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周菡)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小雪在今天为“2001中国上市公司峰会”提供的书面发言中,列举了为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新举措。她还提出,伴随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创新,监管理念亦有较大变革。
李小雪在书面发言中指出,为从根本上扭转上市公司“重筹资,轻使用”的局面,监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水平的新举措。
其一,是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她透露,中国证监会将于近期颁布《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把独立董事的建立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方面的一项新的举措,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配合该项制度的实施,中国证监会将在近期推出独立董事的培训计划。
其二,推出《上市公司治理指引》。中国证监会已把加强公司治理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并将结合经合组织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上市公司运行的现状,推出适合中国国情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的指引性文件。
其三,完善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目前《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颁布和近期PT水仙的退市,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已经建立。
李小雪还认为,在新的融资法规体系中,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创新和监管理念的变革具体表现在:建立了市场化的发行机制,实行了券商推荐制;推进了发行方式的国际化。逐步推广了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这种方式将逐步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的主要方式;发行规模有了市场化的约束。增发虽无发行规模的限制,但可以公司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量和公司对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测来约束发行人的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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