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记者 张小奋 实习生 何彬
10月19日晚上8时许,本报接到一位姓李的先生投诉,称当天他在天河某大百货商场的超市内购买了500克柠檬梅,谁知一女同事吃梅子时,竟吃出了一只大苍蝇……
柠檬梅里吃出大苍蝇?
据李先生反映:19日下午1时左右,他来到位于商场三楼的超市内购买了一包散装的永丰牌柠檬梅及其它一些糖果。在下午2时左右,他把买来的梅子和糖果派发给同事们。其中一位同事管小姐剥开一颗梅子放入嘴里后,发觉口里有一软性异物,当她吐出时竟发现是一只无头大苍蝇。管小姐顿感恶心,当场呕吐不止,并开始出现头晕现象。下午3时30分,李先生找该百货商场的到商场部李经理投诉,并要求派人去接管小姐到医院进行检查。
得知此事后,商场立即派工作人员陪管小姐去中山三院进行检查,但医院方称误食有害物需观察24小时才有结果。于是,管小姐回到商场要求商场经理对“吃苍蝇事件”出具一份证明,证实在柠檬梅里吃到苍蝇的事实,并保证对由其引起的健康安全负有经济责任。但遭到商场方面的拒绝。无奈之下,管小姐提出看看客户接待室对此事的值班记录,并要求复印一份留作证据,想不到此要求也遭商场方面的拒绝。最后,李先生和管小姐各书写了一份书面的投诉书,要求李经理签收,居然同样被拒绝。
对此,李先生和管小姐同商场方争执一直持续了5个小时后,商场方面只向他们出示了一份收到投诉信的收条。但李先生认为商场对此缺乏诚意,只是敷衍了事。当晚8时许,李先生遂向本报读者热线投诉。
顾客:商场缺乏诚意
晚上8时20分,记者接到投诉后,赶到天河体育西路见到李先生和管小姐。李先生气愤地拿出一印有某大厦字样的塑料包装袋,掏出一个白色的纸包打开展示给记者,只见里面有一个标着“永丰牌柠檬梅”商标的包装盒,而旁边却有一只硕大的无头苍蝇。
自认为成了受害人的管小姐说,她觉得最恐怖的就是吐出来的苍蝇没有头了,也许已被自己吃了下去,她当时就呕吐了近半个小时,把胃都吐空了。
据管小姐称,该商场的李经理受理投诉时,承认商场愿意为此事负责,但却拒绝出具书面证明。管小姐还表示,他们的投诉从下午2时30分开始一直进行到晚上7时30分,5个小时的交涉仅仅是想要商场方面出示一份“吃到苍蝇”的书面证明,但是不知对方为何要拒绝这个要求。
商场:“投诉回执”不须写明投诉内容
当晚8时45分,在该商场三楼的接待处,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天下午之所以发生争执,是由于双方的观点分歧太大。她称,商场对该事件很重视,在得知事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就派人陪当事人到医院去做检查。她还表示,对于接到的顾客投诉,只需给顾客写一份已收到投诉的收条,公司规定不须写明投诉内容;而且顾客的购物小票可作为该食品是在该商场购买的证据,商场不会抵赖的。
顾客决定对簿公堂
10月20日下午,管小姐致电记者称,商场的李经理打电话告知她,商场根据其对消费者的赔偿条例,已决定赔偿500克永丰牌柠檬梅,并说如果他们不接受,可以去上诉。管小姐称,她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商家的解决办法,他们绝对无法接受。她表示,自己作为受害人将与作为消费者的同事李先生一起,起诉该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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