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寄望保荐人 能力考试在京沪深三地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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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 06: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在京沪深三地同时举行 北京消息 由中国证监会组织的首次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3月20日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同时举行,共有93家证券经营机构推荐的1549名从业人员参加了考试。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前往北京考区进行了视察,并听取了保荐代表人考试的相关工作汇报。
尚福林在视察中指出,加强诚信建设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诚信建设要有相关的制度安排加以推进。实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目的在于强化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责任,通过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持续、动态监管,并将其诚信表现公之于众,以发挥市场对发行人质量的约束作用。保荐制度的实施将促使中介机构转变观念,由将主要精力放在通过审核,转向对发行人从上市前尽职调查到上市后持续督导的全过程服务。希望新产生的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能够不辱使命,切实担负起推动证券市场诚信建设的重要责任。 尚福林强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产生只是推行保荐制度的第一步,今后更为重要的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保荐责任,使好的保荐代表人能够脱颖而出并受到市场尊重,使不合格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受到惩处并被市场淘汰。这次考试促进了整个行业对投资银行业务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对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和诚信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证券市场基础性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市场参与主体专业素质和诚信意识的不断提高,今后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应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从而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贯彻落实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证券市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保荐代表人考试是倍受业内关注的一件大事。通过这次考试,从具备投资银行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中选拔合格的保荐代表人,进而产生合格的保荐机构,落实保荐责任主体,是实施保荐制度的关键一步。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桂敏杰,主席助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庄心一等参加了视察。(记者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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