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违法犯罪呈现四大特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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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9:05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2月6日讯 记者 翟惠敏 见习记者 邓克珠 手机违法短信息犯罪以诈骗类违法犯罪居多。目前,此类犯罪仍未根绝,是下一步治理工作的重点。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今天介绍了群众报警的种类和破案的类型,分析了当前手机违法短信息犯罪呈现的四大特点。
一是违法犯罪分子活动范围相对集中。违法短信息案件受案数最多的5个省市是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11月1日至30日,这5个地方公安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7.6万余起,占全国受理总数的70%。 二是诈骗类违法犯罪居多。11月1日至30日,各地公安机关共受理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违法短信息案件举报4.7万起,占受理总数的44%,列各类案件受理总数的第一位。 三是团伙作案,手法多样。发送手机违法短信息的作案成员以团伙居多,内部分工明确,以假身份证购置手机卡号、开设银行账号、群发手机短信和从ATM机提款等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犯罪分子抓住被侵害对象的心理,广发诱惑性短信息,骗取其信任,套取赃款。一旦得逞后,即迅速异地提款,立即注销所用卡号或直接更换新的通讯工具。 四是跨区域作案现象突出。从近期侦破的一批利用发送手机短信息实施犯罪案件看,犯罪分子多为跨省份连续作案,通常使用异地手机号码,异地发送短信、开设银行账户、取款,且区域分布广泛。目前,此类活动的犯罪团伙多集中在福建等沿海地区。 武和平说,对此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加强侦查破案的力度。同时,公安部还呼吁媒体更加广泛地宣传预防措施,使广大手机用户能迅速识别违法犯罪,实行打防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