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乱收费投诉排第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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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04:27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程凯4日北京报道】 据国家发改委对全国价格举报电话受理的举报情况统计,近三年,群众反映物业管理企业违反规定乱收费,以及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透明导致的投诉,一直位居各类举报问题的第3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自立项目乱收费,超过规定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为此,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日前发布的《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据悉,该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