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鱼正遭遇一场空前的身份危机。当来自淡水的“虹鳟”在国内可以名正言顺地跻身“三文鱼”之列,来自海洋的“三文鱼”不得不寻求新身份,以示不同。[详情]
抢跑:本该公示15天,《生食三文鱼》实际公示仅3天[详情]
他表示,《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率先要会员企业带头实施,企业根据现有生产情况,争取达标,促进行业自律。目前,协会内部已有20余家企业自愿采用、遵守这一团体标准。[详情]
近日,有关虹鳟鱼、三文鱼的话题再次引发了广泛讨论,原因是一份《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发布,把虹鳟鱼算作了三文鱼。在此前的5月份,一则“我国青藏高原养殖三文鱼已占国内三分之一市场”的新闻引起了争议。有人说青藏高原养殖的是“虹鳟鱼”,并非“三文鱼”。[详情]
据统计,2017年中国三文鱼总产量超过4万吨,各类三文鱼产品进口量约21.5 万吨,预计2025年中国三文鱼的消费总量将达到25万吨。而此前央视财经报道,国内市场上三分之一的三文鱼产自青藏高原,而在青海省龙羊峡水库,有我国目前海拔最高,最大的三文鱼养殖场。而这次制定标准,青海是重要的参与者。[详情]
在争论之外,有一个问题,或许对于虹鳟的养殖公司而言更显重要——既然虹鳟自有其价值,那么是否一定要傍“三文鱼”的大名?或者说,是否一定要生吃才能证明虹鳟的价值?[详情]
尽管民众议论的焦点在于虹鳟究竟是不是三文鱼,但究其背后原因,消费者关注的还是生食淡水鱼的安全问题。[详情]
该《团体标准》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单位起草。[详情]
陈伟是杭州紫樱花日料店的老板,他说,虹鳟鱼和三文鱼的价格每天有波动。以最近这几天为例,去杭州批发市场拿货,进口三文鱼一斤批发价格在55元左右,虹鳟鱼则是30-40元左右,两者价差最大时接近一倍。[详情]
其实,在这个争论过程中,主要涉及两大核心问题,首先是这个团体标准制定是否合规,其中涉及三文鱼的名称界定问题,及其参考的团体标准要求所列的各项条件是否妥当;其次是三文鱼生食所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详情]
国产三文鱼之争,既涉及地方利益,又涉及行业利益,最终要落实为食品安全。青海作为欠发达地区,农业种殖户作为弱势群体,好不容易做大的淡水三文鱼市场,不能够被传言毁掉;但是,要真正做强青海虹鳟的牌子,就要让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性放心,不能搞文字游戏。[详情]
。随着近些年国内三文鱼消费量猛增,行业协会协调相关企业统一标准,是规范市场的有益之举。既然是标准,自然不能突破底线。公众的关注,事关食品安全及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合法性,值得有关部门重视和回应。[详情]
对于影响到消费者健康权和知情权的寄生虫检出率和产品标签,消费者个人没有足够的鉴别能力和约束能力。因此,光靠企业和行业自律是不够的,需要由市场监管和食品监管部门来强力监督,对于违规企业依法给予严厉处罚。[详情]
眼前扑朔迷离的局面,到底是资本的力量在试图带节奏,还是别有用心者在“搅混水”?也许只有诉诸法律,才能得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存在未必一定合理,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律——如果“国产三文鱼”存在质量问题,涉事企业自然难辞其咎;如果不存在质量问题,则需要细化相关的养殖销售规定,企业也能据此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详情]
5月22日,央视财经报道称,我国青藏高原在很早以前就开始养殖三文鱼,目前已经占据了国内三文鱼三分之一的市场。[详情]
龙羊峡镇旅游业也借力于三文鱼(虹鳟)养殖,以龙羊湖野生鱼宴为特色,大力发展农家乐产业,三文鱼(虹鳟)和旅游产业发展成为龙羊峡镇经济发展的巨大引擎。[详情]
截至7月16日发稿时,天猫上的龙羊峡旗舰店已被下架,京东上的龙羊峡官方旗舰店内,所有产品名称上都增加了“(虹鳟)”字样。打开一款名为“龙羊峡冷冻三文鱼(虹鳟)净肉礼盒900G礼盒装”、价格为238元的产品,商品介绍页面上,“生熟皆宜”四字已被删除。[详情]
崔和表示,三文鱼是现代水产养殖的代表产业之一。我国淡水三文鱼比进口三文鱼物美价廉、安全卫生,消费者不用过度担心食用安全问题。[详情]
“海水养殖和淡水养殖三文鱼的成本差不多,这是因为养殖条件、所用的饲料相差不大,而进口三文鱼之所以贵,是因为含有一定的运输成本。”西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副教授吴青告诉中新网记者。[详情]
9月10日,国内首个《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出台“满月”。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崔和日前透露,该标准将在进一步完善后于9月15日前正式实施。而围绕该标准将虹鳟划归为三文鱼的争议却未停止。上海市消保委调查数据显示,73.43%的消费者担心企业会借机误导消费者。中消协方面也认为,团体标准在制定时应倾听消费者的意见,多方协商一致。 而新京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多数水产零售商和餐饮企业并不认可虹鳟是三文鱼,整个市场并没有较标准颁布前发生根本变化。此外,虹鳟占我国每年三文鱼消费总量仅为1/10左右,加之团体标准本身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因此分析认为,该团体标准对绝大多数三文鱼进口商、零售商来说“形同虚设”,更像是虹鳟养殖企业为提升销量而做出的“傍大款”行为。 多数商家不认可虹鳟是三文鱼 8月10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颁布国内首个《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该标准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冻食品等14家单位起草,将备受争议的虹鳟正式归类为“三文鱼”,只需在产品标签上注明三文鱼(虹鳟)即可;同时明确了寄生虫指标,认为国产虹鳟可生食。 三文鱼团体标准是否能推动虹鳟市场的“阳光化”?新京报记者自9月5日起以消费者身份走访北京四道口水产批发市场和京深海鲜市场,发现虹鳟身影难觅,且多数商家不认可虹鳟是三文鱼。 在四道口水产批发市场,约有10户商家销售三文鱼,以冰鲜鱼为主,均为简易保鲜膜包装,没有标明产地和品种,价格在60元/斤左右。一位商户说:“我们从不卖虹鳟,一般是从挪威或智利进口的大西洋鲑。懂行的人也不会吃虹鳟,两者口感还是有些差别的。”另有商户透露,购买虹鳟要提前预订,可与上游商家沟通,但目前没有现货,价格比进口三文鱼便宜20%左右。 在京深海鲜市场,三文鱼价格为45元/斤-80元/斤。一名商户称,今年5月三文鱼争议爆发后,问询产品产地和品种的消费者多了起来。“消费者的怀疑是正常的。以前大家都认为三文鱼是进口的海水鱼,没想到虹鳟也会被当成三文鱼。况且,虹鳟与大西洋鲑的养殖环境、外观差别较大。”该商户说,目前监管部门对市场监管更严格,几乎没有商家将虹鳟当三文鱼卖。如果卖,虹鳟必须明确标识,不能误导消费。多名商家还表示进口三文鱼可生吃,但虹鳟不建议生吃,“淡水鱼的寄生虫不好把控。” 而对于该团体标准的发布,多名商家表示并不知情,“我们一直都是卖进口三文鱼,从其他国家进口都有正规的标签、产地,也不会卖虹鳟,这个标准对我们影响不大。” 除水产商家外,多位海鲜餐饮业内人士也认为,虹鳟和三文鱼存在本质区别,价格、口感、营养价值也不同,不认可将虹鳟归为三文鱼。 清真海鲜连锁企业清香阁董事长何强对新京报记者说,普通消费者确实分辨不出三文鱼和虹鳟。在业内看来,三文鱼和虹鳟不是一个品种,也不认可将虹鳟归为三文鱼。“三文鱼等海鱼刺身是非常安全的,虹鳟是淡水鱼,寄生虫风险较高,不适合生吃。” 从事多年水产贸易的水产专家樊旭兵向媒体表示,团体标准不是国家标准,也不是行业标准,不具有强制力。“不是说团体标准定出来,其他企业就都会遵守这个标准,市场和消费者就会认可这个标准。这个标准的作用有多大目前还不确定。” 个别餐厅或有虹鳟混用情况 相比零售环节,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餐饮渠道或存在用虹鳟替代大西洋鲑的情况。9月5日起,新京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北京10余家餐厅,多位店员表示门店使用的是进口三文鱼,一般来自法罗群岛、挪威和智利,并称“虹鳟不是三文鱼,不能生吃”。不过也有个别店员称,门店所售三文鱼既有进口也有国产的,且都可以生吃。 9月9日,蓝钻国际美食自助百汇西直门店一工作人员表示,店内普通单人自助餐提供的是国产三文鱼,日料自助使用的是进口鱼,两者均能生吃。其国产三文鱼来自集团自有养殖基地,但并不清楚是否为虹鳟。蓝钻国际美食自助百汇石景山店店员则称,其国产三文鱼用的是银鲑鱼。同样提供三文鱼的汉巴味德自助餐厅银座和谐广场店店员称其用的是进口三文鱼,但不方便透露产地。 9月6日,新京报记者以商家身份从杭州三文鱼批发商马先生处了解到,目前三文鱼价格每天都在浮动,当天进口三文鱼价格为每斤40多元,国产三文鱼(虹鳟)价格为每斤30多元,每斤价格相差10元左右。 马先生还透露,日料店通常采购进口三文鱼,而人均100元及以下消费水平的海鲜自助餐厅则使用虹鳟较多。“萧山好多家自助餐厅用的都是这个鱼(虹鳟),口感和颜色上分辨不出来。”他还建议,可以先拿一条虹鳟和少许进口三文鱼测试一下消费者的反应,也可以两者混用。 马先生的说法也得到了广州批发商罗女士的印证。罗女士称,国产三文鱼(虹鳟)价格便宜,不少餐厅都在用,卖得挺好,且不经常吃的消费者可能分辨不出来。就是否在菜单上标注产地这一问题,罗女士表示:“你标注之后,人家一看是国内的就不想要了。可以直接写三文鱼,不用说得太露骨,大家都是这么写的。” 对于餐饮渠道混用虹鳟的现象,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汤庆顺认为,个别餐饮企业可能存在用虹鳟冒充三文鱼恶意谋高利的情况,但目前主要问题在于是否有明确的分类和标准,以及标准是否被餐饮企业和消费者认可并接受。如果标准不清楚或者是直接将虹鳟和三文鱼简单划归为一类,不考虑市场接受程度,餐饮企业完全可以用符合标准的低档产品。 电商平台主动下架虹鳟产品 在《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身处争议之时,电商平台已开始主动下架虹鳟。 据报道,京东平台于今年8月主动下架全部虹鳟产品,并对产地、食用建议、养殖方式等产品属性信息未标注完整的产品进行排查。 9月9日,新京报记者在京东平台以“虹鳟”、“虹鳟三文鱼”、“虹鳟鱼刺身”等多个关键词进行检索,均只出现了虹鳟鱼子酱产品。而以“三文鱼”、“淡水三文鱼”检索时,出现的品牌明确标示为“三文鱼(大西洋鲑)”,并未出现虹鳟身影。一家名为“供港旗舰店”的商铺显示在售三文鱼(虹鳟),但已处于“暂不支持配送”状态。 在天猫平台搜索“虹鳟”,龙羊峡旗舰店的虹鳟刺身产品悉数在列,但已将产品名由此前的“雪域新鲜三文鱼”改作“三文鱼(虹鳟)”,不过在食用方式上有“三文鱼沙拉”这一生吃推荐做法。 