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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次违法全是明知故犯 电子眼增加违法量锐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10:24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 闫峥) “田华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是明知故犯。”昨天,交管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司机田华违法87次一事作出说明。同时,交管部门表示,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违章查询方式。

  “违法行为都是明知故犯”

  昨天,某媒体报道了采购员田华从2004年8月到今年5月,被摄像头拍下87次交通违法的事件。田华的87次违法行为中,在莲花桥上超速77次,三环主路超速9次,远大路口闯红灯1次,共计罚款1.82万元。

  交管部门表示,对田华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田华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都是明知故犯。”交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田华的87次违法行为,全部是超速、闯红灯这两种最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直接原因和加大事故损害后果的重要因素。”据交管部门统计,全国5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超速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一大原因。北京交通事故有十大杀手,超速和闯红灯也名列前茅。

  “怎能不知三环有限速?”

  针对报道中提出的几个问题,交管部门一一作出回应。首先,田华提出不知道三环有限速的问题。“三环路交通标志清晰醒目,作为一名驾驶员能说不知道吗?以此说法作为其逃避处罚的理由,能站得住脚吗?”交管局新闻发言人以两个反问作为回答。记者了解到,莲花桥一带的过街天桥上悬挂的“50”和“80”的限速标志,也比较醒目。

  其次,田华提出自己不懂新交规。“熟知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驾驶员的一项最基本要求,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每名驾驶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北京目前有300多万名驾驶员,如果不懂法、不守法,那么会给北京的公共交通秩序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

  最后,交管部门表示,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司机,交管部门一般均会至少电话告知违法人。同时,限速标志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设施,本身具有告知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查询手段”

  记者了解到,交管部门提供网络、电话、媒体、触摸屏等多种方式让司机查询交通违法情况,并满足了绝大多数司机的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完善、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供广大司机查询。”

  新闻延展

  电子眼增加违法量锐减

  交管部门继上周表示将继续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后,昨天上午又召开发布会,用数字表示“非现场处罚”明显让交通秩序好转,使日均摄录交通违法行为锐减,仅石景山一区,日均摄录交通违法行为就由2004年的600起,锐减到80起。

  石景山交通支队副支队长李兴文表示,“非现场处罚”使路边乱停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15种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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