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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责任?碰碎清代花瓶惹来133万巨额索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20:27 北京晚报

  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在京广中心举办“2004迎春拍卖会”的第一天预展,就有一位观众将据称是清代乾隆年间制造的青花折枝花卉六棱花瓶碰坏。昨天,该公司将该观众起诉到宣武法院。

  该公司起诉称,今年1月7日晚上约7时45分时,房某在古董珍玩展厅将一展柜玻璃撞碎,致使展柜内摆放的2391号拍品清乾隆青花折枝花卉六棱瓶掉在地上摔碎,请求法院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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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某赔偿保险费、拍卖佣金、经济损失共133余万元。翰海公司向法院提供了据称是房某书写的一份《事情经过》:“我往左跨了两步,歪着头去看百鹿尊的左侧面,由于我本人看得专注,当天又是第一天预展,玻璃非常清净通透,上面也没有小心玻璃的警告提示,我的左额头撞到展示青花六棱瓶的外侧玻璃上,玻璃碎了,倒向展柜里面,把青花六棱瓶推出展柜外面,掉在地上碎了。这前后不过几秒钟。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里面的人也是如此。事情由我引起,我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定的经济赔偿。”

  今天上午,房先生告诉记者,翰海公司提交的《事情经过》是他被逼着写的,不写就不让走。房先生介绍说,玻璃的安装本身就不牢固,玻璃高1.4米,宽1.0米,镶在1厘米深的铝合金轨道里,就像家里的推拉门那样的设计,玻璃上沿儿与铝合金轨道“似接触似不接触”的有松动,所以才会一碰就倒,而且翰海公司也没悬挂“小心玻璃”的警示,所以责任不在于他。“当时的经过有京广中心监控系统拍摄的录像带作证明。”房先生说,他本身就是搞收藏的,在圈里也小有名气,如果是他的责任他愿意赔偿。现在拍卖公司起诉到法院,“那就让法院判决到底是谁的责任。”翰海公司温总经理告诉记者,花瓶是公司受人之托进行拍卖的,现在花瓶碎了,公司要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就要走一个法律程序,即先起诉房先生。对于责任到底由谁负,要由法院来认定。(于海波 甄红 宫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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