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 吕方锐 北京报道

  6月7日,被外界称为“共享单车第一股”的永安行与海归专家顾泰来的专利诉讼,在苏州中院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永安行的共享单车系统和公共自行车系统不涉侵权,驳回原告顾泰来的诉讼请求。

  顾泰来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他尚未收到判决书,对于这一判决也是从新闻上了解到的。对该判决结果,他称不服,将上诉至江苏高院。

  同时他强调,不论是5月23日的开庭还是6月7日的审判,自己所在的原告一方,都没有任何人出庭。根据他咨询多位法律界人士的说法,民事诉讼的原告方如果无人出庭,应视为自动撤诉,但苏州中院在此情况下,做出了原告方败诉的裁决,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对于拒绝出庭的理由,他的解释是,他曾于4月20日向苏州中院申请撤诉,遭到了苏州中院方面的拒绝,他觉得并不合理。如果出庭,就相当于接受了这种不合理的安排。

  另外,顾泰来在南京中院也对永安行提起了专利诉讼。他表示永安行方面已向南京中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原定的开庭时间延后,具体日期尚不确定。

  对于顾泰来的说法,尚未得到苏州中院方面的证实。而一审胜诉的永安行方面是否将重启IPO,永安行董事长孙继胜向记者表示,他“准备去咨询下”。

  永安行与顾泰来诉讼的内情与进展,《华夏时报》记者未来还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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