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家庭认为不应高于5元/月
晚报讯 如果生活垃圾处理要收费,你愿意每月为此支付多少元?近日,由卢湾区物价局所做的专题调查显示,大多家庭认为该项收费标准不应高于每月每户5元钱。
为配合此次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卢湾区物价局近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居民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问卷调查,以便为市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此次调查共涉及不同层次的居民60人,调查对象企业职员占48.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占26.7%,退休、协保人员占25%;其中学历在本科及以上占35%,大专占25%,高中占20%,初中及以下占20%。
调查显示,45%的居民不赞成开征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其中认为近两年不宜开征的占16.7%。
关于开征计算方式
赞成按户计收的占51.7%,赞成按家庭常住人口计收的占36.7%。如按户征收,每户每月居民能承受的生活垃圾处理费,选择5元的占83.3%,选择8元的占8.3%。
关于收费方式
大多家庭主张简便、易操作。赞成“随水电账单缴纳”的占51.7%,赞成“委托物业公司收费”的占18.3%,赞成“环卫部门收费员直接收费”的占21.7%。
关于超市百货提供的塑料袋要收费
大多数居民持不赞成意见,认为自带塑料袋不方便,认为可行的只有21.7%。此外,部分低收入家庭对开征该项收费持保留意见。
有关人员表示,这一调查结果表明,有关方面在制定最初的收费标准不宜定得过高,还应考虑居民生活垃圾收费后对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响,适时提高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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