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华强)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发布公告,公开谴责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及时披露预亏公告,没有及时披露受查处的重大事项,以及在1999年度报告编制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
据查,黎明服装1999年度对外公布的会计报告失真,在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方面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该公司董事及监事在审议1999年度报告时均签字表示同意,没有表示异议。
鉴于该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证所决定对黎明服装予以公开谴责。上证所同时重申,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严格、认真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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