元,就在同一天,苏州银行将该笔商业承兑汇票转到了其他商业银行陆续过桥,后这笔票据中有5亿元到期无法兑付。2016年,此事引发诉讼,苏州银行被诉支付剩余4亿票据金额和相应利息,总数接近4.5亿元,这相当于苏州银行2016年全年净利润的四分之一。 2017年11月1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显示,苏州银行与鄂尔多斯农商行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即苏州银行对鄂尔多斯农商行具有追索权,鄂尔多斯农商行应将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和迟收利息足额划入苏州银行。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实际上,与苏州银行相关的诉讼案件并不是一起两起。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6年6月和2016年12月,苏州银行作为原告且单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分别共计33件、58件,涉及标的本金金额分别共计约61063.30万元、87728.31万元,案件增幅比例达75%。 有投资者刘涛表示出自己的疑虑,为何一个银行会有这么多的诉讼情况。基于此,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致邮件采访苏州银行,截止发稿暂未获得回复。 不良率五年连升 俗语有言,透过现象看本质。那么诉讼案件繁多的苏州银行把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的如何呢?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0日,苏州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82亿元、9.84亿元、13.25亿元和15.45亿元,呈逐年上升趋势。而在不良率方面,苏州银行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 与此同时,苏州银行在《招股书》的报告期内遭受了12起行政处罚,涉及罚款金额合计近70万元,其中包含因乱收费、漏缴税等被行政处罚的案例。 如果IPO是一条通往资本市场的路,那在这条路上,苏州银行一直在给自己清理“地雷”。 股权频频腾挪 与许多城商行类似,苏州银行股权结构极为分散。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6年末,苏州银行拥有3719家股东,包括119家法人股东,3600家自然人股东。 此外,截至2017年6月末,苏州银行共发生股权转让889笔,涉及股份数2.13亿股,其中报告期内共发生245笔,涉及股份数9777.94万股。 而在苏州银行股权分散和频频腾挪的背后闪现了波司登股份、吴中集团、江南化纤这些知名公司的身影。银行的属性果然是吸金。 据了解,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2010年经银监会批准,正式更名为苏州银行,是苏州地区唯一一家法人城商行。 2016年4月22日,苏州银行2015年股东大会审议了上市相关议案。除了A股上市,苏州银行也曾研究在香港H股上市。一位接近苏州银行的工作人员苏娜告诉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前几年,苏州银行也研究过在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能会根据政策要求和市场环境,择机启动H股上市的工作。 “2016年以来,江苏省内多家银行都成功上市,或许这也让苏州银行看到了成功的先例,所以上市步伐加快。”另一在股份银行工作人员郝佳说道。 据了解仅在苏州本地,已有常熟银行(601128)、张家港行(002839)、吴江银行(603323)等三家银行已在A股上市。 2017年6月,苏州银行IPO审核状态突然从“已反馈”变为“中止审查”,原因是“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系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此后,该行审核状态为“已反馈”,近期又更新了招股说明书。[详情]

耒阳农商银行涉违规票据贴现案 银监局局长牵线被抓
耒阳农商银行涉违规票据贴现案 银监局局长牵线被抓

   来源:和讯网  水木 和讯网消息 4月13日,裁判文书网公布戴金斌行贿案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戴金斌通过时任衡阳市银监局局长沈志锋的介绍,与耒阳农商银行、衡阳县信用社违规合作票据贴现业务,非法获利1200万元后给予上述人员好处。 法院认为,被告人戴金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依照《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处戴金斌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8月份,被告人戴金斌将其研究、归纳、总结的承兑汇票盈利模式的帖子发表在天涯论坛上,欲寻找票据合作伙伴。2014年2月,戴金斌经人介绍认识了时任衡阳银监分局局长的沈志锋(另案处理)。 2014年3月—6月,戴金斌通过沈志锋打招呼,促成了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公司、衡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票据业务合作。两家银行在杭州开立同业账户后交给戴金斌,并违规协助戴金斌做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 戴金斌获取非法利益1206.6万元后,为了感谢沈志锋在上述票据业务中帮忙,多次送钱给沈志锋或经沈志锋授意送给其哥哥261万元。又从中分给耒阳市农商行人民币30万元,分给衡阳县信用社603.3万元。 2016年8月,时任株洲市银监局局长的沈志锋又帮忙联系了炎陵农商行、茶陵农商行、攸县农商行、南岳农商行、衡山农商行,但最终没有谈成。 2017年3月20日,被告人戴金斌因本案被抓获归案。案发后,检察院从衡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衡阳县信用社)扣押涉案款603.3万元,从耒阳农商银行扣押涉案款30万元。[详情]

