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改革开放20多年来,城镇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收入增长幅度远远高于1978年以前的30年,1989—2001年间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又明显高出1978—1989年。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料,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60元,比1989年增加了5484元,增长4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3倍,年均增长率达到7.1%,远远高出1978—1989年5.6%的年均增长率。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城镇居民开始转变就业观念,多种形式就业和自谋职业已被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所接受。城镇居民家庭中国有、集体职工人数减少,收入比重下降。2001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就业人口1.65人,其中国有经济单位职工1.17人,集体单位职工0.17人,分别比1989年减少0.32人和0.25人,国有、集体单位职工占家庭就业人口的比重从1989年的95.6%下降到81.2%。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中,按家庭人口平均(下同),来自国有、集体单位的收入4062元,比1989年增长3倍,收入比重从1989年的73.6%下降到58.8%。城镇居民家庭中个体劳动者逐年增加,家庭收入中个体劳动收入增长明显。2001年,城镇居民家庭中平均每百户拥有个体劳动者16人,比1989年增长4.3倍。
随着我国城镇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城镇居民的就业观念发生变化,就业形式更加多样化。2001年,家庭收入中人均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其他零星劳动的收入215元,比1989年增长8.8倍;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71元,增长3.9倍。2001年城镇居民收入中,来自其他经济类型职工的收入314元,其他就业者收入37元。
《人民日报》(2002年11月05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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