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石正茂
本栏目曾就凯立案二审判决一事采访了中国证券法起草小组组长王连洲,他认为凯立案对中国证券业发展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那么作为事件中败诉的中国证监会对凯立案又是什么态度呢?经过法院的两次判决,中国证监会的职能会不会受到影响呢?本栏目记者对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先生进行了专访。
记者:梁顾问,您认为凯立案的判决下来以后,对证监会的职能有影响吗?
梁定邦:不会有任何变化的。因为证监会的职能在《证券法》里说得非常清楚。在《公司法》里也说的非常清楚。国务院其它的条例里边也说的非常清楚了。对职能来说是完全没有变化。而且你看到中院和高院的两个裁决书里边,也是以原有的法律来做判决的。
记者:那您认为证监会在凯立案里面存在过失问题吗?
梁定邦:我觉得不能谈的是过失。因为这个案子,从原来的指标制到现在的核准制跨越了很长时间。当然,从判决书来说,证监会对法律本身的这个见解,法院是不同意了。不同意的话就是判证监会按法院指定的程序去做。当然证监会应该按程序的指定,方法去做。这方面只能来优化下一步的这个证监会的工作。
记者:那您认为就是一个程序上的判决了?
梁定邦:对,我估计从程序上,证监会肯定会从法律的程序上做一个回顾。而且把它优化,当然呢,对实质性的工作上不会有任何变化。因为实质性的工作证监会需要按法律办事。而且,证券法里边来核准一个发行的申请的话,需要按证券法里边来做,以及证监会自己颁布的其它的规章来做。
记者:那么在二审判决里面我们看到,法院裁定证监会当遇到对上市公司有内容虚假问题持怀疑态度的时候,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是专业的机构来进行审核。这个时候是不是说,证监会将来对实质性的问题将不再进行审查。
梁定邦:不是的,因为是这样的。所谓实质性问题,你看那个案件里边有个最大的争论点,那么就看到这个财政报告是否是真实的。那么这个财政报告是否是真实的,主要是一个会计上的表述问题。那么,会计上表述的问题,怎么去表述呢?不止是有事实根据,还有怎么去引用一套会计标准的问题,怎么去引用一套会计标准需要听各种的专业意见,当时,证监会没有听到专业的意见,而且以自己的意见做了一个裁决。其实,现在来说,会计的表述如果到了发行委的话,那么现在会计的表述,一般都是会计师本身做了一个报告,如果是对这个报告,发行委不同意的话,可以请会计师上来大家辩论,而且是大家争执不下的话,也可以征求一个第三方 独立的意见。
记者:那您认为这次的审判结果不是司法对行政的一个干预吗?
梁定邦:绝对不是。这个是一个依法治国的一个非常好的而且是一个非常正面的一个案例。因为是我们每个执法机构一定要根据法律的准绳里边来行驶的。那么法院的判决基本上就是我们分清楚 那个法律的准绳把它划清楚,那么你在那个准绳里面来运作。这个完全体现到我们宪法要求的依法治国的要求的。
记者:现在在我们的市场上像中科,像亿安科技这样的案子被揭出来以后,大家对上市公司产生了信任的危机。您认为对凯立公司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梁定邦:我觉得是否是真实呢,肯定是有几方面:第一是有没有事实的依据,第二是有很多所谓真实不真实是最后怎么在会计上来表述一套账目,会计上的表述有很多都是来做一些判断的,而这些判断需要专家的判断,那么这个专家的判断需要请审计师来做这个判断,而且,那个表述是否是根据国家的各种标准来做。
记者:法院为什么没有做实质的判断呢?
梁定邦:我们国家的行政诉讼法里边最重要的主旨,就是不做实际性的审查,只做法律性的审查。
虽然,凯立案暂时告一段落。但是凯立公司能否获得上市的机会,在证监会作出最后的处理意见之前,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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