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科创板不是简单增加一个“板”
人民日报海外版:科创板不是简单增加一个“板”

  人民日报海外版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就热点问题答记者问。证监会指出,科创板不是简单增加一个“板”,其核心在于制度创新和改革。分析人士普遍预计,注册制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信息披露、鼓励创业创新,这一改革将对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形成长期利好。 注册制与核准制大不同 科创板试点的注册制与现有主板施行的核准制有何区别?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将其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发行条件有所放宽。无论是注册制还是目前的核准制,都有一些发行上市的硬条件,这些条件在注册制下有所放宽。例如,核准制要求企业连续几年盈利,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则将允许没有盈利的企业上市。 二是信息披露更加严格。注册制试点将实行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审核制度。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二者应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是发行承销机制市场化。注册制试点过程中,新股的发行价格、规模,发的股票市值多少,发行节奏等都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 四是中介机构责任将会强化。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注册制试点将更加强化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义务和核查把关责任,实行依法治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五是配套措施更加健全。注册制试点要解决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要建立良好的法治、市场和诚信环境,特别是完善法治建设,采取更加丰富的手段提高持续监管能力。 市场自行决定企业价值 对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各界普遍给予了很高期待。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首次公开募股(IPO)市场化是注册制的最重要内核。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就是要让A股一级市场“去行政化”,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IPO节奏、定价及规模,让投资者学会“用脚投票”。星石投资首席执行官杨玲认为,作为股票发行制度的重大变化,注册制可以降低科创板企业上市的门槛,降低企业上市的时间成本,减少由于审核时间过长导致的业绩“变脸”情况。未来,科创板以及注册制试点必将在经济转型中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注册制虽然放宽了上市门槛,但并不意味着无限放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谈及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二级市场影响时强调,科创板有严格的标准和相应程序,实施注册制不是说谁想上市就可以上市。同时,科创板注重市场机制与市场约束,只要中介机构、发行人、投资者、监管部门等各方归位尽责,科创板就不会出现“大水漫灌”的局面。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吴文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注册制的主要特征就是不再需要依靠监管者判定企业是否适合上市,而是在一定的制度规则下,让市场自行决定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价值。 “需要看到,资本市场的一大特征就是市场化程度高,可以及时有效地发现价格、配置资源。”吴文锋说。 增强对实体经济的包容性 证监会强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主要目的,是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包容性,更好地服务具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口碑的企业,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 资本市场的这一改革举措,显然着眼于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过去20多年来,以风险投资为代表的股权投资为中国一大批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宝贵资金、做出了很大贡献。尽管对资本市场来说,不可能身处其中的每一家企业都成功实现大幅成长,但资本市场本身存在的‘风险共担机制’则会使成功企业带来的财富增长弥补失败企业所消耗的要素损失,最终实现市场整体的健康发展。”吴文锋说。 吴文锋进一步指出,一方面,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培育大量新兴优质企业;另一方面,传统银行体系主导的间接融资和主板审核制下的直接融资又不能完全满足企业需要。在此背景下,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意义深远。[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3月01日 03:30
科创板公募基金 又一轮定向培优?
科创板公募基金 又一轮定向培优?

