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发现这种方法比打折好,纷纷“开拍”。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方式有不少隐患
“39号出价2860元,哪一位再加100元,这台彩电就是他的了。”“好,23号,2960元!第一次———”拍卖师一遍遍扫视台下,无人举牌;“2960元,第二次———”还是无人举牌,“2960元———,成交!”拍卖师的锤子重重敲在桌上。这是上月31日下午华强北商业街某商场门前的一幕。
笔者好不容易挤进人群,交纳了200元押金,也拿到了一张清单。清单列出了某电器公司即将拍卖的电冰箱等32件商品及拍卖原因,比如一套音响“样品,外观陈旧,无包装”;一台电冰箱“质量问题,已修复,无保修卡”,多数则是“轻微的划伤”。
拍卖起价一般是原零售价的一半,大多数拍卖品以高出起价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价格成交。当拍卖一台彩电时,一个穿灰衬衫的青年人和另一个穿休闲装的中年人从起价2250元一直“斗”到3250元,最后穿休闲服的人以3350元“笑到最后”。
竞买者以年轻打工者居多;也有一位私企老板买下了一台大冰箱。这位老板说,自己厂里办有食堂,正好需要,虽然有点问题,但便宜多了。当然,也有很多人看热闹,他们担心这种由商场组织的拍卖活动“质量得不到保证”。
拍卖品的价格为何如此便宜呢?第二天,笔者再次来到该商场,“寻购”同拍卖清单上一样的商品。当问到某型号的王牌彩电时,服务小姐却向笔者推荐另一型号,原来拍卖品是旧型号,已经被淘汰;当问到某型号的康佳彩电时,服务员说:“深圳所有商场都找不到了。”无疑,那件拍卖品已在“闺中”呆了很久了。笔者一连问了6种商品,商场的工作人员都说没有。据了解,该公司每个月月底都要举行一次拍卖活动,就是没有拍卖过全新的商品,拍卖品“不能退换,只能维修”。
据一位商场的老板透露,这种拍卖,深圳开始只有一两家商场搞,见效果不错,其它的也开始“尝鲜”,时间多定在星期六和星期天,这两天购物的人多;拍卖物多是处理品,要么积压已久,要么已被淘汰,要么就是摆放了很久的样品。以前,这些商品是以打折形式出售的,但效果不好,现在改为拍卖,就“新鲜”多了:起价由商家定,能保证收回成本,几百人围在一起,不断抬价,同样的商品有时比打折多赚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但也有卖不出去的,关键要看“拍卖技术”如何了。
据了解,拍卖业属于特种行业,只有依法成立的拍卖单位才能有权进行拍卖,其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把要拍卖的东西交给依法成立的拍卖单位才能进行拍卖。《拍卖法》还规定,拍卖应当由有从业资格证书的拍卖师主持,对于要拍卖的物品,必须提前公开展示,并且指出物品的瑕疵。目前,深圳街头有些商家玩起“拍卖促销”,有的不说明是处理品,有的虽指出商品中的一些小问题,对于重要的质量问题则加以隐瞒,有的甚至暗中派员参与竞价,操纵价格。业内人士说,这种表面红红火火的拍卖活动背后有不少隐患。本报实习生邓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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