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问题成法律盲点 小股东等待通海高科出奇招

2001年07月09日 09:53  财经时报 

  本报北京电记者陈晓晖

  就在半个月前,已发行一年多而未上市的通海高科曾借媒体披露,9月份将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时隔不久,该公司又发表公开声明,称上市尚未有期。对此,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的有关人士也表示,通海高科上市暂无希望。

  根据《证券法》规定,而去年7月3日就已发行并受到热烈追捧的通海高科,至今仍上不了市,这是否有违法律规定呢﹖此为法律盲点之一。公司方面对此的解释是,这条规定仅针对已被证监会批准上市的公司。通海高科并未被批准上市,因此该条规定并不适用于通海高科。

  另有消息表明,去年通海高科以16.88元高价发行1亿股A股所募集的16.88亿元资金,大部分已投入使用,目前帐户上仅余现金2.1亿元。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去向解释充分,但一旦上市路断,投资者要求返还这笔巨资及如何退还,便成为证券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此为法律盲点之二。

  一位资深法律专家认为,尽管通海高科声明是将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中或偿还银行贷款,并未挪作他用,但作为一家涉嫌违规、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的未上市公司,如此大量动用募集资金显然不妥。如果通海高科上不了市,应该对投资者有所交待。投资者有权要求该公司退赔募集资金,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司法解决。

  有专业分析人士认为,在通海高科6月10日股东大会后,有媒体报道其9月份将上市的消息。如果不存在误报问题的话,此举的目的在于试探证监会的态度。而从通海高科立即发表澄清声明来看,证监会的调查远未结束。如果公司最终被取消上市资格,则退还募集资金就成公司必须面对的问题。

  通海高科股东大会传出的一个重要信息是,作为发起人之一、占通海高科48.81%股权的江门高路华已被逐出通海高科,其以实物及股权形式投入通海高科的2.14亿元净资产,也将以出让股权的形式回收。

  闹得沸沸扬扬的通海高科,上市前景已日趋渺茫。而分析整件事,相信最受伤害的还是交出4亿多元、换来一堆无法挂牌上市的股票的中小投资者,以及重仓持有该股的基金。尽管他们有权通过司法渠道要求通海高科偿还本息,甚至要求赔偿,但即使胜诉,面对募集资金已被动用近90%的现状,执行起来恐怕也会很难,投资者必须面对遭受的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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