  来源:基民柠檬 科创板公募基金安排上了,综合各渠道的信息,截至2月26日,有12家基金公司上报了14只相关产品。由于个人投资科创板需要50万的门槛,且科创板个股交易风险巨大,大多数个人想投资科创板还是需要借道公募基金的,这也是一个比较稳妥的选择。 科创板基金的名字大多都含有“科技创新”四个字,然而市场上已经有5只基金的名字含有“科技创新”四个字,分别是交银科技创新(519767)、金鹰科技创新(001167)、中邮核心科技创新(000966)、新华科技创新(002272)、招商沪港深科技创新(004266),说实话容易造成混淆。不知道到时候会否进行修改,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是科创板公募基金。 当然也有可能所谓的科创板基金,并不限于投资科创板,甚至说可能都不以科创板为主要投资市场,毕竟产品设计的细节我们还是一无所知。 可以预见,科创板公募基金规模一定不会小了,能够获批发行相关基金的基金公司在规模战中,将占有极大的优势,也有人将科创板公募基金称为定向培优3.0。 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最早源自于2015年国家队救市资金买了2000亿公募基金,5家基金公司一家获得400亿;而2018年发行的战略配售基金(独角兽基金、CDR基金),被看作定向培优2.0,这一次有6家基金公司获批发行相关产品,首募规模合计1049亿,平均规模170多亿。有限的基金公司获得资格,锁定一定期限不赎回,为部分基金公司贡献了稳定的管理规模,所以被称为“定向培优”。 这一次科创板公募基金,可能是这个路线,虽然产品细节没有公布,但是我们也能看到一些变化: 基金公司数量最多,业绩最好的上海逐渐有了姓名,1.0的五只基金一家上海基金公司的都没有,现在越来越多; 上海滩最受认可的基金公司是后起之秀汇添富基金,老牌的华安基金和富国基金都得排在后边; 博时基金意外“失宠”,从1.0到3.0,都没有博时基金的踪影。早在1.0的时候,大家对于招商基金入围就很惊讶,至少跟同为招商局系旗下的博时基金比,招商基金是相对弱势的,然而博时到现在都没有进……博时如果能有这部分规模的助力,兴许可以向易方达基金挑战一下管理规模最大的宝座。 其实大家也能看得出,入围的基金公司一般都是管理规模比较大的基金公司,并非业绩相对突出的基金公司,诸如兴全基金、东证资管、交银施罗德基金等主动管理业绩比较出色的中型基金公司都没有入围,这也是部分人质疑“定向培优”的一个原因,选拔以大为美,结果是管理规模大的基金公司强者恒强。 柠檬君也觉得定向培优并不妥当,公司大并不一定投研能力强,把机会交给市场更好一些,看市场更认可哪家基金公司的能力。但是根据最新情况来看,中欧、万家等中型基金公司也上报了产品,“定向培优”的结论可能下得过早了,这一次应该和养老目标基金一样,还是充分市场化竞争的。 既然说到了养老目标基金,那我就多说一嘴,截至2月24日,净值最高的两只养老目标基金刚好出自中欧基金(中欧预见养老2035)和兴全基金(兴全安泰养老三年),这两家擅长做主动管理权益投资的基金公司,在养老目标基金发展的初期,业绩也是领先的,这也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现象。[详情]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02月26日 21:26
上交所召集33家保荐机构内部会议纪要流出(详细)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02月17日 11:00
科创板50万门槛将部分散户拒之门外 千亿CDR基金觉醒
科创板50万门槛将部分散户拒之门外 千亿CDR基金觉醒