民生银行用票据化解1.1亿不良 最高法判定为通谋虚伪
民生银行用票据化解1.1亿不良 最高法判定为通谋虚伪

  名为票据转让实为借贷 最高法首次判定为“通谋虚伪” 本报记者 辛继召 深圳报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导读 最高法院这一判决以《票据法》第十条为基础,强调票据行为应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或基础关系,这将对金融圈早先流行的票据空转、票据清单交易或融资性贸易等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或抑制作用。 近期,一起借票据贴现偿还逾期贷款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判定为“通谋虚伪”,引起资管圈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在最近公开的(2017)最高法民终41号案中,认定当事人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与其他三家公司的票据交易活动“名为票据转让,实为借贷”,构成《民法总则》第146条“通谋虚伪”行为,应以实际借贷关系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表面合法的票据贴现、票据背书属于虚伪行为,应归于无效。 判决书显示,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与借款人等事先通谋,以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来实现化解不良(归还逾期贷款),借新还旧,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票据活动为各参与方的通谋虚伪行为,贴现银行不享有票据权利,不具有追索权。双方应当按照借款法律关系处理。 多位律师、银行资管人士表示,该案件是在金融纠纷中直接适用《民法总则》“通谋虚伪表示”制度的首个判例,对于以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来实现化解不良,具有警示作用。表明金融审判将不仅看表面法律关系,更多以穿透性实质认定,这对抽屉合同、阴阳合同等行为有警示意义。 用票据化解不良的“算盘” 该案已持续数年之久,涉及多家公司。包括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出票人、承兑人——江西省地方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有色金属公司”),江西正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正拓公司”),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某某;票据贴现申请人——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红鹭”)。 判决书显示,2012年底,正拓公司对民生银行有7000余万元的逾期贷款无法归还。罗某某向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工作人员提出,由有色金属公司向上海红鹭购买阴极铜,以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货款;再由红鹭公司持该票据向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申请贴现,罗某某承诺会确保红鹭公司将所得贴现款用于归还正拓公司的逾期贷款。 2012年9月,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与有色金属公司、正拓公司签订协议,进行商业汇票贴现,由罗某某与其妻陶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之后,有色金属公司向红鹭公司开具票面金额为1.1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罗某某等与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担保合同》,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向红鹭公司支付1.04亿元贴现款。正拓公司所欠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的逾期贷款已用票据贴现款归还,其余贴现款亦被罗某某实际使用。 2013年6月,票据到期,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向有色金属公司账户扣收余款遭拒付。此后,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向出票人(承兑人)有色金属公司、贴现申请人红鹭公司多次催收,均遭拒。由此引发纠纷。此后,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有色金属公司、罗某某犯骗取贷款罪。 法院认定为通谋虚伪行为 该案争议焦点在于:纠纷的性质是什么,属于票据还是借贷行为;民生银行南昌分行是否是合法的票据权利人;红鹭公司应否对此笔贴现款承担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与有色金属公司之间的实际法律关系应为借款关系,票据贴现只是双方商定的具体融资方式。本案票据活动是各方通谋虚伪行为,所涉民事行为无效。原因在于,本案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参与方明知票据项下无真实交易关系,但出于不同真实目的,相互合谋实施了该票据行为,属于通谋虚伪行为,所掩盖、隐藏的真实行为实际是借款。 根据2017年10月起施行的《民法总则》第14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最高法院确认,对本案通谋虚伪的票据活动所订立的《阴极铜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贴现宝合作协议》、《贴现申请书》、《担保合同》,均确认无效。民生银行南昌分行持有的票据在形式上符合《票据法》规定,应属有效票据;但该行明知出票人并不具有支付该票据项下款项能力的情况下,为其单笔授信了该票据票面金额的贴现额度,属于以非法手段取得的情形,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北京初亭律所主任合伙人王飞鸿律师、合伙人王晓明律师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本案中,最高法否认了票据贴现、票据背书的法律效力,银行不享有票据权利而仅对借款人享有借贷债权。这一变化,首先将影响该笔债权的利息、逾期罚息或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更重要的是,意味着银行丧失了票据追索权,不能向前手进行追索。在本案中,票据出票人(即债务人)濒临破产,实际上已经不具有履行能力,而银行又不能向票据前手追索,因此银行此项债权恐难以实现。 特别是,最高法院这一判决以《票据法》第十条为基础,强调票据行为应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或基础关系,这将对金融圈早先流行的票据空转、票据清单交易或融资性贸易等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或抑制作用。尽管票据具有无因性和流通性,但其仍应以真实的基础关系为前提。 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衔接配合 对于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来说,该案的更大意义在于,最高法院对于金融纠纷案件的审判思路产生变化。 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违规行为,要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其效力和权利义务”,“要维护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推动、监督和维护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强化金融监管和金融审判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统一完善的金融法治体系”。 有银行资管人士表示,该判决表明法院将按照实质认定,而不一定是表面的法律关系。 王晓明认为,最高法院以通谋虚伪表示制度认定“名为票据贴现,实为借贷”,这一点与正待落地的资管新规有异曲同工之效。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资管业务实行穿透式监管,对于已经发行的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产品的底层资产。 王晓明认为,通谋虚伪表示制度在于“去伪存真”,探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以此判断行为的法律效力。因此,“穿透式监管”与通谋虚伪表示的立法目的基本相同,只不过是监管者和司法者的侧重点不同而已。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更加关注金融监管规定、政策,可能会更加频繁地参照适用监管规定,并以监管规定为标准来认定金融机构在纠纷案件中的过错大小和责任承担。 (编辑:马春园,邮箱:macy@21jingji.com)[详情]

