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消费者:
6月5日郑州光明山盟曝光事件发生以来,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广大消费者和媒体对光明乳业的关注和期待。
6月19日,郑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郑州市政府调查小组的调查结果,未发现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从市场上回收牛奶再利用生产。
但郑州光明山盟存在严重的管理和用库存产品在保质期内经检验合格再利用生产的问题是严重违反光明乳业相关管理规定,是光明乳业所不能容许和
不可原谅的。我们已采取对郑州光明山盟百利包生产线停产整顿,暂停光明商标使用权,相关责任人免职处罚等措施。借此,我们向消费者承诺,光明乳业在全国各地的生产工厂均无此行为。
光明产品的生产日期是按照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来执行的。《关于确定乳制品生产日期的函(食标『2003』42号)》中规定,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灌装、封口、冷却降温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指发酵乳)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光明乳业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存在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问题。
光明乳业是一家有50年历史的公司,一贯秉承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经营原则,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宗旨,为大家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产品。对郑州山盟事件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的不安,我们深表歉意。同时继续完善全国范围内的质量管理体系,扎扎实实地打造消费者信赖的产品。感谢广大消费者对光明的信任和支持,请您放心饮用光明产品,也欢迎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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