  3000亿的独角兽基金 要觉醒了 来源:微信公众号小波思基 导读:兵贵神速,科创板来的快,来的很严格。起码50万的门槛就将一票散户拒之门外,但通过公募基金还是参与的,政策也是鼓励这样做。当初的独角兽基金可能又将迎来一波参与机会! 独角兽基金的大利好! 这两天股市走的有点棒棒哎,bo姐一只主打稳健蓝筹的混合基,昨天一天赚了1个点。朋友小胖连叹三声:我居然没参与!没参与!没参与... 他本瞅准了一只股票,摩挲着找个点入场的,谁曾想都放假了,A股倒涨的不错,然后他心水的股票涨飞了。。。 这是为啥?是天朝新贵科创板要来了呀!是个可以尝试投资的机会! 1月30日晚,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试行意见稿,配套业务规则啦,股市发行上市审核啦、定价机制啦、甚至退市制度都安排上了。 感觉科创板从提出到落实,前后时间太快了,有点转不过来弯儿。说不定过了年开了春,大家伙就能撒开脚丫子去里面扑腾了。 bo姐找了两条对基金比较有影响的: 第一个是,投资者门槛比较高,必须保证你账户里有50万的资金,证券交易还得满足24个月。不过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借道相关的公募基金参与。公募基金本来就是比较适合普通投资者的投资方式,门槛低,资产分散,有专业的经理打理,省时省心。 不过,放眼一看,目前哪里有什么关于科创板的基金呢? 第二个是,允许红筹企业通过发行CDR的方式上科创板。又是CDR!上次CDR这个词冲上天是什么时候?就是战略配售基金发行的时候。比如腾讯、京东、百度、阿里等境外上市的、股权结构很特殊的独角兽企业都可以发行CDR在科创板上市。而战略配售基金当初就瞄准了这样一些企业。 所以,这俩条件等于直接告诉你:要轻松参与科创板,眼下就只买战略配售基金。 但6只战略配售基金3年封闭运作,每半年开放一次申购,目前暂时不能买。据说今年3月份会向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那时候就可以买了,也就是应该差不多在科创板开门营业前,战略配售基金会再来一波吸金机会。 科创板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 前段时间战略配售基金开放申购的时候,bo姐说过,国家为了留住独角兽,扶持新经济产业,一定会在科创板或者CDR上发力的。 bo姐还是持这样一个观点,配置战略配售基金是政治正确。 另外,美股去年10月份暴跌之后,中概股的股价也比较低,很多泡沫被挤出,为战略配售基金降低持仓成本。 买基金更合适 参与科创板更适合买基金。 1、科创板放宽了涨跌幅限制,上市前5天不限涨跌幅,第六天开始设限20%,波动更大,更市场化; 2、试点注册制,公司的盈利能力如何,经营实力如何,管理层不帮你过滤了,需要投资者自己辨别,所以投资难度更大。 虽然现在市面上还没有科创板基金,但bo姐相信届时会有有的你挑的,急是急不来的。 A股更适合买基金。 1、科创板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所以A股的中小创、科技股要倒霉,质量比不过,估值还这么高。 2、科创板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也就是不给垃圾公司设死缓,A股大概率也会跟进,壳股炒作价值变小。 所以,对于重仓某只个股的股民来说,风险加大。持有基金更分散、更省心,就显得比较有意义了。 未来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集中在半导体、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四大类行业困难。 热门候选公司澜起科技、新昇科技、安路信息等,背后涉及不少A股概念股;人工智能领域潜在热门公司主要包括寒武纪、优必选、旷视科技、云从科技等,科大讯飞持有寒武纪1.52%股份,大家可以关注相关主题基金。 按照A股炒作惯例,科创板出来可能会再短期炒作一波,初始参与进去估计还能赚不少。 春节快乐,春节快乐![详情]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02月01日 19:33
北大教授姜国华:打造中国纳斯达克 科创板需做好三点
北大教授姜国华:打造中国纳斯达克 科创板需做好三点