深圳银监局开出500万罚单 票据业务违规成重灾区
深圳银监局开出500万罚单 票据业务违规成重灾区

  作者:满乐 深圳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11家金融机构共计罚没500万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春节刚一结束,银监会派出部门即对11家金融机构开出共计500万元罚单。 据深圳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监管部门近日对工商银行深圳分行、邮储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农商银行、长城资管深圳分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公司、深圳光明沪农商村镇银行、国银金融租赁公司,共11家金融机构进行处罚,共计罚没500万元。 上述罚单中,就有三家金融机构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集中处罚。其中,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因为借道关联企业并购贷款为房地产企业融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80万元。 深圳农商银行则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用作银承汇票保证金,被没收违法所得86050.91元,罚款80万元。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同样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罚款30万元。 从去年开始,票据业务违规已成为银行业罚单的重灾区。1月27日,涉及邮储银行票据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共计支付了2.95亿元的高额罚单,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有南京银行镇江分行、河北银行、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厦门银行、长城华西银行在票据业务中踩雷。 今年1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也将规范票据业务纳入今年十大监管任务重点之中。 除票据业务违规外,此次公布的11张罚单中,多数金融机构均因涉及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仅有华润深国投信托和长城资管除外。 据公开信息,华润深国投信托因向委托人披露信息有重大遗漏,被罚款50万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深圳市分公司则因高管未经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被罚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1月13日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刚刚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而履职等具体违规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长城资产即宣告触网。 新年过后的又一轮罚单下发,再次彰显银监会今年严监管的态度。 在先后祭出广发银行“侨兴债”案、邮储银行票据案、浦发银行成都分行造假案三单天量罚单的同时。1月13日,银监会又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这也是继2017年后,银监会再谈行业“十大乱像”,整治工作升级。 根据《通知》,2018年银行业将重点围绕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八个方面开展整治工作。 而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虚存虚贷、授信集中度管理不力,和上述提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而履职等具体违规行为将是今年监管部门重点整治的对象。[详情]

