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户卫生保洁费上调4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16:05 晶报 | |||||||||
深圳市调整卫生保洁费,包括:住户卫生保洁费、门店卫生保洁费、垃圾清运费;其中住户卫生保洁费仅涉及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用户,标准由6元/户·月调至10元/户·月 晶报讯 (记者 王鹂鸣 通讯员 张薇) 从本月起,深圳住户卫生保洁费标准由6元/户·月调至10元/户,门店卫生保洁费也有了明确的收费标准,垃圾清运费则按运距进行了新调整,这是我市10多年来首次调高卫生保洁费。这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我市现行的卫生保洁费标准是在1994年和1995年制定的。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现行的收费标准已不适应要求,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收费标准偏低。现行标准已有10多年时间未调整,而劳动力、环卫机具、材料等费用已大幅上涨;二是垃圾清运费标准不尽合理;三是缺少门店卫生保洁费标准,造成目前门店责任区域卫生差。此次调价将严格履行价格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并经市政府批准。 收取卫生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时应使用税票。对不使用税票收费的,缴费者可拒交并可向税务或物价部门举报。各单位收取的卫生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实行专账管理,全部用于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不得挪作他用。 据悉,住户卫生保洁费调整为10元/户·月。住户卫生保洁费仅涉及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户,其主要分布在部分城中村中,数量较少。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管理费中已包含了卫生保洁费,居民住户不需另缴纳卫生保洁费。 目前门店卫生保洁费由清洁服务单位向门店经营者收取,由于缺少标准,实际收取时,标准混乱、引起很多争议和投诉,此次及时制定规范门店卫生保洁费标准是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重要措施。 调整后的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可选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执行:一种是按桶收取。清运费基价为180元/桶·月。另一种是按量收取。清运费基价为60元/吨(单程运距10公里内,含10公里)。 本次调价,按运距调整了垃圾清运费标准,适应了城市建设发展和垃圾处理集中规模化的需要,较原标准(统一按190元/桶·月)更加科学、合理,本次调整的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指导价,实际价格由垃圾清运单位与委托单位协议确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我市的垃圾清运市场充分竞争,实际价格低于指导价。 相关链接 住户卫生保洁费:清洁服务单位为完成住宅区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而向住宅区内住户收取的费用。 门店卫生保洁费:清洁服务单位为完成门店责任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而向门店收取的费用。 垃圾清运费:指清洁服务单位将垃圾从清运点(垃圾收集站、转运站等)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场)而向委托对象收取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