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规范铁路订票费标准 超出5元即视为倒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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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 22:2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如何界定倒票行为,一直存在一些争议。今天,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做出明确规定:在5元订票费之外加价出售的,一律视为倒票。 四部委出台的规定要求,火车费订票费的标准统一为5元,超过5元的将由工商部门和铁路部门取消其营业执照和订票点资格。记者注意到,在这一规定中还特别对酒店、宾馆以及送票公司的订票费作出了规范。
(同期)铁道部公安局副局长 魏 目前酒店、宾馆里的订票都是几十元,今后还允许吗 “他们同样应该遵守这样的规定,否则我们也会对其进行查处,工商部门会取消它的营业执照。“ 四部委的规定同时重新界定了倒票行为:铁路客票代办单位囤积车票,在5元订票费之外加价出售的无论数额大小,一律视为倒票。不具备铁路客票代办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们代办车票并从中牟利的。另外,正月十五前,铁路铁道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客票调查,并在各地铁路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电话,旅客发现可疑车票可以向当地铁路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