银监系统1月开出497张罚单 高额罚单多涉票据业务
银监系统1月开出497张罚单 高额罚单多涉票据业务

  2018年首月,银监会定调全年严打严罚的监管生态,平均每天挂出罚单16张,月罚没金额累计逾8.98亿元,罚单数量与罚金总额远超去年同期…… 为了整治银行业乱象,银监会可谓操碎了心。 在2018年首月,银监会就定调全年严打严罚的监管生态,平均每天挂出罚单16张,月罚没金额累计逾8.98亿元,罚单数量与罚金总额远超去年同期……金融严监管,在2018年并没有放松,反而越收越紧。 具体来看,在1月的罚单中,同业、理财的违规操作,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公司治理失范等案由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吃”罚单的重灾区。其中,涉及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罚单罚金数额尤为突出,罚没金额超百万元以上的大罚单多涉及该业务。 比如,1月27日,甘肃银监局公布对辖内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及其文昌路支行的共计9050万元的巨额罚单,处罚案由之一就是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原支行长王建中涉嫌与外部不法分子內外勾结,冒用武威市分行名义,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办理了147张虚假贴现票据,再转贴现给其他10家银行机构,票面资金共计79亿元。后为填补资金支付缺口,邮储文昌路支行在并无发行同业理财资质的前提下,再次假借上级分行名义,以票据为底层资产发行同业理财,由吉林蛟河农商行购买了30亿元。直至同业理财到期时,邮储武威分行才发现并无该理财产品和吉林蛟河农商行的购买记录,无法兑付资金,此案才案发。 由于此案涉案机构众多且案件情节恶劣,今年1月银监系统开出的千万级以上的大罚单中,多是涉及此案的。如吉林蛟河农商行被罚没7744.5万元、绍兴银行被罚3650万元、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被罚3230万元、厦门银行被罚2450万元、邯郸银行被罚2100万、河北银行被罚1080万元…… 除此案所涉机构外,1月另有多家银行也因票据业务违规受到银监会处罚。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票据业务违规的金融机构中,农商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占据了较大比重。 对此,一位票据行业从业者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这是因为农村金融机构本身就在我国的票据市场中占据了较大比重。 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在2017年10月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农村地区是我国票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近几年数据为例,农村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的20%左右;全部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占人民币贷款的比重为4.5%左右,而农村金融机构达到7%以上。 “过去不少农商行通过票据挣钱时,其实就是走的通道,但通道业务的风险不言而喻。”上述票据行业从业者直言。 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周昆平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票据流通涉及环节多,机构多,所以较容易出风险。“票据要求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但有些企业会虚构材料,甚至出现造假票、调包等情况。” 如何防范票据业务违规风险?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票交所和票据电子化的到来,票据业务频频违规的现象将有所改善。特别是在电子票据的操作中,由于电子票据的特性,票据交易将更加透明化,这将大大降低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 (国际金融报记者 陈圣洁)[详情]

