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快报美国进口奶茶回收一文的背景资料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15:25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6月22日,麒麟公司向新浪财经发来传真,以下为传真件中关于此次事件的背景资料一文,全文如下: 6月21日广州《新快报》报道称,“6月1日、美国FDA(食品药品监督局)指出,由Nishin Trading Inc(日新贸易公司)进口销售的麒麟茶饮料对含有引起过敏症反应的奶蛋白成分未加标识,因此要求Nishin Trading Inc在全美范围回收此类饮料。对此类蛋白有过
本商品是上海锦江麒麟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统一麒麟饮料有限公司所属集团公司,即麒麟饮料株式会社在日本生产销售的“午后红茶(奶茶)”。该产品与红茶中加入牛奶的“奶茶”饮用方法相同。因其原材料中加入了红茶和牛奶,所以含有牛奶蛋白成分。 美国FDA对食品加工设定了严格的品质标准,针对有过敏症的人群,要求在产品标签上对特定过敏物质有标识义务。此次美国FDA禁止销售的理由是,以日本国内为销售范围的商品,经由Nishin Trading Inc在美国销售,未在商品标签上粘贴营养成分,因此违反了标识义务。迄今为止,麒麟饮料株式会社尚未接到FDA方面的联络及询问。6月22日凌晨,经麒麟饮料株式会社照会Nishin Trading Inc,据介绍FDA对市场销售的漏贴标签的商品要求Nishin Trading Inc回收进行补贴,经对回收的未贴标签的商品进行补贴后,FDA随即解除了销售禁令,已重新取得了销售许可。同时FDA表示,只要贴上了营养成分标签就仍然可以继续进口到美国销售。 麒麟饮料株式会社从未向美国出口过该产品,也从未与Nishin Trading Inc进行过任何交易。并且麒麟饮料株式会社规定,经销商出口该公司产品时,需要事先得到该公司的许可。但Nishin Trading Inc不仅未得到许可,而且违反了美国标识义务,造成麒麟品牌受到明显负面影响。麒麟饮料株式会社认为此事关系重大,理所当然应该回收。 此外,由上海锦江麒麟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统一麒麟饮料有限公司生产、在中国国内销售的商品,是在严格的质量管理下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