  倍受市场关注的科创板和注册制联袂而来。1月30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随之上交所也发布了科创板的一系列规则性文件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相关细则就科创板的股票上市定价、股票交易、投资者门槛以及上市公司门槛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如何评价科创板相关细则?科创板是否会对创业板造成冲击?如何才能让科创板真正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姜国华。 姜国华教授认为: 通过科创板的试点和制度创新,未来推广至主板等其他板块,将给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带来根本性改变和质量提升。 细则继续维持股价涨跌幅限制,对散户来发挥不了保护作用,应该借科创板设立的机会取消这一规定。一只股票一天之内涨100%和通过8个连续的涨停板达到股价翻番,哪种情况更容易诱惑散户高价进入?显然是后者,因为它制造了一种涨的趋势。 应该纠正一个在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存在的错误观念——“IPO发多了,股票就要跌,IPO发少了,股票就会涨”,大家担心科创板会冲击创业板的背后也是这套逻辑,这是错误的。价值决定价格是一条最基本的规律,但在股市中往往被忽视。 建议借此次推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机会,纠正一些不科学、没有发挥正面作用但有潜在负面影响的措施,让我们的资本市场真正实现市场化。 让科创板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关键要做到三点:独立企业、自由交易、中立监管。 以下为详细内容: 详解科创板细则亮点 记者:科创板改革方案和相关细则在上市发行制度、交易制度、持续监管、退市制度等基础制度方面都有创新。您如何评价目前公布的细则? 姜国华:首先,科创板和注册制的试点改革方案,或者说注册制通过科创板来试点,这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对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资本市场对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均有重要意义。 第二,通过科创板的试点,在上市发行制度、交易制度、持续监管、退市制度等基础制度方面的创新,未来如果能推广至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等其他的板块,将会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有一个根本性的改变和质量提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科创板的开设,做好科创板需要监管机构和所有资本市场参与者共同努力,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也是一项不得不做的工作。 第三,与主板、创业板的规则相比,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相关细则有重大变化和突破。比如,科创板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基本取消了对盈利的要求,这是一个重要的改进:一方面能促进我国高科技企业未来通过A股直接融资,另一方面更是服务了国家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上市公司定价方面,取消直接定价,通过市场化询问定价,打破市盈率倍数的约束,有利于在发行阶段对上市企业合理定价,这对即将上市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帮助,它是一种合理定价、科学定价的方式; 支持同股不同权企业,支持VIE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对于高科技企业、新兴企业同样是一个重大利好。虽然同股不同权、VIE结构等机制的设立符合相关企业发展的科学规律,但长期以来A股上市规则把这些企业排除在A股市场以外,实际上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损失。新的细则实施后,这些问题将得以纠正。以上是我对细则亮点的一些看法。 方案还存在哪些有待改进之处? 记者:在梳理这些亮点的同时,您认为目前披露的科创板改革方案还需要在哪些方面作出改进? 姜国华:现在公布的很多细则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确还有一些值得商榷甚至纠正的地方。 第一,对于上市公司的资格门槛,虽然取消了强制盈利或者盈利水平的要求,但是对预计市值、收入、研发、现金流等还有要求。一般来讲,作为市场主办方,这个市场让什么人来、不让什么人来,固然是他的权力,但是,资本市场不同,它是一个社会公共产品,这种属性与一般市场不同,所以我不认为有必要通过市值、收入、利润、现金流等财务指标,把一部分企业排除在外。一个企业如果有价值,投资人自然欢迎;如果没有价值,投资人也必然抛弃。所以我建议,科创板可以笼统地对拟上市的企业在行业、业务、创新等大方面做定性规定,但不要含有目前披露的这些定量的规定。比如,“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等等。 有一种说法是这些定量的要求是为了保障上市公司的质量,这其实是站不住脚的。A股市场过去这些年的实践已经表明,这样的限制并没有防止一些质量差的企业上市。所以现在科创板细则中对上市公司门槛的要求,仍然是监管机构或交易所,在替投资者做价值判断,这是不应该的。 第二,建议取消投资者门槛中“资产均值不低于50万,加两年交易经验”等限制。投资者是每一笔股票交易的主体,不论是机构还是散户,他们对自己的投资决策负责。目前细则“每日股票均值不低于50万”的投资者门槛,我理解的是监管层希望把一些收入水平或者财富水平低的散户排除在科创板之外。这个要求类似于新三板对市场参与者的资产金额要求,这是不够科学、不够合理的。 这个问题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A股市场上有一个流行了很久的说法,说散户是可以收割的“韭菜”,不让他们参与新三板是保护他们的利益。主板没有对股民最低资产的限制,但社会舆论也认为散户股民是被割了的“韭菜”,这就说明无论是否存在对股民资产最低限额要求,都不能避免他们在投资股票中遭受损失。