银监会罚单平均一天16张 查实的票据违规超2万亿
银监会罚单平均一天16张 查实的票据违规超2万亿

  有家人朋友在银行工作的,对他好一点。最近这句调侃有点火。 2018年的第一个月,定调全年严打严罚的监管生态,平均每天罚单16张,众多行长下课,月罚没资金总额超去年的五分之一…金融严监管,在2018年并没有出现市场预期的边际放松,反而越收越紧。 来看券商中国记者初步统计的一组数据,感受下强监管“旋风”的等级: 1、银监官网显示,截至2018年1月31日,新年以来各级银监部门公布行政罚单(含2017年作出的处罚决定但在2018年公布)共计491张,平均每天16张;与2017年的194张、平均每天6张相比,今年1月的罚单数量井喷至去年同期的2.5倍。 2、截至2018年1月30日,各地银监局(不包括银监分局)今年新开的罚单中,共计罚没资金近6.5亿元。相比之下,去年全年各级银监部门罚没金额近30亿元。也就是说,仅新年第一月,各地银监局罚没的资金就是去年全年的近五分之一。 3、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各级银监部门共开罚单3452张、处罚机构1877家、1547名责任人员被罚,罚没金额近30亿元。与2016年相比,处罚机构数量增长近3倍,罚没金额超过10倍。 说明:本文的统计口径分为2018年新开罚单和2018年公布的罚单,后者除了包括新开罚单外,还包括去年底各地银监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但在今年1月挂网公布的。 “现在的情况是,银行如果不守规矩做业务,可能辛辛苦苦忙了一年下来,发现最终都是给充实国库做贡献了。”上海一银行业分析师开玩笑道。 值得注意的是,券商中国记者梳理今年各地银监局新开罚单发现,票据业务、房地产业务成为受罚的重灾区。在银监会近日召开的2018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就明确了今年十大监管任务重点,其中就有三项与规范票据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有关。 查实票据违规近2万亿 在去年银监会掀起的“三三四十”大检查中,票据业务是违法违规的高发区。据财新报道,在2017年进行的“三违反”专项检查中,查实票据违规近2万亿。 从今年以来各级银监部门新开的罚单情况看,罚没金额超百万元以上的大罚单多涉及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其中,1月27日,甘肃银监局公布对辖内邮储银行(港股01658)武威市分行及其文昌路支行的共计9050万元的巨额罚单,处罚案由就是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 据了解,邮储文昌路支行通过私刻公章、伪造证照合同,办理了147张虚假贴现票据,再转贴现给其他10家银行机构,票面资金共计79亿元。后为填补资金支付缺口,邮储文昌路支行在并无发行同业理财资质的前提下,假借上级分行名义,以票据为底层资产发行同业理财,由吉林蛟河农商行购买了30亿元。待同业理财到期时,邮储武威分行才发现并无该理财产品和吉林蛟河农商行的购买记录,无法兑付资金,由此案发。 “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私刻公章、伪造证照合同、违法违规办理同业理财和票据贴现业务、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的重大案件,牵涉机构众多,情节十分恶劣,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银监会方面表示。 由于此案涉案机构众多且案件情节恶劣,今年1月银监系统开出的千万级以上的大罚单中,多是涉及此案的因违规开展票据而被罚的银行,如绍兴银行被罚3650万元、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被罚3230万元、厦门银行被罚2450万元、河北银行被罚1080万元等。 华南地区一地方银监局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行政罚单的对外公布并未严格要求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日就要挂网,多数会延后几天再挂网,这也是为何去年12月的罚单会在今年1月挂网的原因。此外,对于今年新开的罚单,也并非是对于近期现场检查结果的反馈。一般来说,银监系统上半年做的现场检查,会在当年处罚完;下半年进行的检查,有的会在来年处罚。 近年来,票据业务大案要案频发,此前农业银行(港股01288)、中信银行(港股00998)、天津银行(港股01578)等都爆过巨额票据案,“票据变报纸”等票据离奇失踪的事情诸见报端。 北京一股份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票据市场乱象主要是针对纸票,此前不少银行存在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转移规模、利用承兑贴现汇票虚增贷款规模、银行内部人员与票据掮客联手离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贴现等问题突出。 “特别是些农商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此前常常给股份行等中型银行做通道、消规模,违规贴现或出具抽屉协议等。还有不少银行的地方分支机构因内部管理不严,员工与票据掮客勾结将机构印鉴、账户出借,甚至是制造假票。”上述股份行人士称。 在今年银监会明确的进一步深化整治市场乱象的8大方面中,违规开展票据业务就是整顿的重点内容之一。根据要求,银监会将着重检查票据领域的以下违规违法事件: 1、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2、滚动循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以票吸存,虚增资产负债规模; 3、违规办理不与交易对手面签、不见票据、不出资金、不背书的票据转贴现“清单交易”业务; 4、违规通过“即期卖断+买入返售+远期买断”、假买断或卖断、附回购承诺、逆程序操作等方式,规避监管要求; 5、违规办理商业票据业务; 6、违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代替贴现,减少资本计提; 7、违规与票据中介、资金掮客合作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交易等。 地产业务被盯上,厦门局出重拳 新年伊始,除了票据业务是银监系统处罚的重灾区外,房地产业务也因不符合宏观调控政策而遭监管部门重罚。违规发放土地融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被违规挪用于购房等是受罚的主要原因。 有意思的是,在各地银监局2018年以来公布的行政罚单中,厦门银监局多数罚单都与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有关,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等8家银行“中招”,足见当地银监局对房地产违规放贷的严管重罚。 