七成消费者担心被商家误导 事实上,三文鱼团体标准的出台并未“改变此前各说一词、无规可依的局面”,反而引发新的争议。9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团体标准是国家鼓励和倡导的一种新型标准,由市场主体自行制定,但团体标准该如何管理和监督,还没有成熟经验。三文鱼团体标准涉及消费者利益,应征求相关方意见、协商一致来制定标准,如果制定者和消费者认知不一致就容易造成误导。 早在8月21日,上海市消保委就为此召开首个消费听证会,公开讨论虹鳟算不算三文鱼,以及该标准是否会造成误认。上海市消保委常务委员、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宪认为,行业协会是社团法人,要规范行业行为。“既然分得这么清楚,为什么不标注虹鳟和三文鱼?我们应该要做一个约定俗成的方式,给消费者作解读。” 上海市消保委还在其官网发起“三文鱼定义之争”消费调查,包括“您觉得将虹鳟鱼列入三文鱼类别之后,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什么?”调查数据显示,有73.43%的消费者担心企业会借机误导消费者。对于这一调查结果,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崔和表示不认可,并向媒体称“不予理睬”。 在团体标准中,虹鳟归类为三文鱼,并表明经过寄生虫检测后可以生吃。对于虹鳟寄生虫的争议,9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官网发布《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一文,称今年6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湖南、广东、青海三省监测国产虹鳟63份和进口三文鱼29份,监测显示所有样品均未检出寄生虫。不过,卫健委还是提到,对于生食水产制品,要确保食材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但还是尽量食用熟食,降低寄生虫感染的风险。然而,新京报记者9月9日再次查询发现,卫健委官网已经找不到该文。 虹鳟被指靠“傍豪门”提升销量 实际上与进口三文鱼相比,国内虹鳟养殖历史更早。根据《河北渔业》2015年第3期《虹鳟鱼养殖发展研究概况》介绍,1959年黑龙江水产科学研究所建立我国第一个虹鳟鱼试验场,从而揭开我国虹鳟鱼养殖序幕。直至1996年,虹鳟鱼养殖业开始得到广泛推广。 不过,“真假三文鱼”之争也由来已久。我国最大的虹鳟养殖场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董事长应米燕介绍,国内三文鱼主要来自挪威,最开始引进的品种为大西洋鲑,所以长期以来人们将大西洋鲑与三文鱼等同。而国内大规模养殖的三文鱼主要是虹鳟,养殖者与消费者的认知偏差引发了争议。 对于媒体所报“国内三文鱼1/3产量来自龙羊峡”的说法,多位业内人士均予以否认。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崔和向新京报记者透露,目前国产虹鳟鱼产能相对较低,消费量的上升只能靠进口。国内每年总体生食三文鱼消费量在10万吨-12万吨,其中国产虹鳟仅占1万多吨。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方面介绍,按照环评审批,目前公司虹鳟养殖规模为2万吨,现有养殖面积240亩,年养殖产能为1.5万吨,与国内三文鱼年消费量相去甚远。 一位多年从事水产行业的人士也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国内虹鳟的养殖规模与产量并不大,目前也没有形成规模,与进口三文鱼销量相比十分弱小。受今年5月以来的三文鱼争议影响,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方面在9月8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其虹鳟销售已受到影响,但具体销售数据暂不方便透露。崔和此前也曾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三文鱼网络风波受到11亿人次的关注,导致虹鳟销量锐减。 相比之下,挪威进口三文鱼在华销售并未受争议影响。据挪威海产局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总监博薇娅介绍,截至2018年6月,挪威三文鱼对华出口量为7054公吨,出口额约为3.66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548%、544%。博薇娅对新京报记者说,根据挪威相关规定,虹鳟鱼和三文鱼的名称和商品标签必须严格区分。“它们是两种不同的鱼,因此虹鳟鱼并不能被称为三文鱼,挪威虹鳟鱼平均售价也略高于挪威三文鱼。” 水产行业人士表示,其看好三文鱼的未来前景,因此在巨大的市场利益面前,国产虹鳟鱼想要抢占市场份额的方式必然是“傍豪门”,让自己成为“三文鱼”,这样才能在养殖成本相对低的情形下提升价格和产能,从而实现市场销量的增长。[详情]
虹鳟与三文鱼之争:行业协会和消费者面对一条鱼的“误解” 江海/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来源:澎湃新闻 虹鳟在三文鱼界混迹已久,虽偶有波澜,但总体上风平浪静。今年8月《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的出台,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将该标准的发布和提出单位,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面对公众、舆论对虹鳟纳入三文鱼的质疑,团体标准发布者回应称,团体标准本意是规范将虹鳟冒充传统三文鱼出售的行为,所以该标准中要求产品标签中标注“三文鱼(大西洋鲑)、”“三文鱼(虹鳟)”以示区别,并要求标注原料鱼产地,使消费者更加清楚鱼的来源,从而纠正三文鱼市场乱象。换句话说,该团体标准发布者认为消费者对虹鳟这条鱼有“误解”,需要出台标准纠正。 但至少从目前看,消费者和该行业企业协会面对虹鳟这条鱼似乎还是有不少“误解”没能讲清楚:通常认为,虹鳟在种属、价格、生食风险等方面都与传统三文鱼有显著差别。尽管现在出台的团体标准未能顺从广大消费者约定俗成的观念,强行将虹鳟定义为三文鱼,但消费者对这种在缺少具有说服力的论证依据、公示期间不够充分、论证过程也不够严谨的情况下所出台的团体标准并不买账。 作为关注食安法律问题的律师,笔者也想从法律上“误解”的概念来谈谈这个标准出台所带来的影响:《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出台前,如果一些不良经营者在产品或菜单上标注三文鱼,而实际出售虹鳟的行为,按照目前社会大众对食安问题的重视程度,将有较大可能涉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制的欺诈、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惩罚性赔偿。法律上的“欺诈”包括欺诈的故意、欺诈的行为、因欺诈陷入误解、并因误解而做出行为等四个方面。从这四个方面看,实践中市场中比较常见的将虹鳟鱼直接标识“三文鱼”销售,且始终不向消费者做任何提示说明,导致消费者误解而消费的,在法律上是相对说的清楚道理的事情。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重要的一环是消费者需要通过举证来证明传统认知中的三文鱼(如大西洋鲑)与虹鳟在种属、价格、营养价值等方面的区别。而从被投诉的不良经营者角度看,他往往需要反向证明虹鳟和传统三文鱼两者产品在市场价格、产品质量上并不存在显著差异,以证明自己是过失而非故意将原产地或菜单标识错误,从而不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但因为虹鳟在种属、价格、生食风险等方面确实与传统三文鱼存在差异,这些经营者往往很难摆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嫌疑。 但《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出台后,尤其是这个标准是以“正名”、消除消费者“误解”的名义而出台的情况下,显而易见,某些经营者可以名正言顺地将虹鳟作为三文鱼出售。这时消费者如果再主张一些不良经营者有欺诈嫌疑、导致其对三文鱼消费的“误解”,则需要严肃考虑的事实是:现在《生食三文鱼》这个团体标准已在前方铺路,此虹鳟已非彼虹鳟,它现已跻身三文鱼之列,何来欺诈?进一步可以探讨的法律问题是,如果有些虹鳟产品上只标注了“三文鱼”,但没有严格按照团体标准特别规范地标注清楚“(虹鳟)”,那么这个经营者是否要承担相关产品质量责任?有没有食安法的标识问题?能否构成标注瑕疵或者产品欺诈?在目前没有相关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如果一些不良企业故意利用上述法律上都不甚明确的问题而推出各种“三文鱼”产品,让消费者又如何明明白白的消费,又如何维权? 我们在此无意去讨论虹鳟和传统三文鱼谁“次”谁“好”的问题(法律上的“次”和“好”与产品质量也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从产品属性、标准、价格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考量结果),但这次团体标准将虹鳟划归到三文鱼类别中,使得原本在法律实践中比较能说清楚的虹鳟冒充三文鱼的问题及其法律风险化解于无形,也很可能使得今后准备维权的消费者在举证责任方面负担过重,想象一下,消费者经过例举大量有关科学、监管和实践中区分虹鳟和传统三文鱼的证据材料后,对方抛出了这份《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扛出了有关协会,总结陈词道,“这位消费者对这条鱼仍有“误解””。 可能令有关行业协会始料未及的是,其无意中在中国食品安全发展进程中做了一次有益科普,将原本除了业内人士,普通大众鲜有耳闻的虹鳟普及到传统三文鱼的对立面,激发起了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当消费者不买账行业协会这种生硬地通过团体标准来试图消除“误解”的方式,就算其能够暂时绕过法律、绕过监管,但最终还是要面对消费者,一旦消费者开始用“嘴”投票,平日隐而不显的力量便会发挥其威力。 (本文作者江海为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详情]