按照这个逻辑,主板市场也应该设立资产最低金额限制。像新三板一样,这样的要求实际上很大程度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所以这些只有负面影响、没有正面优点的措施,我个人建议去掉,把投资权限和投资者权力交还给投资者本人。 我们不能头痛医脚,脚痛医头。因为认为散户、普通股民不理性,缺乏财务分析和价值判断的能力,就把他们排除在新三板、科创板之外,这是不合适的。如果我们认为他们不理性,缺乏财务分析和价值判断能力,那么就应该完全把他们限制在股票市场之外,而不是有选择地安排,允许他们在主板交易,不允许他们去科创板交易。针对小散户身上存在的问题,应该做的是普及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和股民们学习财务分析,学习价值评估判断,做理性投资、价值投资。 第三,虽然细则对股价日涨跌幅限制从主板和其他板的10%扩大到了20%,但是股价涨跌限制本身就是监管机构直接干预股票价格形成机制的举措,是“裁判直接参与比赛”的一个案例,建议去掉。事实上,这些年来,我们已经看到主板市场、A股市场10%的涨跌停限制,并不能发挥让投资者冷静的作用。千股涨停、千股跌停,连续涨停、连续跌停的现象比比皆是。综观国际市场,我们也从未听过有人认为没有涨跌停限制对散户、对中小股民是一种伤害,也没有这样的案例。 相反,设置了涨跌幅限制对散户来说可能更是一种伤害。比如,如果一个股票因为某一个重大事件价值翻了一番,没有涨跌停的限制,可能在一天当中股价就涨了100%;而有涨跌停限制的情况下,大概需要8个10%的涨停板股价才能够翻一番。这两者哪个更容易诱惑散户高价进入?我认为是8个涨停板更容易把散户套进去,因为它制造了一种涨的趋势。而且涨跌停板这种制度,并不是A股市场创立的时候就有的,也是后来加进去的,没有一种理论说它能保护投资者利益。我认为,一种没有好处但是又可能有坏处的政策,应该借这个机会取消。 第四,在退市机制上,建议不要包含以会计指标为标准的退市制度,不论是“扣非净利润为负”还是“净资产为负”等。同时,也应该取消ST制度。企业到了ST阶段时,企业盈利数据早已公开,ST本身并没有为投资者增加任何新的信息含量,建议由交易所自行制定退市机制。 第五,在减持制度方面,对于高管或者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建议采用更加市场化的方式,锁定期和锁定政策不易定的过严。董监高(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固然是内部人,但他们也和其他人一样是股东,交易证券和股票是他们的权利。要防止内部人利用内部信息来操纵股价减持,伤害其他投资人利益,我认为,可以采用的一种方法是:要求内部人减持,应该在一定时间之前,比如说一年之前就要公布自己的减持计划,包括减持的量和减持的时间。监管机构监督内部人是否按照自己公告的减持计划来真正减持。这个方法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内部人操纵股价来为自己减持服务。因为至少一年之前市场就了解了他们的减持计划,如果大家认为这会造成负面影响,还没有等到内部人减持,股价早已被打压下去了。 总之,资本市场应该是经济当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市场,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我们在监管上设定了一些非市场化的政策,包括涉及上市、交易、退市、投资者资格等相关措施。也许它们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发挥了一定的正面作用,但是有的措施已经不合时宜,或者已经成为阻碍资本市场科学发展、健康发展的因素。因此,我建议借此次推出科创板和试点注册制的同时,纠正一些不科学、没有发挥正面作用、但存在潜在负面影响的措施,让我国资本市场真正实现市场化,服务好企业和企业家,进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 科创板不会冲击创业板 记者:市场上还有一种声音是,科创板的横空出世将会对创业板形成较大的冲击。科创板来了,创业板会不会下跌? 姜国华:科创板的推出对创业板而言不应该是利空的,也不会冲击创业板。我们应该纠正一个在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存在的观念,就是“股票IPO发多了,股票就要跌;IPO发少了,股票就会涨”,大家担心科创板会冲击创业板的背后也是这套逻辑,这是错误的。我们再发1000家公司上市,中石油该值多少钱还值多少钱。大家信了这句错误的观点,所以看到有时候IPO多了,股市会受到一定影响,这其实是一种预期造成的。股票价格等于价值加投资者情绪。当投资者情绪不好时,价格自然会受到影响。 短期内大家依然会有这样的心态,直接导致科创板影响创业板,但是我相信两个板块各自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充分展现。科创板的推出并不必然导致创业板的利空,并不必然影响创业板企业的发展。价值决定价格是一条最基本的规律,但在股市中往往被忽视。 如何打造中国版“纳斯达克”? 在上市规则上作出突破、转变,我想科创板是能够吸引优秀的科创企业上市的,对独角兽回A股是有促进作用的,这也是党和国家对于科创板给予高度重视的原因所在。让科创板真正健康成长起来,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我觉得最核心的是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独立企业。企业一定要独立自主,股权上是受控于控制人的,但是企业一定是要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只有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才是企业整体价值的最大化,才称得上是独立企业。 第二,自由交易。这也是我刚刚提到细则中需要纠正的地方,监管机构不应该介入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判断,不应该介入投资者之间的自由交易。 第三,中立监管。监管机构做好裁判,不要在运动员当中偏向任何一方。 以上三点是确保中国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能够真正反映我们经济成果,同时又能进一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前提。 姜国华教授: 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兼职委员。[详情]

