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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报道狩猎场允许猎杀金钱豹第一财经日报被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7:49 中国消费网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 通讯员郭向志)刚从沸沸扬扬的“富士康告记者”事件中挣脱出来的第一财经日报社,因揭露性报道再次成为被告。因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称东方国际狩猎场将金钱豹“列在狩猎范围牟取暴利”,该狩猎场将该报社及一记者告上法庭。前天,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山西东方国际狩猎场在起诉书中称,今年8月14日,《第一财经日报》刊登该报社北
京分社一记者的署名文章,标题为《国内狩猎场暴利之诱:金钱豹可猎杀》,文中称:“记者在山西东方国际狩猎场的网站上查实,这里确有‘金钱豹、梅花鹿……等230多种’,且都列在狩猎范围”。狩猎场方面认为该报道未如实报道,故提起诉讼,要求第一财经日报社在头版头条连续5次道歉,并索赔1块钱。起诉书还称,该狩猎场内生存着金钱豹等野生动物,但依据国家林业部门规定,金钱豹是严禁猎杀的。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第一财经日报社总编室一位自称姓周的女士,她说,负责此事的杨姓工作人员外出,他们都不清楚此事。记者随后拨通了被告记者的电话,听到自己成为被告的消息他有些吃惊,随后他表示,他正在内蒙古,不方便再说,就匆匆挂断了电话。昨晚该报内部一名负责人透露,北京分社此前曾接到过狩猎场方面的电话,对方对涉案文章提出异议。

  此后,记者登录了山西东方国际狩猎场网站,该公司简介一栏中有如下介绍:“只要你有胆量、有毅力,金钱豹就会和你不期而遇,足以使你猎兴倍增其乐无穷。”狩猎场方面的代理律师对此解释说,在此提到金钱豹是希望制造一种惊险刺激的氛围吸引打猎者,但并不表示金钱豹是可以猎杀的。山西东方国际狩猎场办公室一位自称姓张的女负责人在否认可以狩猎金钱豹的同时,还留下了记者办公室的传真号,答应稍后传来一份该狩猎场内可以狩猎的动物名单。但截至记者晚上发稿,也没有等来这份名单。

  (编辑:谭捷)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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