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称与本市医院无关
本报讯本报曾报道的郑州7岁儿童小飞因感染艾滋病而状告北京某医院一案有了新进展。昨天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北京某医院提交了7类书证,以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也提供了一系列书证材料,证明自己提供的血小板是安全的、干净的,献血者是健康的。据了解,从立案至今,法院共组织了“医疗事故鉴定”、“血
液原样鉴定”和“供血者本人血液鉴定”等3项鉴定,3项结果都表明医院和血液中心没有问题。
小飞今年已经9岁,当他的父亲刘先生在法庭上替他打官司时,小飞正在家中不停地咳嗽,艾滋病晚期的并发症已经折磨得他稍微动一下便会大口大口地喘气。小飞被确诊为艾滋病是在2003年11月9日,经检查小飞父母均无艾滋病,而小飞却已是艾滋病晚期。刘先生认为小飞患上艾滋病的根源应该是他惟一的一次输血经历。小飞从小患有先天性腭裂,并在2001年7月住院治疗过,但当时并未用过血制品。2002年8月,刘先生带小飞慕名来到北京某大医院,想为小飞进行腭裂修复手术,做手术时输过血小板。于是,刘先生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医院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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