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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54个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受嘉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8:44 中国消费网

  本报讯(记者贾 君) 日前,本报记者从由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主办的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表彰大会上获悉,568个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受到表彰,其中包括来自全国工商系统的54个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到会祝贺并讲话。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为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代表颁奖。

  顾秀莲指出,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各创建单位要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要加强协调联动,构建以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枢纽的维权网络;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服务能力;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长远发展。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总结经验,珍惜荣誉,继续奋进,再立新功;希望各系统的基层单位以获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切实担负起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光荣责任,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为做好新时期的青少年维权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王东峰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向工商系统在这次表彰活动中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表示祝贺,对他们在青少年

维权工作中付出的艰辛努力表示感谢。他说,受到表彰的单位所取得的荣誉,不仅是所在单位的荣誉,也是全国工商系统的荣誉。自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工商系统各基层单位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各自的岗位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期的工作规律,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绩。他同时希望全系统各基层单位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立足本职,完善维权职能,不断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据悉,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始于1998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大青少年的热烈欢迎。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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