国家卫健委发文称国产虹鳟未检出寄生虫,一天后文章便被删除 澎湃新闻记者 张静 海阳 杨漾 来源:澎湃新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9月6日发布的一则称“国产虹鳟抽样监测未检出寄生虫”的情况说明,在其官网公开、存续一天之后,便被删除,已无法找到。但该文仍令虹鳟“入籍”三文鱼事件波澜再起,从业内人士到普通网友,均对其中的样品来源、检测方法等关键内容提出质疑。 9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卫健委)在官网发布《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一文。该文称,今年6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湖南、广东、青海三省组织开展了相关水产品中寄生虫应急监测,根据文献报道和舆情信息,针对淡水养殖中常见寄生虫和我国人群寄生虫病的感染情况,开展了华支睾吸虫囊蚴、东方次睾吸虫囊蚴和颚口线虫三期幼虫监测。监测样品共92份,其中国产虹鳟63份和进口三文鱼29份,分别采样于养殖环节(50份)、流通环节(20份)和餐饮环节(22份),采样地点兼顾农村和城市。此次监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均未检出华支睾吸虫囊蚴、东方次睾吸虫囊蚴和颚口线虫三期幼虫。 据官网资料,文中所述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直属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成立于2011年10月13日。作为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国家级技术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标准管理等相关工作。 澎湃新闻9月7日致电评估中心询问此次监测相关事宜时,一位主任级别的专家称,此次监测结果只对本批次国产虹鳟有效,“只代表进行监测的这批虹鳟中没有寄生虫,不能证明其他的都没有。”对于如何更有效地预防国产虹鳟的寄生虫风险,该专家认为,最好的方法还是进行“专门的寄生虫实验”。 颇为蹊跷的是,卫健委的上述文章在发布一天之后,莫名被删除。9月7日13时30分许,澎湃新闻记者登录卫健委官网,在“新闻中心”一栏的“回应关切”中找到《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一文,打开后可以正常阅读。但20分钟后刷新网页,“回应关切”栏目中已没有该文章。截至发稿,在卫健委网站上仍能以“三文鱼”为关键词搜索到《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一文,但打开网页则是“404 Not Found”。 澎湃新闻就此询问卫健委,对方坚称未删除该文。 《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原文 文章未删除的页面 文章已删除后的页面 相关抽样监测遭到质疑:样本数量太少、常见共患寄生虫未列入 《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一文中的诸多细节,遭到了外界质疑。 有水产行业业内人士公开质疑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监测中只检查了3种寄生虫,而对国际公认的虹鳟身上的常见共患寄生虫,包括阔节裂头绦虫、复口吸虫、宽头鲤蠢绦虫、变头绦虫、直沟绦虫、棘头虫,则均未检查。此外,63份国产虹鳟的送检样本究竟是有关机构送检还是随机抽查,也不得而知。 不少网友也认为,63份国产虹鳟的样本数量太少,即便检测结果显示无寄生虫也不能说明问题,该批次检测无寄生虫不代表以后无寄生虫。也有网友对此次检测的目的及检测机构与三文鱼团体标准制定方的关系提出质疑。 针对评估中心上述监测的三类寄生虫中的华支睾吸虫囊蚴,澎湃新闻咨询了专业人士。 华支睾吸虫即大家所熟知的肝吸虫,囊蚴是肝吸虫成长的中间形态。在传播时,肝吸虫虫卵会先在淡水螺体内成长为蝌蚪一样的尾蚴,随后游动入侵至淡水鱼体内,在其中成长为囊蚴。如果人类生食含有囊蚴的鱼肉,则有染上肝吸虫病的风险。 一位渔业养殖领域的学者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肝吸虫的传播途径具有随机性与偶然性,仅对63条样本进行检测依然难以准确评估国产虹鳟的寄生虫风险。这位学者建议,如果希望得出全面可靠的结论,应进行高频次、大批量、长时间的检测。但即便如此,由于肝吸虫传播的随机性作祟,也难免出现“漏网之鱼”。 至于此次未被列为检测项的裂头绦虫,澎湃新闻此前通过采访专家与查询文献了解到,裂头绦虫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所列出的重要的人鱼共患寄生虫,其中感染案例最多的阔节裂头绦虫主要分布于北美与欧洲。文献记载显示,淡水环境下的虹鳟无论是养殖还是野生,都有过感染阔节裂头绦虫的案例。 1993年,阿根廷科学家Jorge Eduardo Revenga在《寄生虫学杂志》(The Journal of Parasitology)6月刊上发表论文提出,在阿根廷南部的莫雷诺湖抽查114条虹鳟,发现其中同时存在包括阔节裂头绦虫在内的两种裂头绦虫。这是阿根廷首次出现阔节裂头绦虫,Revenga在论文中写道,虹鳟对这两种绦虫而言,似乎比红点鲑、金鲈、银汉鱼等其他湖中鱼类“更为重要”。 2010年,智利科学家Patricio Torres在《寄生虫学杂志》6月刊上发表论文。其中提到,研究团队自8家智利水产养殖场中抽查了90条虹鳟,其中感染裂头绦虫的比例为6.7%。同样的实验在智利的潘吉普伊湖中再度进行,发现野生虹鳟感染阔节裂头绦虫的比例为61%。研究同时指出,阿根廷与智利地区的阔节裂头绦虫都是自北美地区入侵的外来物种。 除了以上案例外,1980年代,美国西海岸曾大规模爆发绦虫感染。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估计,在1977年到1981年之间发生了多达200起阔节裂头绦虫感染事件。据调查,此次疫情的主要原因是生食虹鳟所属的马哈鱼属鱼类(Oncorhynchus)导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文末强调,预防寄生虫感染的最有效途径为切断其传播途径,要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食品安全五大要点,尽量食用熟食,且要烧熟煮透,彻底杀灭寄生虫,降低感染的风险。加热不仅能杀死寄生虫,也能有效杀灭致病性微生物。 团体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会长:吃三文鱼光吃肉不吃皮,对人没影响 对于国产虹鳟寄生虫的问题,《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的会长崔和也曾作出过回应,他并未矢口否认寄生虫的存在,而是作了不恰当的类比。 今年8月,崔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鱼体表产生皮肤性的寄生虫,对人体没什么危害,“吃三文鱼光吃肉,不吃皮,对人一点影响都没。” 在接受另一家媒体的采访时,崔和又称,“有没有寄生虫你得拿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来说话,你吃毛豆吃玉米还可能有寄生虫。那你说咱谁不吃?” 持类似观点的,还有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的执行会长、团体标准起草企业之一爱乐水产(青岛)有限公司的销售总监王小洁。王小洁曾表示,寄生虫生存必须有适合的温度,在环境污染、水流不畅时,才可能滋生寄生虫,有些是寄生在鱼体表面鱼鳞上,有些是寄生在鱼鳃里,但不会寄生在鱼肉中。“寄生虫有生存环境才能活下来,达到3公斤以上生食三文鱼规格的三文鱼离开水后,99%以上的寄生虫都活不下来了。” 但这一说法在业内人士看来站不住脚。中国渔业协会内部人员、渔业资深人士王金和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在超市买一条活体三倍体虹鳟,检测其内脏和皮肤,“很大概率能查出寄生虫,逃不掉的。”鱼皮上的寄生虫在加工、运输过程中也会污染鱼肉。至于寄生虫的有无,和鱼的规格大小并无关系。 对于国产虹鳟寄生虫检测的客观公正性,王金和态度悲观。“(检测机构)几乎都利益相关,谁会去做中立的检验呢。” 据上述业内人士透露,团体标准制定参与者之一、国内最大淡水虹鳟养殖企业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下称“民泽公司”)在今年5月28日就已经将公司养殖的虹鳟送到了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并要求检测寄生虫,但检测结果如何不得而知。 5月26日,有媒体直播民泽公司现场检测虹鳟寄生虫。操作者并未将鱼肉切成薄片,也未使用载玻片和盖玻片制作标本,厚厚的鱼肉被放置在光源位置上。该检测过程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在网络上被称为“闹剧”。 直播中显微镜检测截图 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今年5月由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对民泽公司“冰鲜三文鱼”体内寄生虫的检测报告中,检测结果显示“未检出”的异尖线虫,是一类成虫寄生于海栖哺乳动物、幼虫寄生于某些海栖鱼类的线虫。但讽刺的是,这项检验根本没有做的必要,因为这是海鱼寄生虫,并不会出现在淡水虹鳟身上。 在显微镜检测直播事件之前,有关方面有意混淆虹鳟和三文鱼的行为已颇受争议。为了平息争议,5月25日,青海当地媒体的官方微博@大青海网发布微博称,“质疑‘青海三文鱼’的可以闭嘴了……中科院青海生物研究所、青海省农牧厅渔业局、青海省渔业环境监测站等单位接受专访,就有关青海虹鳟鱼相关问题回答了网友关切。” 次日一早,中科院官方微博@中科院之声对此辟谣称,中科院并无青海生物研究所,并附上机构列表的链接。一个多小时后,@中科院之声再次声明,询问了网友提出的疑似为“青海生物研究所”同一单位的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该所科研人员没有接受过采访。 随后,@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发微博自证清白。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表示,所内无专家学者接受采访。 (文中王金和为化名)[详情]
