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机构揭露酱油、食醋检验技巧

2001年05月08日 10:52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记者吴绵) 酱油、食醋的生产与检测要守规矩。4月27、28日,有关酱油等5个调味品标准宣贯会在京举行。

  《酿造酱油》《酿造食醋》国家标准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配制酱油》《配制食醋》及《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行业标准已于2000年12月20日实施。上述5个标准发布、实施后,各地许多单位对标准的理解上有偏差,一些新闻媒体也有不实炒作,在社会上造成了混乱,影响了标准的贯彻实施。为此,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受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的委托,在北京举办了有200多家生产企业和质检机构参加的宣贯会。

  俗话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酱油、食醋的每日用量不是太多,但却是生活中离不了的。其质量优劣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据统计,目前我国调味品工业总产值近200亿元,利税达15亿元,新工艺、新产品层出不穷,产销量迅猛增长,消费领域也越来越广泛。但由于配套的标准和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导致了调味品市场的混乱,有相当一部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酸水解植物蛋白流入市场或食品生产企业,除配制酱油、食醋外,还大量添加到方便面调料、复合调料以及熟肉制品和小食品中。最直接也是影响最大的事件,就是去年我国几个品牌的酱油由于添加了不合格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导致其产品不符合欧盟有关标准而被禁止出口。据悉,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从东亚国家进口的调味品消费量正不断上升,但优质酱油的市场份额却大多被日本、韩国所占领,他们的“本酿造”产品在西方国家享有盛誉,这对我国调味品行业不能不说是一大悲哀。

  鉴于此,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上述5个标准,标志着我国调味品行业标准化管理已进入法制化轨道,是加强对调味品行业管理的一项重大措施。这次配套发布的5个调味品标准,是我国首次颁布酿造酱油、酿造食醋国家标准,首次提出对“酿造”和“配制”两种调味品给予规范管理。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行条款强制,明确规定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明“酿造”或“配制”字样,有利于消费者选购和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宣贯会上,中国调味品协会会长卫祥云及全国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郝煜,向与会人员逐条讲解了新、旧标准的主要差异及相关的规定、政策,以及在生产中和质量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及技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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