新浪财经 | 2019年02月01日 14:52
一图看懂科创板、主板、创业板上市制度对比
一图看懂科创板、主板、创业板上市制度对比

   一图看懂科创板征求意见细则(精准版) 新浪财经讯 1月30日晚间证监会网站公布了科创板征求意见稿。对于市场关注的投资门槛,意见稿中指出投资者准入门槛50万元,另外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参与。科创板个性化交易机制尽收眼底:门槛50万、24个月;涨跌幅20%;单笔申报200股。科创板将实行交易特别规定,基本制度框架与主板一致,但有自己差异化的交易安排,其中内容若与主板不一致的,则以交易特别规定为准。 那么科创板与主板、创业板的上市制度有哪些不同呢?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9年02月01日 13:14
科创板十大新名词:从预计市值到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科创板十大新名词:从预计市值到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释新闻|科创板十大新名词:从预计市值到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澎湃新闻记者 葛佳 来源:澎湃新闻 1月3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相继发布关于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一系列重要文件。这也意味着,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又一重大创新,科创板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 对于呼之欲出的科创板,有多个新名词受到市场关注和热议。其中至少包括:注册制、独立交易模块、预计市值、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新融券机制、上市委员会与咨询委员会、“新三性”与“老三性”,还有一些以往内地市场不太出现的词: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特别表决权、战略配售。 这些词背后代表了什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进行了一一梳理。 一,注册制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上交所审核工作的监督,并强化新股发行上市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上交所方面表示,试点注册制下,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的制度设计,一是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二是推进审核公开透明;三是压严压实中介责任,在信息披露责任上,更加突出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二,独立交易模块 《实施意见》明确,科创板采取独立交易模块和独立行情显示,交易日历、证券账户、申报成交等安排与上交所主板一致。 三,预计市值 关于上市标准门槛,《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显示,科创板引入了五种不同的上市标准,分别是“市值+盈利”“市值+收入+研发投入”“市值+收入+现金流”“市值+收入”“市值+产品空间”。 而上述门槛均以市值为核心,如第一套标准要求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那么上述“预计市值”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业内人士表示,预计市值就是“你觉得他应该值多少钱,你愿意花多少钱买它”的意思。 关于上述“预计市值”的形成过程,业内人士称,科创板股票上市会有一个询价过程,询价完会有一个报价,报价结束后会产生预计市值。 四,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为防控过度投机炒作、保障市场流动性、为主板交易机制改革积累经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针对科创企业的特点,对科创板交易制度作了差异化安排。 其中就包括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 五,新融券机制 为了提高市场定价效率,着力改善“单边市”等问题,科创板将优化融券交易机制,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且融券标的证券选择标准将与主板A股有所差异。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六,上市委与咨询委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将设置科创板上市委员会(下称“上市委”)与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下称“咨询委”)。 设置上市委是为了保证试点审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升审核工作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力。试点过程中,上交所层面的发行上市审核职责将由该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下称“审核机构”)与上市委共同承担。审核机构承担主要审核职责,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上市委侧重于通过审议会议等形式,审议交易所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报告,发挥监督制衡作用。 在人员构成上,上市委注重专业性与独立性。上市委主要由本所以外专家和本所相关专业人员共30-40人组成,专业上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专业人士,来源上包括市场人士和监管机构人员。 设置咨询委主要是为科创板相关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政策建议,推动科创板建设,促进科创板制度设计完善。咨询委将根据上交所上市推广及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的需要,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咨询委人员构成上,突出专业性和代表性。咨询委员会由40-60名从事科技创新行业的权威专家、知名企业家、资深投资专家组成,并根据行业划分为多个咨询小组。咨询委委员由上交所所选聘,并可商请有关部委、单位及相关科研院校与行业协会推荐委员人选。 七,“新三性”与“老三性” 注册制试点下,发行人应当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简称“老三性”),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承担把关责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交易所将从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简称“新三性”)的角度,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审核,以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八,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 一般来说,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主要是指“VIE模式”的企业。VIE模式(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可变利益实体),又被称为“协议控制”,是指境外注册的上市实体与境内的业务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的上市实体通过设在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以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的业务实体。2000年新浪网赴美上市时,为了绕开相关部门关于外资不得持有ICP牌照的规定,首次采用了这一“变通”方式。从那时起至今15年,绝大多数境外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如百度、腾讯、阿里等都采用了VIE模式。 红筹企业也是特出股权结构企业的一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中的定义,红筹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实施意见》明确,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九,特别表决权 依照公司法,允许科技创新企业发行具有特别表决权的类别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其他股东权利与普通股份相同。特别表决权股份一经转让,应当恢复至与普通股份同等的表决权。公司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格、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持有人所持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等事项。: 十,战略配售 “战略配售”是“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简称。我国《证券发行承销与管理办法》(2018年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或者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占本次发行股票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 构建市场化发行承销制度是科创板建设的现实要求,市场参与各方高度关注。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实施办法》作出了一些差异性制度安排,包括鼓励战略投资者和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新股发售。放宽战略配售的实施条件,允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1亿股以上的发行人进行战略配售;不足1亿股、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总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的,也可以进行战略配售等。 (本文来自于澎湃新闻)[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2月01日 08:03
盛世投资陈立志:科创板有望疏通一二级市场隔阂
盛世投资陈立志:科创板有望疏通一二级市场隔阂

