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2004年十大打假案例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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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11:2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前日,市工商局公布了2004年十大打假案例。 销售伪劣种子案 省内某种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从怀化以9.6元/公斤调入“株两优176”种子,并于2004年销售到长沙县北山镇2310公斤,销售价为12元/公斤,从中非法获利4464元。群众举
销售不合格复混肥案 2004年3月28日至4月14日,浏阳市某生产资料公司将某品牌复混肥销售给浏阳市、江西、醴陵等地的肥料经销商。共2000袋,每袋净重50公斤,袋内均有产品合格证。上述复混肥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浏阳市工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销售不合格农药案 在执法检查中,长沙县工商局发现市内某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28日和5月7日,从湖南省宁乡县某物资公司购进冒用常州农药厂厂名生产的某某牌“扑虱灵”250件,并对外销售。此批农药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长沙县工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倒卖“陈化粮”案 2004年7月7日,开福区一饲料店从湖北省洪湖市洪湖浪米业有限公司购进“陈化粮”加工的饲料米,通过“荆州”货轮7085号水运至长沙销售。7月14日,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过程中发现其饲料米涉嫌为“陈化粮”加工而成,有可能流入口粮市场,于是对其予以封存,现场查获44.76吨,后经追缴,其饲料还未流入口粮市场。工商局开福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不合格饲料冒充合格饲料案 长沙县工商局发现姚某于2004年3月中旬从安徽省蚌埠市马城乡购进注册商标为“某某”牌的豆粕4.2吨,麸皮15吨,于3月15日转手销售给长沙县黄花镇排头村“某饲料店”,三个品种总货值23360元。经检验被确定为不合理产品。长沙县工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销售不合格乳饮料案 2004年5月22日,当事人姚某从浙江省玉环县购进“某某”牌系列乳饮料4个品种,共4500件,购进金额为27000元。工商局雨花分局对该产品进行的送检结果表明为不合格产品,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销售“吊白块”粉丝案 工商局雨花分局在市场检查中,对朱某销售的粉丝送检,经鉴定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粉丝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朱某于当年2月开始销售此粉丝,共计销售68包,货值4105.4元。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2004年3月1日,望城县工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望城县某食品有限公司有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经查实,2003年11月到2004年3月期间,该公司先后从省内某食品有限公司收购三级品作饲料销给农户冲抵贷款,当事人将其中272公斤三级品重新更改生产日期,经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鉴定为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货值6717.8元。望城县工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不合格床垫案 2004年5月18日,工商局岳麓分局接群众举报称,岳麓区一床垫经营部加工并销售的床垫是利用“黑心棉”制作的。经相关部门鉴定,该经营部生产销售的床垫为不合格产品。该批产品共15张,销售6张(已追回)。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聂某2004年8月份从高桥大市场购进“湘泉”白酒15件、“绵竹”白酒3件,共计购货款1722元,后将上述白酒用收购的“五粮液”和“小糊涂仙”空酒瓶、酒盒、包装箱进行灌装、封装,并加贴购买的伪劣标签。8月16日将这些产品运往浏阳市北盛镇,被浏阳市工商局依法查获。浏阳市工商局依照有关法律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黄清安 李进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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