据中原研究中心数据分析,2017年厦门住宅成交均价35301元/㎡,同比上涨32.1%,特别是在2017年初,厦门房地产市场交易量爆发式增长,交易价格直线攀升。 在楼市火爆的背景下,厦门地区银行业也催生出非房贷类个人贷款增长加快,尤其是个人消费贷和经营性贷款增幅明显高于往年正常水平的异常情况。对此,厦门银监局局长张新潭表示,厦门银监局全面严查非房贷类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依托EAST大数据信息,利用监管手段,督促机构自查自纠问题贷款1037笔、金额1.1亿元,整改回收率达95.7%。同时,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真实性审查管理。 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变相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现象将在今年继续被严控严查。银监会在2018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也强调,将努力抑制居民杠杆率,重点是控制居民杠杆率的过快增长,打击挪用消费贷款、违规透支信用卡等行为,严控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股市和房市;遏制房地产泡沫化,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房地产融资行为。 银行高管坐立不安 除了罚钱,更要罚人。实际上,今年以来,不少银行分支机构的高管因此也被“撸下来”。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中,浦发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中,取消邮储银行武威分行原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及其他3名班子成员2-5年高管任职资格,禁止文昌路支行原行长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违规购买理财的机构吉林蛟河农商行,分别取消该行董事长、行长2年高管任职资格,对监事长给予警告,分别禁止资金运营官、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绍兴银行、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等10家违规交易机构的3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取消3人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 银监会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中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压实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人员的问责力度,切实解决内部问责流于形式、处理浮于表面的问题。董事会要担负起最终责任,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高管层要担负起执行责任;监事会要担负起监督责任;上级机构要担负起管理责任,真正使铁的制度、铁的纪律得到铁的执行。[详情]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成功上线 交易金额占78.8%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成功上线 交易金额占78.8%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成功上线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张末冬 本报讯 记者张末冬报道 1月29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正式上线投产。首批直连接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的有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邮储银行、恒丰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广州银行、长沙银行、中原银行、中石化财务公司、美的财务公司、一汽财务公司、申能财务公司和中信证券等20家会员单位、7510家系统参与者,涵盖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多种类型的市场参与者。 票交所成立初期,就按照确定目标、分步实施的战略规划,先后实施和推动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一期)项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物理迁移、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项目、纸电交易融合和系统融合项目。其中,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项目是承上启下的重要工程。首先,直连接口囊括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的报价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全量业务功能,实现了票据全生命周期的直通式处理,有利于上海票据交易所和会员单位共同防范票据业务风险,有利于票据市场开拓创新;其次,目前直连接口主要处理纸质商业汇票各类业务,但自2018年10月起,将承接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后的交易及到期业务,是纸电交易融合平滑顺利进行的保障,更是今后纸电系统融合的前提。 据了解,上线投产首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共收发59433个报文,处理各类直连业务14132笔。交易业务方面,通过直连办理各类交易69笔、金额79.83亿元,交易金额占纸票全市场交易总额的78.8%。其中,通过直连办理转贴现43笔、金额27.56亿元,办理质押式回购26笔、金额52.27亿元。非交易业务方面,通过直连办理承兑登记3923笔、金额6.32亿元;贴现登记100笔、金额0.49亿元;权属登记162笔、金额1.26亿元;提示付款2573笔、金额13.18亿元;结清登记3798笔、金额9.00亿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上海票据交易所将继续丰富直连接口功能,支持会员机构自主灵活选择接入模式,满足会员单位纸电一体化管理的迫切需求,更好地推动新时代票据市场的创新发展。[详情]

