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兴业证券、深圳市哈史坦福投资公司以及《新财富》杂志社等五家单位共同主办的《投资基金法》与私募基金研讨会日前在京举行。中国人行非银行司司长夏斌在会上首次正式发表了“中国私募基金”报告,此报告是我国资本市场首份对我国私募基金进行调查研究的权威性报告。《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组长王连洲[微博]等专家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夏斌在报告中指出,我国目前私募基金规模已达7000-8000亿元,对我国资本市场,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不可低估。他建议,契约型基金本质是基于信托关系而设立的一种集合投资制度,当前应对照《信托法》修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王连洲亦认为,目前我国私募基金数量巨大,采取视而不见态度是不可取的,也不能对其进行全面封杀。他透露,制定中的《投资基金法》(征求意见稿)对私募基金作出有关规定,比如对投资者有严格限制,投资者自有资产不得少于100万;基金管理者要有市场准入,设立资产管理公司要申请挂牌,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管理资金的2%;不要严格保证收益率;强调资金来源要符合法律规定,特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要进行严格限制。(郭义平 吕亚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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