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烟台水价将适度调整 居民生活用水每吨1.9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17:48 水母网

  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上获悉,今后, 城区用水类别将由原来的五类划分为三类执行。

  据了解,现行自来水价格于2000年调整以来,一直分城区居民、事业单位、工业用水、商业服务用水和特殊行业五类执行。根据省、市政府有关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精神,调整后的水费将由原来的五类重新划分为

  三类,将宾馆、饭店用水合并为工商企业用水,同时,将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与工商企业用水合并。根据市自来水公司提交的调整市区供水价格建议调整价显示,合并后的用水分类为:第一类,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原来的每吨1.50元调整为1.90元。第二类,工商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用水,价格由原来的每吨1.55元调整为2.45元;宾馆、饭店用水由每吨2.50元降为2.45元,吨水降低0.05元,降低2%。第三类,特殊行业用水(含船舶、建筑业、纯净水行业、高档洗浴业、洗车场等),价格由原来的每吨5.00元调整为9.86元。以上三个类别均不包括水资源管理费、污水处理费和水费附加费。 (本报记者 徐中华)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