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回应早产奶 称光明山盟库存奶回用不可原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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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01:52 每日经济新闻 | ||||||||||
李荣 新华社 深陷“过期奶回用”、“库存奶回用”及“早产奶”风波中的上市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3日再次发布了一份称作“诚致广大消费者”的公司网站公告,承认其在河南郑州的投资企业——郑州光明山盟乳业公司“库存奶回用”问题是“不能容许和不可原谅”的。但公告中同时说“不存在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问题”。
据光明乳业说,郑州光明山盟公司百利包生产线已停产整顿,暂停其光明商标的使用权,相关责任人已被免职处罚。光明乳业同时向消费者承诺,光明乳业在全国各地的其它生产工厂“均无此行为”(库存奶回用)。 至于有媒体报道在浙江杭州及上海查出光明奶存在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问题,光明乳业此次在公告中表示,光明产品的生产日期是按照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来执行的。《关于确定乳制品生产日期的函(食标“2003”42号)》中规定,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灌装、封口、冷却降温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指发酵乳)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光明乳业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存在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问题”。 光明乳业称,对郑州山盟事件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的“不安”,“深表歉意”。同时将继续完善全国范围内的质量管理体系。 光明乳业此前依据郑州市政府调查结果澄清外界对其“过期变质奶回用”行为的质疑之后,市场和媒体依然对其“库存奶回用”和“早产奶”两大疑团进行追问。此次光明乳业是首次正式回应了这两大问题。 关于库存奶回用问题,据记者此前的采访,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明文规定,是一个行业法规的“空白”,但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要求的快速上升,这种行为应尽早予以明文禁止。光明此次已明确表示这是“不能容许的”。有媒体报道,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的负责人也表示,库存奶回用行业内是“不允许的”。 再有“奶制品生产日期标注”的问题,市场人士估计,光明此次的表态一时还难以为市场接受。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中国奶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怀宝,他说,这个问题是中国乳品业内的一个“老问题”。根据乳品行业的特殊情况,确实有个检验和观察的时间,国家有关规定允许乳品标注的生产日期包括了观察和检验的时间。国外的乳制品只标注最佳饮用期,不标注生产日期,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今后国内乳品企业应加强生产日期标注的管理,做好物流和产销衔接。 郑州光明山盟公司百利包生产线已停产整顿,相关责任人已被免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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