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加大对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监管力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17:5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下午,市政协委员们将到市建委听取其对“关于加大对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监管力度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根据有关规定,居民购买住房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应该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交纳总房价款2%的专项维修基金。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归集到的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已达43.35亿元,但到目前为止本市尚未支出一笔资金。对于这笔巨额资金,作为业主的您是否知道它
对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监管情况,委员们分析认为,实践中常出现开发企业或物业公司代收之后不及时交到小区办,或擅自挪用公共维修基金,或是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无法知道该笔款项的使用情况等诸多问题,广大业主的权利无从得到保障。孙颖 李环宇 姜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