国家卫健委发文称国产虹鳟未检出寄生虫,一天后文章便被删除 澎湃新闻记者 张静 海阳 杨漾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9月6日发布的一则称“国产虹鳟抽样监测未检出寄生虫”的情况说明,在其官网公开、存续一天之后,便被删除,已无法找到。但该文仍令虹鳟“入籍”三文鱼事件波澜再起,从业内人士到普通网友,均对其中的样品来源、检测方法等关键内容提出质疑。 9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卫健委)在官网发布《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一文。该文称,今年6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湖南、广东、青海三省组织开展了相关水产品中寄生虫应急监测,根据文献报道和舆情信息,针对淡水养殖中常见寄生虫和我国人群寄生虫病的感染情况,开展了华支睾吸虫囊蚴、东方次睾吸虫囊蚴和颚口线虫三期幼虫监测。监测样品共92份,其中国产虹鳟63份和进口三文鱼29份,分别采样于养殖环节(50份)、流通环节(20份)和餐饮环节(22份),采样地点兼顾农村和城市。此次监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均未检出华支睾吸虫囊蚴、东方次睾吸虫囊蚴和颚口线虫三期幼虫。 据官网资料,文中所述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直属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成立于2011年10月13日。作为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国家级技术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标准管理等相关工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9月7日致电评估中心询问此次监测相关事宜时,一位主任级别的专家称,此次监测结果只对本批次国产虹鳟有效,“只代表进行监测的这批虹鳟中没有寄生虫,不能证明其他的都没有。”对于如何更有效地预防国产虹鳟的寄生虫风险,该专家认为,最好的方法还是进行“专门的寄生虫实验”。 颇为蹊跷的是,卫健委的上述文章在发布一天之后,莫名被删除。9月7日13时30分许,澎湃新闻记者登录卫健委官网,在“新闻中心”一栏的“回应关切”中找到《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一文,打开后可以正常阅读。但20分钟后刷新网页,“回应关切”栏目中已没有该文章。截至发稿,在卫健委网站上仍能以“三文鱼”为关键词搜索到《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一文,但打开网页则是“404 Not Found”。 澎湃新闻就此询问卫健委,对方坚称未删除该文。 《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原文 文章未删除的页面 文章已删除后的页面 相关抽样监测遭到质疑:样本数量太少、常见共患寄生虫未列入 《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一文中的诸多细节,遭到了外界质疑。 有水产行业业内人士公开质疑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监测中只检查了3种寄生虫,而对国际公认的虹鳟身上的常见共患寄生虫,包括阔节裂头绦虫、复口吸虫、宽头鲤蠢绦虫、变头绦虫、直沟绦虫、棘头虫,则均未检查。此外,63份国产虹鳟的送检样本究竟是有关机构送检还是随机抽查,也不得而知。 不少网友也认为,63份国产虹鳟的样本数量太少,即便检测结果显示无寄生虫也不能说明问题,该批次检测无寄生虫不代表以后无寄生虫。也有网友对此次检测的目的及检测机构与三文鱼团体标准制定方的关系提出质疑。 针对评估中心上述监测的三类寄生虫中的华支睾吸虫囊蚴,澎湃新闻咨询了专业人士。 华支睾吸虫即大家所熟知的肝吸虫,囊蚴是肝吸虫成长的中间形态。在传播时,肝吸虫虫卵会先在淡水螺体内成长为蝌蚪一样的尾蚴,随后游动入侵至淡水鱼体内,在其中成长为囊蚴。如果人类生食含有囊蚴的鱼肉,则有染上肝吸虫病的风险。 一位渔业养殖领域的学者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肝吸虫的传播途径具有随机性与偶然性,仅对63条样本进行检测依然难以准确评估国产虹鳟的寄生虫风险。这位学者建议,如果希望得出全面可靠的结论,应进行高频次、大批量、长时间的检测。但即便如此,由于肝吸虫传播的随机性作祟,也难免出现“漏网之鱼”。 至于此次未被列为检测项的裂头绦虫,澎湃新闻此前通过采访专家与查询文献了解到,裂头绦虫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所列出的重要的人鱼共患寄生虫,其中感染案例最多的阔节裂头绦虫主要分布于北美与欧洲。文献记载显示,淡水环境下的虹鳟无论是养殖还是野生,都有过感染阔节裂头绦虫的案例。 1993年,阿根廷科学家Jorge Eduardo Revenga在《寄生虫学杂志》(The Journal of Parasitology)6月刊上发表论文提出,在阿根廷南部的莫雷诺湖抽查114条虹鳟,发现其中同时存在包括阔节裂头绦虫在内的两种裂头绦虫。这是阿根廷首次出现阔节裂头绦虫,Revenga在论文中写道,虹鳟对这两种绦虫而言,似乎比红点鲑、金鲈、银汉鱼等其他湖中鱼类“更为重要”。 2010年,智利科学家Patricio Torres在《寄生虫学杂志》6月刊上发表论文。其中提到,研究团队自8家智利水产养殖场中抽查了90条虹鳟,其中感染裂头绦虫的比例为6.7%。同样的实验在智利的潘吉普伊湖中再度进行,发现野生虹鳟感染阔节裂头绦虫的比例为61%。研究同时指出,阿根廷与智利地区的阔节裂头绦虫都是自北美地区入侵的外来物种。 除了以上案例外,1980年代,美国西海岸曾大规模爆发绦虫感染。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估计,在1977年到1981年之间发生了多达200起阔节裂头绦虫感染事件。据调查,此次疫情的主要原因是生食虹鳟所属的马哈鱼属鱼类(Oncorhynchus)导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文末强调,预防寄生虫感染的最有效途径为切断其传播途径,要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食品安全五大要点,尽量食用熟食,且要烧熟煮透,彻底杀灭寄生虫,降低感染的风险。加热不仅能杀死寄生虫,也能有效杀灭致病性微生物。 团体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会长:吃三文鱼光吃肉不吃皮,对人没影响 对于国产虹鳟寄生虫的问题,《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的会长崔和也曾作出过回应,他并未矢口否认寄生虫的存在,而是作了不恰当的类比。 今年8月,崔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鱼体表产生皮肤性的寄生虫,对人体没什么危害,“吃三文鱼光吃肉,不吃皮,对人一点影响都没。” 在接受另一家媒体的采访时,崔和又称,“有没有寄生虫你得拿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来说话,你吃毛豆吃玉米还可能有寄生虫。那你说咱谁不吃?” 持类似观点的,还有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的执行会长、团体标准起草企业之一爱乐水产(青岛)有限公司的销售总监王小洁。王小洁曾表示,寄生虫生存必须有适合的温度,在环境污染、水流不畅时,才可能滋生寄生虫,有些是寄生在鱼体表面鱼鳞上,有些是寄生在鱼鳃里,但不会寄生在鱼肉中。“寄生虫有生存环境才能活下来,达到3公斤以上生食三文鱼规格的三文鱼离开水后,99%以上的寄生虫都活不下来了。” 但这一说法在业内人士看来站不住脚。中国渔业协会内部人员、渔业资深人士王金和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在超市买一条活体三倍体虹鳟,检测其内脏和皮肤,“很大概率能查出寄生虫,逃不掉的。”鱼皮上的寄生虫在加工、运输过程中也会污染鱼肉。至于寄生虫的有无,和鱼的规格大小并无关系。 对于国产虹鳟寄生虫检测的客观公正性,王金和态度悲观。“(检测机构)几乎都利益相关,谁会去做中立的检验呢。” 据上述业内人士透露,团体标准制定参与者之一、国内最大淡水虹鳟养殖企业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下称“民泽公司”)在今年5月28日就已经将公司养殖的虹鳟送到了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并要求检测寄生虫,但检测结果如何不得而知。 5月26日,有媒体直播民泽公司现场检测虹鳟寄生虫。操作者并未将鱼肉切成薄片,也未使用载玻片和盖玻片制作标本,厚厚的鱼肉被放置在光源位置上。该检测过程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在网络上被称为“闹剧”。 直播中显微镜检测截图 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今年5月由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对民泽公司“冰鲜三文鱼”体内寄生虫的检测报告中,检测结果显示“未检出”的异尖线虫,是一类成虫寄生于海栖哺乳动物、幼虫寄生于某些海栖鱼类的线虫。但讽刺的是,这项检验根本没有做的必要,因为这是海鱼寄生虫,并不会出现在淡水虹鳟身上。 在显微镜检测直播事件之前,有关方面有意混淆虹鳟和三文鱼的行为已颇受争议。为了平息争议,5月25日,青海当地媒体的官方微博@大青海网发布微博称,“质疑‘青海三文鱼’的可以闭嘴了……中科院青海生物研究所、青海省农牧厅渔业局、青海省渔业环境监测站等单位接受专访,就有关青海虹鳟鱼相关问题回答了网友关切。” 次日一早,中科院官方微博@中科院之声对此辟谣称,中科院并无青海生物研究所,并附上机构列表的链接。一个多小时后,@中科院之声再次声明,询问了网友提出的疑似为“青海生物研究所”同一单位的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该所科研人员没有接受过采访。 随后,@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发微博自证清白。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表示,所内无专家学者接受采访。 (文中王金和为化名)[详情]
