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伊婷
2005年7月9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全新面貌呈现于众,并于200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家第一次以《条例》形式确立的以质量
安全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制度。
《条例》的实施意味着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管工作更加有法可依,也预示着现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全面创新。与之前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相比,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带来了新内容的加入,新体制的引入,新机制的运行……总而言之,生产许可证工作从此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开始新的起点、新的征程。
这不是简简单单的旧貌换新颜,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已走过21年的发展历程。21年磨一剑,《条例》的出台实属众望所归。《条例》的颁布是我国质量监督法制工作的一项重大成就,也是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指引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迈上一条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而《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依法开展,确保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
监督抽查实施20周年硕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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