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继权 通讯员韦纳新)昨日,柳州市柳南区检察院对一起销售假烟案的犯罪嫌疑人王围城、黄蔚批捕。其涉嫌罪名为“销售伪劣产品罪”,这在柳州市还是首例。
22岁的王围城是福建省诏安县秀篆镇顶安村人,暂住柳州市金山丽园内。他利用暂住处作为销售假烟的“大本营”,专门从广州购进假烟,然后源源不断地批发给市内的烟贩
。其父王华谦(在逃)则呆在广州,负责向一个叫覃小东(在逃)的人购买假烟,经精心伪装后把假烟托运到柳州。王围城收到假烟后,把它们藏在自己租用的车库内,然后联系烟贩,由对方来取货,或者直接将假烟送到客户住处或门面。销售假烟所得,王围城全部汇给在广州的父亲。据其归案后称,他们父子俩从2005年6月起就一直做这样的非法生意。
今年1月2日,王围城在送货途中,被柳州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查获。当天他所运送的150条红河、玉溪等品牌的香烟,经鉴定全部为假烟。这些香烟,全部是送到一个叫黄蔚的烟贩家中的。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顺藤摸瓜,在民鑫小区黄蔚家中查获20多种品牌的假烟达670余条,以及各种销售记账单据一批。据调查,黄蔚从王围城处购买假烟后,也做起了转手批发生意,把它们卖给市场烟贩,以及书报亭、网吧等处。仅在2005年11月19日至2006年1月2日,一个多月时间里,黄蔚卖给一个姓周的烟贩各种假烟,金额就达6.262万元。
据经手此案的检察官介绍,以前抓获销售假烟的不法分子,一般以非法经营论处,主要是因为很难对其销售伪劣产品的过程取证。比如说,有的人运送假烟被查获后,声称自己是打工仔,不知情;有的烟贩被查出假烟后,也不愿说上家是谁;或者因为其销售数额没有达到定罪标准,等等。而这次查获的案子,上家、下家齐全,还有各种销售单据的记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所以,检察部门首次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围城和黄蔚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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