支行长监守自盗违规套取票据79亿元 挪用资金30亿
支行长监守自盗违规套取票据79亿元 挪用资金30亿

  央视网消息:根据银监会的最新公告,经过立案、调查、审理等法定程序,银监会依法查处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被罚没2.95亿元,这也是继浦发银行4.62亿罚单后,不到10天的时间里,银监会开出的第二张过亿的罚单。 2016年12月末,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在对武威文昌路支行核查中,发现了该支行原行长以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的事实,涉案票据票面金额79亿元,非法套取挪用理财资金30亿元。案发后,银监会立即启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机制,依法对案发机构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违规购买理财的吉林蛟河农商行及10家违规交易机构做出处罚,罚款共计2.95亿元,相关涉案人员也已进行相应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 赵锡军:“在17年之前这类案件的发生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当时主要还是属于纸质票据的主处理和管理。这些文件和印章都是可以伪造的,而且在交易中的过程中,有些需要办的手续流程,比如说需要背书,如果没有背书,他也接了。” 银监会称,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内外勾结,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的重大案件,牵涉机构众多,情节十分恶劣。 [详情]

违规办理票据业务 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被罚3230万元
违规办理票据业务 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被罚3230万元

   新京报讯 (记者侯润芳)昨日,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南京银行)镇江分行收到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镇江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行为罚款3230万元人民币。 南京银行镇江分行卷入票据案 南京银行表示,坚决服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决定,并已责成镇江分行按要求完成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分行现经营正常有序。 1月27日银监会发布消息,银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查处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没2.95亿元。 其中,绍兴银行、南京银行镇江分行、厦门银行、河北银行、长城华西银行、湖南衡阳衡州农商行、河北定州农商行、广东南粤银行、邯郸银行、乾安县农村信用联社等10家违规交易机构共计被罚款12750万元。其中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被罚3230万元。银监会还对3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私刻公章、伪造证照合同、违法违规办理同业理财和票据贴现业务、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的重大案件,牵涉机构众多,情节十分恶劣,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银监会指出票据案暴露出内控管理缺失、合规意识淡薄、严重违规经营三大主要问题。 去年票据业务涉问题金额1.98万亿 近年来,银行票据问题突出。2016年1月22日,农业银行发布公告表示,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经核查,涉及风险金额为39.15亿元。2017年11月,银监会公布了“39亿票据案”的处罚结果,农行北京分行被罚1950万元,四位主要负责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在此期间,2017年3月底至4月,银监会连续下发文件,正式启动“三三四十”专项治理,整治金融乱象力度空前。 在2017年银监会启动的“三三四十”专项检查中,查出问题约5.97万个,涉及金额17.65万亿元。“通过对‘三违反’的检查,信贷、票据、同业和理财等具体业务领域的问题最为突出,内控及管理层面的问题也比较多。”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现信贷业务涉及问题金额6401亿元;票据业务涉及问题金额1.98万亿元。 “同业、理财、票据等过去几年突飞猛进的业务,这部分资金脱实向虚严重,链条层层叠加蔓延,系统性风险悄然迅速积聚。经过过去一年整治银行业在改革发展中的一些乱象,在不断增大对实体经济支持的同时,拆除了影子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隐形炸弹’,也保证了市场的平稳。”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 [详情]

绍兴银行因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被罚款3650万元
绍兴银行因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被罚款3650万元

  新浪财经讯 1月29日消息,绍兴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绍兴银行因为票据资产非真实转让;向监管部门的报告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未按规定落实票据业务内控管理要求;员工与票据中介存在往来,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被处以人民币3650万元罚款。 该行六名员工也因为对办理票据资产非真实转让负有直接责任,被银监分局警告,或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详情]

河北银行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被罚款1080万元
河北银行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被罚款1080万元

  新浪财经讯 1月29日消息,河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河北银行因为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合计1080万元。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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