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在东直门一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一口气购买了200多元的爆竹,没想到开到手里的“发票”却是一张饭店的点菜单。几天来杨先生一直向这个销售点索要正规发票,却总被告知“发票没到,过几天来了通知你。”
“我是22日第一天去购买的,销售点就在东直门内北小街的马路边上。当时我买了几挂礼炮和其他一些烟花。可当我付完钱想要发票的时候,他们却告诉我‘目前没有’,需
要等几天。然后我就几乎每天都过去讨要,最后就讨来了这么一张东西。”杨先生边说边向记者展示他得到的“购物凭证”:一张抬头写着“饭店餐饮单”的粉红色纸片,分有凉菜、热菜、饮料几大栏。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数字,“2×30=60”、“合计227元”,却没有一个中文写明杨先生到底买了啥。
“今儿就是大年初一了,炮仗都是这两天放,万一出了点什么事儿,你说我拿着这个‘发票’谁肯承认啊!”杨先生无可奈何地说。他向记者表示,他买的每个爆竹上面都有‘燕龙’防伪标志。
昨天,记者在京城几家烟花爆竹指定销售网点询问是否能开发票。其中朝阳区垂杨柳地区的惠发销售点一名工作人员先是痛快地告诉记者“能开”。当记者购买了6元钱的“晨光花”并索要发票时却意外遭拒绝,理由是“就这点儿?钱太少了,我是要纳税的!”而当记者与一名购买了100多元爆竹的顾客商量好,共同索要发票时,这名工作人员竟矢口否认说“没有发票了”。此后,记者在东城、昌平的几处指定销售点都没能要到发票。
对此,朝阳区和东城区的烟花办均表示,正规销售网点应该在销售爆竹的同时提供发票。“发票都应该有,可能是他们不愿意给消费者。”但是烟花办表示,他们只负责协调工作,并不能解决消费者的这类投诉。(黄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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