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东/文
本报讯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对证券公司代办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股份转让服务业务作出了具体规定。
按规定,转让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的流通股份;在重新确认股份后,股份转让公司应向股份持有人出具股份确认书;经重新确认登记的股份达到可代办转让股份总额的50%以上后,股份转让公司可向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托管申请;经确认登记的股份可以由股份转让公司向登记结算机构托管后开始转让。
办法规定,证券公司不得自营其所代办的股份;从事股份转让业务的投资者须重新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投资者可按规定通过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非转让过户。
办法还规定,股份转让按照集合竞价的方式对投资者的委托指令进行配对成交,转让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后进行集中配对成交。转让以“手”为单位,“每股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转让价格的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股份转让不设指数。
办法明确,当股份转让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发生影响股份转让的重大事件时,中国证券业协会或有关管理部门有权依法作出暂停转让的决定;当股份转让公司获准上市、被收购,以及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时,应当公告并终止股份转让。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