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曹中铭
印纪传媒现金分红成“空头支票”虽然只是个案,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也有必要引起重视。特别是,对于其是否涉嫌虚假陈述的问题,监管部门也应该给市场一个说法。否则,市场上类似涉嫌虚假陈述的现象会越来越多,最终还会是投资者为之埋单。
8月28日,印纪传媒发布《关于变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称,决定变更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上市公司更正业绩预报、年报的在A股太平常了,但变更利润分配方案的则较为少见。笔者以为,上市公司变更利润分配方案的行为,或涉嫌虚假陈述。
今年4月26日,印纪传媒曾披露了2017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7.7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63万元。3300多万元的金额,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而印纪传媒要变更利润分配方案,主要是基于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远低于预期,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现金流十分紧张。同时,印纪传媒已出现信用评级降低、融资困难等问题。此外,虽然该上市公司近期积极开展资金归集工作。但截至目前,尚未筹集到2017年度利润分配所需资金,预计无法在2018年8月28日前完成利润分配事宜。有鉴于此,印纪传媒的现金分红方案最终变成了“空头支票”。
事实上,印纪传媒无法完成现金分红,此前已露出端倪。比如今年以来,该上市公司问题缠身,多次收到深交所的问询函。今年上半年业绩大幅下滑,其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被相关法院轮候冻结,上市公司存在实控人变更的风险;而对于9月份到期的债券,上市公司方面已经表示目前公司偿债能力较差,偿付债务存在较大压力。
尽管在此前的利润分配预案中,印纪传媒每股分红并不多,而且,基于该方案在其停牌期间披露,且复牌后印纪传媒股价遭遇了持续下跌,是否实施分红对投资者的影响并不大,但既然印纪传媒披露了现金分红方案,而且现金分红也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一种重要方式,那么理应向投资者进行分红,绝不可随意变更。
其实,印纪传媒变更分红方案,导致现金分红成了“空头支票”的行为,客观上涉嫌虚假陈述。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进行了认定,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其中,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
印纪传媒4月份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当然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但在上市公司对分配预案进行变更之后,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尽管该上市公司的分红金额不高,但对于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当然会产生影响,一旦变更了方案,那么会导致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的判断,因此,前后比较,变更利润分配方案,属于上市公司对利润分配这一重大事项作出了误导性陈述,因而涉嫌违规。
针对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监管部门往往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主要是年报与定期报告)、IPO的申请文件等较为重视,但对其他方面的虚假陈述行为则重视不够。比如,前几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如火如荼,重组方为了获取高估值,往往会作出较高的业绩承诺,而在业绩承诺完成后,多家上市公司重组进来的资产均出现了业绩大幅变脸的现象,那么这些重组方的业绩,就可能存在虚假披露等方面的问题,但这一现象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监管部门也没有对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重组方的业绩变脸现象进行立案调查。个人以为,这是值得商榷的。
印纪传媒现金分红成“空头支票”虽然只是个案,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也有必要引起重视。特别是,对于其是否涉嫌虚假陈述的问题,监管部门也应该给市场一个说法。否则,市场上类似涉嫌虚假陈述的现象会越来越多,最终还会是投资者为之埋单。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欢迎关注官方微信“意见领袖”,阅读更多精彩文章。点击微信界面右上角的+号,选择“添加朋友”,输入意见领袖的微信号“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意见领袖将为您提供财经专业领域的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