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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重点监测民生商品 要想合格至少应过三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14:0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按照相关规定,从2月1日起,包括农产品在内的5类民生类商品列入工商部门重点监测范围,合格产品必须至少符合3项条件。

  这5类商品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需要监测的其他商品。按照规定,合格商品至少应符合
3项条件: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因素,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如果经工商部门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销售方要马上停止销售,对已经销售的,则应当退换商品,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还应当及时追回。(黄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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