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上获悉,今后, 城区用水类别将由原来的五类划分为三类执行。
据了解,现行自来水价格于2000年调整以来,一直分城区居民、事业单位、工业用水、商业服务用水和特殊行业五类执行。根据省、市政府有关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精神,调整后的水费将由原来的五类重新划分为
三类,将宾馆、饭店用水合并为工商企业用水,同时,将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与工商企业用水合并。根据市自来水公司提交的调整市区供水价格建议调整价显示,合并后的用水分类为:第一类,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原来的每吨1.50元调整为1.90元。第二类,工商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用水,价格由原来的每吨1.55元调整为2.45元;宾馆、饭店用水由每吨2.50元降为2.45元,吨水降低0.05元,降低2%。第三类,特殊行业用水(含船舶、建筑业、纯净水行业、高档洗浴业、洗车场等),价格由原来的每吨5.00元调整为9.86元。以上三个类别均不包括水资源管理费、污水处理费和水费附加费。 (本报记者 徐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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