荷裕虹鳟年采购量超200吨,三文鱼团标制定企业间有瓜葛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张静 8月10日,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牵头、13家企业共同参与起草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下称“团体标准”)出台,指虹鳟为三文鱼。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参与团体标准起草的13家企业中,虹鳟养殖企业甘肃文祥生态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文祥渔业”)在今年7月12日挂牌新三板。文祥渔业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下称“《说明书》”)证实,此前在京东“挂大西洋鲑卖虹鳟”、后店铺被京东下架的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荷裕”)向其采购采购过“冰鲜养殖虹鳟鱼”。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13家企业,发现虹鳟养殖企业文祥渔业向下游加工企业荷裕和上海盒成食品有限公司供货(下称“盒成”),盒成同时又是中国最大的淡水虹鳟养殖企业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下称“民泽公司”)的代加工企业。 参与团体标准起草的北京北欧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欧玛”)由荷裕总裁吕昕、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崔和、理事郑维中等人参股。此前媒体报道称,北欧玛是民泽公司的育苗供应商。 团体标准出台当天,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成立。民泽公司董事长应米燕任三文鱼分会首任会长,荷裕总裁吕昕为执行会长,盒成总经理李智鹏为常务理事。 荷裕近13个月采购260吨-360吨冰鲜养殖虹鳟鱼,目前仍有合同在履行 甘肃文祥生态渔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法定代表人是刘耀祥,主营业务为虹鳟、王鲑和鲟鱼的养殖、加工及销售。 澎湃新闻记者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找到了文祥渔业在今年6月26日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这份别人家的《说明书》为荷裕采购虹鳟作为加工原料添上一记实锤。 文祥渔业的《说明书》在第135页用加粗字体强调,“2018年度公司主要客户为上海盒成食品有限公司、庞仕水产(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其向公司采购虹鳟后亦均用于加工。”显然,荷裕是作为文祥渔业的重要虹鳟采购商被写入了别人家的公开说明中。 2018主要客户 《说明书》显示,2017年1-11月,文祥渔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虹鳟和王鲑,虹鳟主营业务收入为1803.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2.84%;王鲑主营业务收入为373.5万元,占比为17.16%。 这家虹鳟养殖企业在11个月里,80%以上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自虹鳟。荷裕再次被作为这家企业的光鲜业绩列入榜单。《说明书》显示,荷裕作为文祥渔业的第二大客户,从文祥渔业采购了367.2万元水产品,仅次于庞仕水产(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庞仕水产”)的548.1万元。 第二大客户 在这份榜单前,文祥渔业特意用加粗字体说明自己“主要为虹鳟、王鲑深加工厂家及贸易公司提供冰鲜虹鳟、王鲑”。王鲑是一种太平洋鲑,和大西洋鲑同科不同属。虽然在这里还无法看出荷裕向文祥渔业订购的367.2万元水产品究竟是王鲑还是虹鳟,但荷裕采购的一定不是大西洋鲑。 荷裕和文祥渔业之间的合同被文祥渔业视作“重大销售合同”。《说明书》披露了文祥渔业签订的100 万元以上已经履行的销售合同列表。列表里的第一个合作对象就是荷裕,里面便明确写明荷裕向文祥渔业采购的是“冰鲜养殖虹鳟鱼”。 履行完毕的重大销售合同 资料显示,荷裕在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30日期间,也就是近13个月的时间里,向文祥渔业购入260-360吨冰鲜养殖虹鳟鱼,而文祥渔业也履行了这一合同。 除了已经履行的订单,荷裕和文祥渔业还签订了另一份“重大”合同,有效合同期限是2018年2月10日至2019年2月28日。在这期间,文祥渔业需要向荷裕提供400吨“带头去脏2.2-3kg、1.8-2.2kg”的冰鲜养殖虹鳟鱼。 正在履行 8月22日,京东下架荷裕 “冷冻烟熏三文鱼”和“冷冻三文鱼刺身”两款虹鳟产品,其后又将“挂大西洋鲑卖虹鳟”的荷裕自营店下架。作为京东生鲜分类中的“淡水”“三文鱼”销量排名第一的电商主打商品,这两款商品均拥有5万余条评价、99%的好评度。 当天,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荷裕悄然修改产品页,两款产品增加“虹鳟”标注。此前荷裕该系列商品并未作中文的鱼类种名标注,而是标注了拉丁文名称“Salmo Salar”,而Salmo Salar即大西洋鲑的学名。虹鳟的学名为“Oncorhynchus mykiss”,虹鳟鱼和大西洋鲑鱼完全是两种鱼。 盒成采购150吨虹鳟,其母公司采购400万元虹鳟 文祥渔业签订的已经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列表里,除了荷裕以外,还出现一家名为“上海惠扬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惠扬贸易”)”的企业。天眼查资料显示,惠扬贸易注册于2011年,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流通;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贵金属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实际控股人李智鹏认缴金额500万元成立惠扬贸易,惠扬贸易又和另一家企业以各50%的出资比例在2016年注册了上海盒成食品有限公司。也就是说,盒成是惠扬贸易的子公司。盒成的经营业务包括食品生产、食品流通、会务会展服务等,它也是此次团体标准的起草企业之一。 在《说明书》的“重大销售合同”列表里,惠扬贸易在2016年8月7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有效合同期内向文祥渔业采购了410万元2.2千克以上的冰鲜养殖虹鳟鱼。这一合同已被履行完毕。 惠扬贸易 在《说明书》的报告期后,文祥渔业不仅和荷裕签订了上文提到的400吨虹鳟的销售合同,还和盒成签订150吨冰鲜养殖虹鳟鱼的“重大销售合同”。《说明书》显示,文祥渔业需要在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的有效合同期内为盒成提供2-3千克和2千克以下的水产品。这一合同目前正在被履行。 8月29日,“2018中国·三文鱼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上海举办。参会者包括荷裕总裁吕昕、盒成总经理李智鹏等。澎湃新闻记者发现,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将虹鳟归入三文鱼的荷裕和盒成也参与了此次论坛举办的“2018中国三文鱼十大最具影响力进口商”评选活动,但均未获得该称号。 民泽公司上下游:荷裕、北欧玛、民泽的微妙联系 在虹鳟产业链上布局着育种、饲料、养殖、加工等企业。在养殖这一环,除了文祥渔业,还有中国最大的淡水虹鳟养殖企业、《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起草单位之一的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 民泽公司成立2008年9月,注册资本5800万元,是专业从事高档冷水鱼(鲑鳟鱼类)绿色养殖、加工、销售的科技现代化农业企业。民泽公司是此前爆发债务危机的盾安集团旗下公司,天眼查显示,5月8日,民泽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盾安集团从中退出。目前宁波鸿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和民泽公司董事长应米燕分别拥有86.21%和13.79%的股权。 号称产出中国“三分之一的三文鱼”、实际生产虹鳟鱼的民泽公司,其一部分虹鳟流入了下游加工企业盒成。盒成不仅从文祥渔业采购原料,还和民泽公司有合作关系。龙羊峡旗舰店是民泽公司在天猫上的销售平台。在天猫龙羊峡旗舰店内,除鱼松以外的所有虹鳟产品,加工厂都为上海盒成食品有限公司。 盒成 有知情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虹鳟长到6公斤-7公斤能冒充三文鱼进入市场,“2公斤-3公斤的没法冒充,就卖给加工厂,(对加工厂来说)还更便宜。”这些在养殖中淘汰下来的小规格虹鳟被称为“小老头鱼”,进入加工厂后不需要做成生鱼片,也不会让消费者见到它原本的模样,最终变成带有口味的鱼排、鱼柳。 与民泽公司在业务上有往来的还有另一家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北京北欧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欧玛注册时间为2001年,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食品;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水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饲料。 天眼查资料显示,荷裕总裁吕昕同时也是北欧玛股东之一。吕昕参股12%,是北欧玛的第三股东。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郑维中参股31%,成为北欧玛第二大股东。此外,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崔和也参股6%。 上述业内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北欧玛原先是龙羊峡(指“民泽公司”)的三倍体苗种供应商。龙羊峡自己也可以育苗,但自己的(育苗的苗种)不够,所以找了外面的公司。”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称,北欧玛是民泽公司的虹鳟鱼育苗供应商之一。但郑维中对媒体表示否认,“龙羊峡不用我们的货,他们的供货商很多。”[详情]
