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未成年人随意散发小广告 被罚背诵新闻稿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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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 12:56 中国消费网 | |||||||||
12日上午,北京市丰台交通支队丰北队与消防支队联手在四环路岳各庄桥至青塔桥路段对散发小广告的人员进行整顿,10名未成年人在此间被控制。警察在惩治散发小广告者时又出新招,罚其背诵前日媒体刊发的“发小广告男子被撞殒命”新闻报道。 12日上午9时,在四环主路上,一些未成年人站在车流中,将一张张小广告投掷进车内,随后车主们将小广告一一扔了出来,孩子们立即又拾起来,再次投进车内。半个小时内
据悉,12日共控制了10名在车行道内散发小广告的违法人员,且都是未成年人。他们中年龄最小的为11岁,较大些的为十五六岁。 接受记者采访时,这些孩子都嘻嘻哈哈地互相打闹。当民警对他们的安全表示担心时,11岁女孩语气轻松地说:“撞就撞吧,我们家4个孩子呢!” 据丰台交通支队的工作人员介绍,通常在车流中散发小广告的人有60%以上是未成年人和妇女。由于这些孩子年龄还小,所以通常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但效果不大。 “昨日北京各大媒体都刊登了一名散发小广告的男子被撞殒命的新闻报道,所以今天我们想以背诵新闻稿的形式来教育他们,力求给他们留下深刻的记忆。”丰台警方说。同时,这些未成年人也当场写下了保证书,保证再不散发小广告。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