  中证网讯(记者 刘宗根)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上交所随后发布《关于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盛世投资管理合伙人、盛世智达主管合伙人陈立志认为,科创板的推出无疑是资本市场的一件大事,其落地有望推动A股IPO制度和退出制度的完善,将给创投圈尤其是高科技领域投资带来明显的积极影响。 首先,疏通退出渠道,有效提振创投行业信心。由于宏观环境的复杂性以及一二级市场的不畅通,创投行业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科创板的推出或能及时缓解目前创投项目退出难问题,支持创投资金有序良性运转。 其次,促进创投行业规范,改善创投行业竞争环境。目前,创投市场机构数量众多,竞争激烈。科创板的推出有望加速创投机构优胜劣汰,推进资金向更专业的优质创投机构集中,提升创投市场规范性。 第三,改善高科技投资收益预期,提升创投机构投资高科技项目意愿。一些高科技项目,前期技术研发支出大,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可观的财务收益以及通过二级市场退出,限制了创投机构投资此类项目的热情。科创板推出有望提升创投机构对此类项目的投资意愿。 第四,有助于优质技术创新高科技项目涌现。迫于融资和退出压力,当前不少创业者更愿意从事模式创新的创业项目。退出渠道的进一步疏通,创投机构对高科技投资热情有望提升。这会降低掌握高科技的创业者对于融资和退出的顾虑,进而激发创业热情。 对于科创板上市门槛的5套标准,陈立志认为,从试行办法来看,不仅放松了对盈利的限制,甚至对于生物医药等行业,收入也可以不做要求。这些优化对于技术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的行业,是明显的利好,将有助于提升资本和创业者投身此类项目的热情,也有利于国内投资者分享此类项目后期财务增长带来的回报。 定价方面,陈立志认为,更加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将进一步疏通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隔阂。一方面,将显著降低一二级市场的套利空间;另一方面,加快二级市场估值向一级市场传导速度,改善一二级市场估值倒挂现象。这两个方面影响可能推动VC、PE等投资机构将投资阶段前移,更加关注早期项目。相对于后期项目投资更看重投资机构的关系资源,早期项目投资更侧重投资机构的专业性和判断能力。未来,投资机构间的分工将更为清晰,资金和项目有望向更专业、更优质的投资机构集中。 陈立志表示,科创板本质上是A股市场的一次制度优化。下一步特别期待相关制度安排及配套措施能够顺利推出,真正落地。一是期待IPO制度优化,增强市场流动性,为高科技项目退出创造便利。二是完善退出制度,促进A股市场优胜劣汰,控制A股市场总量供给,保持A股市场活跃性和稳定性。 在相关注意问题上,陈立志认为,一是应明确科创板为高科技企业服务的定位,避免科创板与新三板、创业板等同质化。二是在优化完善上市与退出制度基础上,应加强市场惩戒制度建设,净化市场秩序。三是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的重大改革,推出后出现的问题可能比预想的复杂,应保持定力、稳健有序地推进各项制度落地。[详情]