团体标准要用好管好(民生·民声) 人民日报 李心萍 团体标准是个好工具,但不能成为团体利益的“工具”,而要为产业发展立好“路标”,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保障 近期,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牵头制定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出台,将淡水养殖的虹鳟定义为三文鱼的一种。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几乎是一边倒地质疑和反对。 虹鳟鱼到底是不是三文鱼?企业、专家、消费者各执一词。面对各方争论,行业协会及时牵头出台相关标准,答疑解惑、填补空白,改变此前类似市场风波中标准滞后、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局面,本该得到点赞,可为何会遭到舆论质疑呢? 问题在于标准的科学性、权威性欠缺。此次出台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在未给出合理解释的情形下,简单地将虹鳟鱼定义为三文鱼,扩展了三文鱼的范畴,打破了消费者关于三文鱼为深海鱼的认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仅仅一条江河的间隔,就会有“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的巨大区别,何况“海水”与“淡水”对鱼类的影响,恐怕比“橘生淮南淮北”的差异更大。更进一步说,即使标准制定方能从学术上证明虹鳟在营养价值、口感等各方面与大西洋鲑无异,要想打破大众已经接受了的约定俗成的概念,仍需进一步拿出科学论证,全面详实地回应公众对于寄生虫风险、储运加工条件等问题的疑虑。 更何况,虹鳟是否可归属三文鱼,虽貌似一个学术与产业问题,但其影响着消费者的“胃口”,更是一个市场问题。根据行业协会的团体标准,今后,商家可“名正言顺”地将虹鳟冠上三文鱼的名称出售。虽说团体标准交由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但以《生食三文鱼》标准为例,“海水”鱼和“淡水”鱼的市场供应量、份额和价格等都会发生变化,在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优”未必胜,“劣”未必汰,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格局。此外,对消费者而言,虹鳟与大西洋鲑售价相差数倍,肉眼又难以辨别,极有可能花了大价钱买回不喜爱的鱼,实则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的伤害。 标准是工业时代的产物,也是市场竞争的“利器”。目前,国际标准的竞争也以团体标准为主。相较于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灵活性高,对问题反应速度快,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是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实行标准化改革后,首次给予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并免予行政审批,积极鼓励团体标准发展。 但团体标准的属性决定了其天然基因里携带着团体利益。如何在团体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实现平衡呢?对团体标准制定者而言,以标准为其利益代言是竞争的新手段,但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一份标准仅仅代表团体利益而缺乏科学性,甚至忽视公众诉求、牺牲公众利益,那么,其执行力必然打折扣,最终也将遭到市场淘汰。 团体标准是个好工具,但一定得用好、管好。相关部门在大力鼓励和发展团体标准、发挥团体标准重要作用的同时,应当避免团体标准成为团体利益的“工具”。要为团体标准立好规矩,放开准入但不放松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让团体标准既保持竞争性,同时也不失公益性,为产业发展立好“路标”,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保障。[详情]
相比“抢跑”的三文鱼团标,国际同行需2年定标准2个月公示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张静 8月10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在青海西宁召开团体标准发布会。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官网 图 将虹鳟归入三文鱼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下称“团体标准”)只用两个月就跑完制定全流程,公示时间为3天。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全球水产养殖联盟制定标准的正常过程为2年,公示2个月。 8月10日,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牵头起草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出台,指虹鳟为三文鱼,引发海内外争议。从6月初收集资料、7月初完成草稿到8月10日最终发布,团体标准用时近两个月跑完全流程,公示时间为3天。 8月3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就国际上的标准制定原则、人员、流程、用时,以及国内团体标准制定的改进建议等问题采访全球水产养殖联盟(GAA,Global Aquaculture Alliance)亚洲业务拓展总监毕敬桦。 全球水产养殖联盟成立于1997年,是制定最佳水产养殖规范(BAP,Best Aquaculture Practices)认证标准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除制定这套标准,GAA以第三方认证的形式为全球水产养殖企业的苗种场、养殖场、饲料厂和加工厂提供认证服务,对达到BAP标准的工厂颁发相应证书。 BAP标准制定:专家每6个月聚一周,制定过程需两年,公示两个月 BAP标准由GAA技术委员会起草,并由标准监督委员会监督,强调环境责任、社会责任、食品安全、动物福利和可追溯性。BAP标准必须符合原产地国家的标准,一般为强制性标准。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明文规定,虹鳟在食品包装上不得标注为鲑鱼(Salmon),BAP标准就必须遵守这一规定,需要获得BAP证书的企业也必须遵守。 目前,BAP标准共有6个,包括BAP水产加工标准、BAP鱼类和甲壳类养殖标准、BAP贝类养殖标准、BAP鲑鱼养殖标准、BAP孵化场标准、BAP饲料厂标准。 GAA亚洲业务拓展总监毕敬桦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标准委员会的成员并非GAA员工,与GAA不存在雇佣关系,而是志愿者。成员有自己的专职工作,他们是环境保护、社会责任、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此外还有政府政策制定者。 标准委员会成员每6个月从世界各地聚到一起,利用一周时间讨论标准的起草或修订。内容涉及水产养殖的上下游产业链,包括育苗、养殖、饲料、加工和销售。“原则就是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因为每个人都是从自己的角度站出来说话的。” 标准监督委员会起草标准后,标准监督委员会审核标准草稿。经审核的草稿再向公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可对草稿提出意见。这些意见将被反馈至标准监督委员会进行审核,最后通过“一个严格但行业能执行的标准”。 毕敬桦说,新标准的制定,两年是“一个正常的过程”,有时需要更长时间。随着行业操作水平的提高,标准需要扩充修改,但这个过程不需要两年。 8月24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官网发布《<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多方联合制定 助力行业规范》一文,公示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公示称,自2018年6月初起草单位根据国内目前生食三文鱼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收集分析国内外关于三文鱼的相关指标、国际法典等资料,于7月初完成标准草稿。 从6月初收集资料、7月初完成草稿到8月10日最终发布,团体标准用时近两个月跑完全流程,公示时间为3天。根据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在2015年11月发布的《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的公示时间应为15天。但实际公示时间远低于规定的15天。 谈《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制定:制定者越单一,反映的群体利益越集中 对于中国水产养殖和加工标准制定的建议,毕敬桦认为,多元化有助于吸收多方建议。“你要有一个更大范围的讨论,国际上的标准一定是按照这个原则来的。制定者越单一,范围越小,反映的群体利益越集中。” 8月10日,《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出台,指虹鳟为三文鱼。这样的做法引来无数三文鱼刺身爱好者的质疑与愤怒,他们甚至宣称“以后再也不生吃三文鱼了”。由标准制定引起的这般争议,毕敬桦在GAA工作的6年时间里从未遇到过。 同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成立。民泽公司董事长应米燕任三文鱼分会首任会长,荷裕公司总裁吕昕为执行会长。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且不论虹鳟是否可被归入三文鱼的争议本身,团体标准的制定流程除抢跑以外,还不符合《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提到的标准起草单位至少包括五个企业、两个科研院所的规定。《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以及民泽公司、荷裕公司等13家企业,根本不涉及科研院所。 不过,8月24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官网晒出的参与标准讨论名单、标准征求意见反馈名单和标准审定专家名单3份名单显示,除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外,这次确实涉及了科研院所。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参与标准讨论的名单上共有24名成员。其中,5位为科研院所和高校专家,其余为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成员及企业人员。 5位科研院所及高校专家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王炳谦同时也是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技术委员会成员。今年5月,王炳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三文鱼不是一个科学名称,这是业内商品名称的统称。虹鳟也好,挪威的大西洋鲑也好,在业内都统称为三文鱼类。因为英文叫“salmon”,音译了叫三文,三文这个名字,不是说大西洋鲑可以用,虹鳟就不可以用。 参与标准讨论的高校专家还有上海海洋大学教授陈舜胜。陈舜胜此前在多家媒体上强调虹鳟不是三文鱼,生吃感染寄生虫的风险大。陈舜胜对澎湃新闻新闻记者表示,自己曾受邀参加标准讨论,明确提出“不同意他们对三文鱼的定义,他们没有接受”。 此外,还有2位科研院所成员同时也是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 第二份标准征求意见反馈名单共20位成员,4位为科研院所成员。4位成员中,2位为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一位为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技术委员会成员。 第三份标准审定专家名单中的5位成员,除王炳谦以外,崔和为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其余3位皆为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进口三文鱼价格一直较高,挪威养殖的6-7公斤冰鲜大西洋鲑完税批发价是90元一公斤,而龙羊峡等地养殖的4-5公斤冰鲜虹鳟鱼批发价是60元一公斤,差价导致虹鳟冒充三文鱼。 指虹鳟为三文鱼、推荐生食的团体标准,在业内人士看来,其意图就是蹭三文鱼的知名度。 毕敬桦也建议,相关单位应回到本源,先站出来对消费者讲明虹鳟和三文鱼的产地、种名等区别,让消费者形成认知。 GAA对三文鱼的BAP标准认证工作已经做了15年。毕敬桦认为,国内虹鳟和大西洋鲑的上游养殖企以及下游加工企业如果要继续发展下去,可以借鉴西方的三文鱼养殖和加工方式——透明化和标准化,例如鱼的产区、种名要明确告知消费者;食品安全上,必须按照生食或熟食的标准加工。“任何企业都要按照高标准、可持续的方式做下去。”而非走“前进一步、退后好几步”的不可持续发展之路。 “帮助消费者建立正确的认知需要时间。为消费者提供准确正确的信息,对每一个水产从业者尤其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销售渠道端来说义不容辞。” 毕敬桦说。[详情]
