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系统共接到消费者投诉208件,现已解决166件,解决率80%。比去年同期下降6%。接待来电、来人咨询2008人次。市消协开展的“购物在北京,满意在商城”的20家商场接到投诉195件,现已全部在基层解决,接待消费者咨询22851件。
旅游侵权多多
游客反映强烈
主要问题1、一些导游职业素质较差,带旅游者到定点商店购物,从中提取回扣,侵害了消费者权益。2、餐厅吃饭无标价,黑你就要黑到底。消费者反映在昌平十三陵附近一家餐厅吃饭,服务员推荐店里做的栗子西兰花。当菜上来时,消费者发现菜中有几块瘦肉,随即问商家,素菜中为何有肉,被告之是配菜用的。当消费者结账时却被告之菜中的瘦肉是鹿肉,三盘菜共需付费500余元。3、许多外地消费者在北京住店,由于旅店管理不严格,物品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
购物高峰设陷阱
虚假宣传欺骗人
节日期间,一些商家利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如10月1日,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王府井某电讯商城在广告中称“十一”卖99元NEC牌手机40台,许多消费者看到广告后纷纷到该商城购买。但实际上商家早晨900开门,840时就称手机已售完了,消费者认为商家有欺诈行为,投诉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市消费者协会已将此投诉移转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以次充好骗顾客
餐饮服务不到家
今年“十一”长假中,餐饮业一个新的特点是,消费者全家人及亲朋好友到餐馆就餐的消费明显增多,但一些餐馆却不能给消费者提供诚信的服务。一消费者反映其与家人到某餐厅聚会,点了精选的羊肉,但商家端上的却是最普通的羊肉。消费者当即指出商家的欺骗行为,商家承认是由于精选的羊肉卖完了,才给消费者端上普通肉,但事先并未向消费者说明,同时对于消费者的投诉不予理睬。还有部分餐馆由于就餐的消费者较多,饭菜质量下降或短斤缺两。
借节日销售旺季
兜售劣质商品
“十一”期间,商品热卖,在此过程中,不乏一些商家销售有质量问题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乔某为老人院的孤寡老人购买了月饼100盒,回家发现月饼已经变质,许多都已经长毛。消费者找到生产月饼的北京稻香春糕点厂,对方却不予解决。市消协接到投诉后迅速调查情况,并建议有关执法机关对生产、销售变质月饼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手机质量问题多
投诉仍居高不下
节日期间,消费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由于大部分消费者都在旅游或购物环境中,手机通讯量增多,从而因手机的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增多。消费者勾女士在前门某商店购买的手机,只使用了四天就出现手机有杂音,传话不清楚的问题,消费者找到商家,却未得到解决。接到此投诉后,市消费者协会迅速与厂家联系,检测手机,帮助消费者解决。由于目前《手机三包规定》还未正式实施,所以部分商家以此为借口,拒绝消费者修、换、退的合理要求。市消费者协会准备于近期就《手机三包规定》的内容,对手机厂商进行宣传教育。
假日期间游客众多
公共设施考验严峻
虽然,北京在近几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增加许多公共设施,但面对众多的游客,仍难尽人意。其中公共厕所问题仍尤为突出。目前,北京的公厕卫生条件虽已有了较大的改观,出现了“星级公厕”。但公厕尤其是整体环境较好的公厕从数量上讲,仍达不到与北京这个国际化大都市配套的水平。公厕数量仍需要增加,同时由于性别差异,出现男厕所使用正常,而在女厕所门前经常排队的情形。为此,市消协呼吁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公厕设施,改善男、女公厕的比例,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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