中国证券网 | 2019年01月31日 15:01
科创板来了:四大角度详解 突破同股不同权与红筹架构
科创板来了:四大角度详解 突破同股不同权与红筹架构

  颤抖吧!科创板来了! 来源:图解金融  [详情]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01月31日 14:59
盘和林:科创板实施意见落地 长期效应应是关注焦点
盘和林:科创板实施意见落地 长期效应应是关注焦点

  科创板实施意见落地,长期效应应是关注焦点 1月30日晚间,随着《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出炉,以及上交所发布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六个配套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发布,科创板的改革方案终于落地。 同时,证监会及上交所将同步发布8项配套规则,对科创板的发行审核、上市、交易、信息披露、承销保荐等内容作出全面规定。这8项配套规则均须经过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征求意见期为30个自然日。 与现行市场法规相比,科创板做出了多项重大改变,其中最引人关注当属放宽上市财务要求、严格信息披露制度与退市制度、提高投资者入市要求等。可以看到,旨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科创板可以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除此之外,港股新引进的同股不同权红筹企业上市也在科创板中得以实施。 这将对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科创板的推出很大程度上丰富了目前境内并不完善的创投退出渠道。根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发布的《2018中国新经济企业境外上市现象热点监测报告》,截至2018年8月16日,中国累计有18家科技或互联网等新经济领域企业成功在美国或香港上市。这种现象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A股市场创投退出渠道的闭塞,而科创板将弥补这一缺陷,帮助更多的国内投资者享受到新经济企业带来的市场红利。 并且,《实施意见》对信息披露也做了更为严格的规范,其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对业绩风险、行业风险、公司治理等内容作出有针对性的披露。由于科创板专注高新技术企业,因此企业科研水平、科研人员数量、科研资金投入等信息得到很大程度上的重视。此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目前市场参与者的投资理念,促使投资者真正重视企业的成长性,而非短期内的盈利。 不少观点称,科创板条件的放松以及涨跌幅放开会为市场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诚然,市场的巨幅波动自然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之前笔者也曾推测科创板的参与者可能更多的是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可通过购买基金的方式参与其中。而《实施意见》通过提高投资者的参与要求对这个问题给予重视,其中长达24个月的交易经验超出不少人的预期。 科创板的推出对于我国的资本市场来说是一种全新的尝试,其影响更多的应是长期层面的。之前不少人担心科创板的企业上市会分流市场资金,短期内抑制其他资本市场的发展,也为估值形成了一定的压力。实际上,从发行上市办法中能够发现,发行审核与注册是分离的,笔者认为这便是为防止企业的扎堆上市,即科创板注册制的试点仅意味着上市审核的宽松,但整个的过程依旧严格,证监会不会放任大批量企业集中上市,其会更多考虑到市场的状况以及市场的承受能力。 同时,由于拓宽了资金募集渠道以及创投退出方式,未来将会有大批科技创新企业得到风险资金的支持。长期来看,社会的创新热情将会高涨,创新种类与参与群体将会增多,而由科技创新带来的溢出效应也会反映在实体经济的发展中。因此,不仅是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得到了发展,横向以及纵向的相关产业也将从中得到好处,这对于整个经济发展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最后,《实施意见》对退市制度的严格规范为整个市场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当企业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时,将直接退市,这不仅对企业,也对投资者、对券商等都形成了很大的压力,这促使着公司以及外部监督与参与主体要切实地履行应尽的义务,真正关注公司未来发展。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市场监管很重要,但相关部门切不可在这之外对市场进行过多的干预,应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的活力,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若政府干预过多难免画蛇添足,阻碍市场发展。 □盘和林(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详情]

新京报 | 2019年01月31日 13:42

你会投资科创板吗?

  

微博热议

你还可以输入129
发布

新浪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