虹鳟鱼“被”成为三文鱼,中消协表态:团标制定应听取消费者意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虹鳟鱼“被”成为三文鱼 有关行业协会出台的团体标准 网友纷纷质疑指鹿为马 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此表示 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团体标准 制定过程中应听取消费者意见 接受消费者监督 不能让团体标准成为企业 共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 近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发布《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让虹鳟鱼成为三文鱼的一员。《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发布,把虹鳟鱼列入了三文鱼。有网友吐槽说:“你(虹鳟鱼)终究是在三文鱼中C位出道了,从此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对此,不少消费者表达了困惑和质疑 媒体也对这样的团体标准充满了质疑 随后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对相关质疑做出了回应 可看样子消费者对这份回应并不买单 超八成消费者不认可 为了解消费者对于 “三文鱼定义之争”的看法和意见,上海市消保委开展了调查。结果显示,有73.46%的消费者喜欢、经常吃三文鱼,83.6%的消费者认为团体标准将淡水养殖的虹鳟鱼归入三文鱼是指鹿为马,误导消费者,73.43%的消费者担心虹鳟被列入三文鱼类别后,企业会借此误导消费者。 专家对虹鳟鱼是否属于三文鱼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主任陈舜胜: 不赞成把虹鳟列入三文鱼。中国农业大百科等精典书里,都没有将三文鱼的种类进行分类。“三文鱼”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既然是俗成,就应该保持原来的理解,没有必要扩展。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理事郑维中: 三文鱼是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没有谁能认定俗名对与错。市场上以三文鱼名义销售的大西洋鲑、虹鳟、粉鲑和其他鲑鱼类每年都在售卖。而且《生食三文鱼》标准中已经强调,预包装产品的标签要标注原料鱼产地及种名,如三文鱼(大西洋鲑鱼),三文鱼(虹鳟)。 在网上我们发现了不少消费者对这份团标的制定产生了质疑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其改革措施中指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 为鼓励团体标准发展,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制订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一些团体标准也应运而生。 据悉,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发布的《生食三文鱼》就属于团体标准。该团体标准制定过程受到不少质疑。 《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规定:“社会团体可在平台上公开本团体基本信息及标准制定程序等文件,接受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评议。三十日内没有收到异议或经协商无异议的,社会团体可在平台上公布其标准的名称、编号、范围、专利信息、主要技术内容等信息。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可由争议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后,再确定是否可在平台上公开标准相关信息。社会团体应当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对所公开的基本信息真实性负责。” 据媒体报道,《生食三文鱼》的团体标准从8月6日20时许公示,到8月9日截止,实际公示时间仅为3天,远低于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30天。 2015年11月13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发布的《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标准起草单位负责标准制修订的起草工作。标准起草单位至少包括五个企业、两个科研院所。”但这次参与起草的单位并不包括科研院所,而是13家企业。 中消协表示 团体标准应接受消费者监督 不能让团体标准成为 企业共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为例,它的研制和发布主体是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13家企业,企业可能会基于自身立场来制定有利于它自身的规则、标准。这是团体标准天然存在的特性,所以它更应当充分接受社会的监督,尤其是消费者和消协组织的监督,听取消费者和消协组织的意见,以保证标准的科学性、独立性。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三文鱼团体标准和消费者所要消费的商品密切相关,所以消费者有权对其进行监督。但这个团体标准在制定时没有充分听取消费者意见,在消费者提出大量质疑后,也没有用制定规则标准的方式进行改进,这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种漠视。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任何标准都应该把握底线原则,这个底线就是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公众利益。团体标准只能用于加强企业自律,不能对消费者权益的实现造成妨碍,所以国务院《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同时规定,对团体标准要“明确制定原则,严格制定程序,构建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和信息公开制度、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建立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评价监督机制,推动团体标准制定主体诚信自律”。 团体标准先天带有很强的集团利益的特征,要让它完全自律有一定的困难,所以不能缺少外部的压力和监督、督导。因此,中消协建议有关主管部门能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发展的高度出发,加强引导和监督力度,不能让团体标准成为企业共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 ↘ [详情]
三文鱼 “扩编”之争 记者 何天骄 学术研究结果还是利益驱使? 三文鱼一词早已有之,为何相关协会会在此刻突然出台团体标准?背后到底是学术讨论结果还是利益驱使? [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日前发布由13家业内企业参与起草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此前不为外界所熟知的虹鳟鱼“跻身”三文鱼队列,引发外界争议,而传统三文鱼——大西洋鲑鱼一方则表达了不满,各方各执一词,孰是孰非一时难以分辨 ] 连日来,上海市消保委突然接到了大量消费者的咨询电话,咨询的话题都集中在一个点,虹鳟鱼到底是不是三文鱼。在相关协会制定团体标准将国内淡水产的虹鳟鱼认定为三文鱼之后,大量消费者对三文鱼的概念产生了困惑,作为三文鱼消费的主要城市,上海很多消费者不得不向上海消保委进行咨询和求助,甚至表达不满之情。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日前发布由13家业内企业参与起草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此前不为外界所熟知的虹鳟鱼“跻身”三文鱼队列,引发外界争议,而传统三文鱼——大西洋鲑鱼一方则表达了不满,各方各执一词,孰是孰非一时难以分辨。 三文鱼一词早已有之,为何相关协会会在此刻突然出台团体标准?背后到底是学术讨论结果还是利益驱使? 三文鱼的“前世今生” 20世纪70 年代,养殖的大西洋鲑登陆中国香港,根据英文名的粤语发音及美丽的脂肪纹理,将其信达雅地音译为“三文鱼”。随着时间推移,三文鱼作为大西洋鲑鱼的商业俗称进入更多市场,成为众多食客口中的一道美味,尤以生食为主要方式。 那么,此次陷入争议的虹鳟鱼怎么也成为三文鱼了呢? 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系主任陈舜胜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从大西洋鲑鱼传入中国,并以三文鱼为俗名在市场销售多年后,大西洋鲑鱼学术上的近亲虹鳟鱼在国内广泛养殖起来,一开始主要用于出口,国内销量并不高,后来有一些企业开始尝试把虹鳟鱼也作为三文鱼来卖,并做成三文鱼刺身,一下子打开了销路,于是虹鳟鱼在商家口中摇身一变成了三文鱼。” 