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政协常委吴大和生产销售“地条钢”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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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 18:21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8月23日电(李永文、赵稼)受到广泛关注的重庆光大东丰轧钢有限公司生产“地条钢”被重庆市工商局依法查处一案,近日有了新进展。日前,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正式以涉嫌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将兼任开县政协常委的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吴大和以及公司负责生产和销售的吴大和之子吴生武予以逮捕。 经查,重庆光大东丰轧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轧钢公司)自1993年6月成立以来,
今年3月下旬,重庆市工商局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光大轧钢公司仍在继续生产销售“地条钢”。4月1日,重庆市工商局经检总队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对列入国家质检总局生产“地条钢”黑名单的光大轧钢公司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地条钢”,并当场查获地条钢钢坯、钢材80余吨,货值29万余元。经检测,这些钢材均为不合格产品。 据调查,仅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光大轧钢公司就生产“地条钢”1200余吨,销售金额318万余元。这些“地条钢”大量流向巫溪、开县、万州、云阳等三峡库区区县,为库区移民迁建和小城镇建设埋下隐患,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另外,在工商部门依法查处的过程中,身兼县政协常委的吴大和纠集数十名社会闲杂人员对执法人员进行殴打,致使4名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受伤住院。经审查,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对嫌疑人吴大和父子二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逮捕决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