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因严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董事声明与承诺》中的有关规定,深圳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陈平日前遭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
曾于2000年7月至10月期间多次刊出无重组进展公告的深圳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14),突然在去年10月24日发布了股权转让给沙河集团的重大公告,期间公司的股价出
现异常波动。而预亏又不亏的局面也给公司带来了不断的麻烦:公司于2001年2月15日、2月21日、2月27日连续三次发布2000年度预亏公告,预计公司2000年将继续亏损,随后又于2001年4月10日发布了预计2000年不亏损的公告,并于2001年4月30日公布2000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公司将一笔债务重组收益计入2000年损益,导致公司2000年由亏变盈,注册会计师为此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该公司2001年5月8日收到的财政部文件,财政部要求该公司应当按照财政部文件对上述债务重组收益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年报。该公司上述行为导致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深交所在谴责公告中称,该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陈平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以及《董事声明与承诺》中要求董事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的规定。深交所为此给予华源实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陈平公开谴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公告,对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上证所之所以对ST冰熊进行公开谴责,是因为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一、ST冰熊未在上证所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预亏公告;二、ST冰熊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四川省眉山地区中级法院于2000年12月2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ST冰熊在判决10日内支付货款11149593.42元及利息,ST冰熊接受并服从上述判决,上述事项已经构成影响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大事项,但该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三、ST冰熊2000年年报显示,由于费用挂帐、会计处理不当等会计差错,该公司2000年期初未分配利润调减55455423.27元,表明该公司以前年度信息披露存在重大不实行为。
上证所称,ST冰熊有关行为已经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因此,对ST冰熊予以公开谴责。
上证所同时重申,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记者 姜瑞 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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