一位水产品行业从业多年的资深人士向记者表示:“在中国几十年的虹鳟鱼养殖历史上,虹鳟鱼一直被当成一种供垂钓和烧烤用的淡水鱼,从来没有被用来做生鱼食用。这是因为,以前的虹鳟鱼养殖到0.5~1公斤的规格,就直接上市了,这个规格的虹鳟鱼,鱼肉是白色的,与大家通常吃的三文鱼(大西洋鲑鱼)完全不一样,因此也没有人用它来作为三文鱼那样的生鱼片食用。但近几年来,在青海省和甘肃省的黄河上游干流水域,有一些企业开始养殖大规格的虹鳟鱼(3~5公斤),且产量在短短几年中不断扩大,并且会添加虾青素,虾青素可以使虹鳟鱼长到一定规格后,肉色逐渐变成橘红色,很接近三文鱼(大西洋鲑鱼)的橘红色,普通消费者很难分辨,因此一些商家觉得可以用虹鳟鱼来代替原来的大西洋鲑鱼,以三文鱼的名称来销售给消费者,于是渐渐虹鳟鱼混入了三文鱼市场。 本来市场上的三文鱼都是大西洋鲑鱼,供应商、商家、消费者都只知道三文鱼就一种,然而,随着虹鳟鱼混入三文鱼编队,引发相关部门的注意。2004年,上海市水产行业协会曾把虹鳟鱼冒充三文鱼作为假冒伪劣打击。“因为在当时消费者以及上海水产行业协会认知的三文鱼就是大西洋鲑鱼,虹鳟鱼突然混入肯定会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陈舜胜表示。 由于三文鱼并非学术名,是一种俗名,随着虹鳟鱼也被部分商家当作三文鱼销售之后,渐渐地,在行业内也就成了大家秘而不宣的既成事实。“很多商家会采购虹鳟鱼作为三文鱼来加工销售,但行业内约定俗成的是,供应商必须说明这是虹鳟鱼。特别这几年,随着三文鱼消费量不断增加,而大西洋鲑鱼产能增加有限,价格也很贵,一些商家就只好用虹鳟鱼来代替。”前述水产业资深人士向记者表示。 1/3三文鱼国产 虽然近年来,虹鳟鱼被当作三文鱼售卖已成为行业内没有公开的秘密,但不代表消费者接受了这个事实,很多消费者心中三文鱼是来自法罗群岛、挪威、智利等地进口的大西洋鲑鱼,现在突然加入了一种叫做虹鳟鱼的淡水养殖鱼,显然心理上无法接受,这也是为何央视报道称“国内市场上三分之一的三文鱼都是国产”后,顿时让网友炸了锅的原因。 正当消费者对国产虹鳟鱼变成三文鱼感到困惑、愤怒,甚至要维权时,相关协会却站出来为虹鳟鱼“正名”。近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发布由13家业内企业参与起草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中,将大西洋鲑鱼及虹鳟鱼都归类为三文鱼。某水产行业协会的前负责人向记者感叹:“三文鱼并非学术名,一直以来都是市场俗称,并没有权威机构通过明文来下定义,这也让虹鳟鱼沾了光。” 陈舜胜指出,三文鱼虽然不是学术名,但一直是大西洋鲑鱼的俗称,而现在相关协会把虹鳟鱼也归为三文鱼,一方面,给人以帮助虹鳟鱼“傍名牌”的感觉;另一方面,也有些不尊重消费者饮食习惯。 “消费者并不认为三文鱼和虹鳟鱼是一条鱼,但协会认为公众已经接受了,这是争议之一。”陈舜胜说。上海市消保委的数据也反映了消费者并不认可协会的标准,83.6%的消费者认为团体标准将虹鳟列入三文鱼是“指鹿为马”,73.43%的消费者担心将虹鳟列入三文鱼类别后,企业会借此误导消费者。 一位多年从事三文鱼行业的人士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初挪威出口商开始向中国香港出口大西洋鲑鱼,并被消费者称为三文鱼之后,三文鱼就逐渐成为大西洋鲑鱼的商品名,挪威海产外贸局一直在中国推广大西洋鲑鱼,挪威海产外贸局方面曾讨论在中国市场使用什么商品名称推广的事情。当时候选的名称包括:挪威三文鱼、挪威鲑鱼等,最后大家讨论决定采用挪威三文鱼这个商品名进行宣传。之所以这么做,主要还是考虑到三文鱼这个名称朗朗上口,也符合中国消费者的认知习惯。而鲑鱼、大西洋鲑鱼,都显得过于严肃和学术化,不易被大众记住。此后,别的国家进口的大西洋鲑鱼都沿用了三文鱼这个名字,但在名字前冠以国家名,比如智利三文鱼、苏格兰三文鱼、加拿大三文鱼等。但其实无论出口商、进口商、零售商,还是普通消费者,都清楚地知道所谓三文鱼,就是指养殖的大西洋鲑鱼,几乎没有任何人会把三文鱼与虹鳟鱼联系起来。” 很显然,等大西洋鲑鱼把三文鱼炒火了之后,虹鳟鱼跑过来称“我也是三文鱼”,难免让业内觉得有些“傍名牌”的感觉,消费者更是困惑。据悉,《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发布后,消费者的咨询电话潮水般涌进上海市消保委,光有统计的就有165个。消保委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调查问卷,仅两天就有2000多人参与调查。 学术研究结果还是商业利益推动? 综合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不同于学术名,三文鱼作为并不严谨的商品名,一直没有很好的定义,只是对大西洋鲑鱼约定俗成的商业称呼,因此探讨谁属于三文鱼并不具备太大的学术意义,也不是一个学术讨论的范畴,更多是市场行为的结果。 至于三文鱼定义的范畴是否可以加入其他鱼类,正如语言的演变一样,主要依赖于受众的认知,如果大部分受众都认同了大西洋鲑鱼与虹鳟鱼都属于三文鱼,那么虹鳟鱼成为三文鱼也就不会有任何异议,今天的探讨也就毫无意义,然而一系列的市场反应显示出大众还没有能真正接受虹鳟鱼也是三文鱼。 既然消费者都还没有接受这样的观点,相关行业协会又为何匆匆出台团体标准来为虹鳟鱼“正名”? 因为“真假三文鱼”引发的舆论争议,上海市消保委召开了自成立以来的首个“消费听证会”,会上,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理事郑维中解释了为何出台该标准:“三文鱼是个约定俗成的说法,没人能判定俗名的对错。在市场上,有不少虹鳟、粉鳟和其他鲑鳟类以三文鱼的名义销售。我们所做的,就是要规范市场。协会最初也曾考虑将标准命名为《生食虹鳟鱼》团体标准。但消费者会想,虹鳟鱼跟我有什么关系?取名三文鱼是为了更好地帮助消费者理解虹鳟。” 陈舜胜认为:“这样的标准显然忽视了消费者的意见。”相比之下,市场终端已给出了答案。8月22日,京东下架虹鳟产品,并开始排查产地、养殖方式等信息不全产品。对此京东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已暂时下架平台在售的淡水养殖虹鳟,同时对产地、食用建议、养殖方式等产品属性信息未标注完整的产品进行排查。盒马鲜生方面也没有将淡水虹鳟鱼当作三文鱼来卖,盒马鲜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们不去做虹鳟鱼是不是三文鱼的判断,但至少从消费者角度来看,消费者希望购买到的三文鱼是大西洋鲑鱼,因此我们盒马鲜生的三文鱼产品都是大西洋鲑鱼。” 前述三文鱼资深从业者向记者指出:“如果从学术角度来探讨何为三文鱼,本就不需要进行这么多探讨。如果从帮助消费者区分、规范市场的角度来看,把虹鳟鱼与传统的大西洋鲑鱼区分开,不统称为三文鱼其实更能方便消费者清楚自己消费的是哪种鱼,如果硬要把虹鳟鱼也加入三文鱼,反而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但这样做,虹鳟鱼的销量必然会大受影响,这背后不排除协会有帮助虹鳟鱼企业乃至整个虹鳟鱼行业发展的意图。” 随着中国消费者对三文鱼的喜爱度提升,中国三文鱼市场这几年一直处于高速增长。 挪威海产局中国区总监博薇娅向记者表示:“中国是挪威海产重要的市场之一,挪威三文鱼和其他挪威海产品的消费量都在增长。2018年7月,挪威海产品对中国的出口额为20.08亿挪威克朗(折合人民币约为16.48亿元),相较2017年同期上升22%。而挪威三文鱼对中国的出口额为5.18亿挪威克朗(折合人民币约为4.24亿元),相较去年同期上升550%。” “预计未来三文鱼市场还会保持更大的增长,在巨大的市场利益面前,国产虹鳟鱼也会想要分一杯羹,而能够分得三文鱼市场份额的前提就是虹鳟鱼先要‘成为’三文鱼,这也就更好理解为何在此刻会有这么多企业联合相关协会出台为虹鳟鱼‘正名’的标准。”前述水产行业人士表示。 目前来看,将虹鳟鱼变成三文鱼,对于生产企业、经销商、终端零售商都是获益的。生产企业自不必说,经销商、终端零售商也可以摆脱对价高、供应还不稳定的大西洋鲑鱼的依赖,以三分之二的价格就可以买到国产“三文鱼”,并且国产的产量还有巨大的扩容空间,对这几方而言何乐而不为?只有消费者被蒙在鼓里,需要想方设法辨别自己吃的三文鱼到底是海里的大西洋鲑鱼还是淡水来的虹鳟鱼。“即便相关协会此次标准中也提出要标注清楚是哪一种三文鱼,但对于终端餐饮渠道的消费者而言,面对餐桌上的加工好的三文鱼刺身,又如何辨别?”陈舜胜表示,无论是规范行业行为也好,为推动国内水产行业发展也好,但有一个前提,必须站在消费者立场上考虑问题,必须兼顾消费者的意见。[详情]
多国禁止虹鳟鱼 “入籍”三文鱼 中国消费者的抗议并不无道理,在国外,虹鳟鱼一直是作为跟大西洋鲑鱼乃至三文鱼不同品类在市场上销售。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明文规定,虹鳟鱼的商品包装上不得标注“三文鱼”“银红点鲑”等名称,因为这属于“错误标识”。 挪威海产局中国区总监博薇娅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挪威,虹鳟鱼和三文鱼是两个不同品种的鱼类。根据挪威的相关规定,虹鳟鱼(Oncorhynchusmykiss)和三文鱼(Salmosalar)的名称和商品标签都必须严格区分。事实上它们是两种不同的鱼,因此虹鳟鱼并不能被称为三文鱼。挪威虹鳟鱼平均售价也略高于挪威三文鱼。在挪威,我们会注明产品信息,让消费者了解所购产品的种类。我们密切关注对于中国虹鳟鱼商品标签的讨论,并期待进一步说明出台。” 本质上来说,虹鳟鱼与大西洋鲑鱼并非同一种鱼,更重要的是,国产虹鳟鱼与大西洋鲑鱼的养殖环境也不一样。大西洋鲑鱼在海洋中养殖,而国产虹鳟鱼在淡水中养殖。“这就决定了国产虹鳟鱼在价格、口味、食品安全等方面与大西洋鲑鱼不一样。”某水产协会前负责人表示。 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系主任陈舜胜更是指出:“由于三文鱼普遍用于生食,这就对鱼的寄生虫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一般海鱼含有的寄生虫相对少一些,淡水鱼寄生虫的风险更高,我们不能说淡水鱼一定比海水鱼安全,但从系统风险角度来看,淡水鱼生食风险更高。” 对于国产虹鳟鱼是否安全的问题,国内最大虹鳟鱼生产商之一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董事长应米燕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龙羊峡养殖的三文鱼完全可以做刺身。我们还有不少这类鱼是用于出口的,检验检疫报告均合格。” 陈舜胜表示,龙羊峡地处青海,污染较少,目前看在龙羊峡养殖的虹鳟鱼安全性可能会比较高,但目前国内养殖虹鳟鱼的并不只是龙羊峡,全国多地都有养殖,如果将虹鳟鱼归为三文鱼,那么全国各地的虹鳟鱼都可能被作为三文鱼做成刺身等生食菜品,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相关部门亟须针对淡水养殖的虹鳟鱼进行更完善的监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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