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吨陈化粮流入长沙 洪湖处理相关责任人和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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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 19:10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7月22日电(记者皮曙初、袁志国)湖北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80吨陈化米流入长沙市场,经国家有关部门和长沙、洪湖两地的紧密调查,事实已初步查清。洪湖市对相关责任人和企业也拿出了初步处理意见。 7月16日下午接到湖北省、荆州市粮食局和工商局关于要求查处媒体披露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用陈化粮加工销售的80吨陈化米流入长沙市场的通知后,洪湖市委、市政府高
根据调查结果,洪湖市认为,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向粮食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报告,将80吨由陈化粮加工成的饲料米卖给长沙市个体户,且包装标识不规范,为不法商贩假冒经营提供了可乘之机。洪湖市政府加大整改力度,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一是对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出现的饲料米外流事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查处,对违规处理陈化粮的行为决不姑息。责令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上报省粮食局、省工商局,取消这家公司陈化粮购销资格,待事件查明后,另作处理。二是就此次因对陈化粮监管不力,导致出现饲料米外流长沙市场的问题,责成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写出深刻检查,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粮食局党委书记叶黎明通报批评,分管局长蒋松林给予警告处分,对市粮食局调控科科长郑永禄给予记过处分。待有关部门查清事实以后按程序予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洪湖市政府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陈化粮处理程序。一是督促具有陈化粮购买资格的企业在购买、加工、销售陈化粮过程中,及时向当地工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便于相关部门对陈化粮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管;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用陈化粮生产加工饲料米的监管,杜绝饲料米流入口粮市场,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