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期刊上撤下107篇论文,123家医学研究机构被卷入这场学术造假丑闻,医院、医学院成为重灾区。


《财经》记者 刘浩南/文 王小/编辑


4月20日,世界著名学术机构斯普林格出版社(Springer)发布一份撤稿声明,宣布撤回旗下医疗期刊《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于2012年至2015年发表的107篇学术论文,撤回理由是这批论文涉及评议造假。


该声明所附的撤稿名单显示,被撤回的107篇论文全部与中国医疗研究机构相关,引发舆论热议。


斯普林格出版社在声明中称,论文的发表者伪造了同行评审(To submit a fake review)。经该出版社调查,此次出问题的文章采用了“真专家,假邮箱”的方式。


《肿瘤生物学》有一个规则是,允许论文作者向期刊推荐评审专家。假邮箱是,造假者先以行业内知名学者的名字注册的邮箱,然后通过这些邮箱发给期刊评审意见,为论文增加好评。



本次撤稿事件波及的国内研究机构,一部分属于国内知名高校,如浙江大学、中南大学、武汉大学、同济大学等;另一部分则来自于国内知名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等三甲医院悉数在列。此外,美国威斯康辛州血液中心、美国芝加哥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和日本爱知医科大学四所机构也出现在撤稿名单中。


在一本期刊上撤下107篇论文创下斯普林格出版社单次撤稿记录之最。上一次该出版社大规模撤稿要追溯到2015年8月18日,当时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撤回旗下10本学术周刊上发表的64篇论文。


然而,这还不是此次事件的终点。斯普林格出版社在声明中称,还将继续做大规模筛查。那么此次曝光的论文可能只是一部分,随着持续的调查,或将有更多问题文章浮出水面。


4月18日,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王春法在与该出版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安诺杰就撤稿事件交流时指出,论文因虚假同行评审问题被撤,应该以适当方式让公众了解撤稿事件中各方主体的责任。


王春法称,作者和“第三方”中介确实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但2015年撤稿事件发生后,出版集团没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出版集团和期刊编辑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理应对此承担责任。


“总有人不道德,因此需要有规则。目前是缺乏惩罚机制。”长期关注卫生医疗领域的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对《财经》记者评价这一事件时分析,惩罚的力度大到了边际违规人数减少到执法者不费劲就能查出来的地步就行了。也就是所罚之事还没有变成接近于零时,需要渐进加大惩罚力度,直到达到可接受的地步。


除了此次事件已暴露出的评审机制不完善、惩罚机制缺乏外,从根源探索,医疗领域出现这样严重的造假风波,与职称评审机制等不合理的“紧箍咒”也是息息相关。


被论文“绑架”的职称评定 


大面积的学术造假,源自于国内医疗学术界对登上国外期刊的饥渴,而这份饥渴背后,“论文至上”的职称评审机制影影绰绰。


2016年8月26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一份该省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征求意见稿。在这份意见稿中附带了一份《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学术期刊目录及分类建议》,划定了931种指定期刊,规定各机构研究者的论文需要登上目录中的期刊上,才能被计算在职称评定中。


类似的“论文硬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通行。2015年2月,丁香园网在约2000名三甲医院医生中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 26.87% 的医生表示,在中级职称的评定中需要 1 篇核心期刊的论文;23.55% 的医生表示,需要 2 篇核心期刊。


在副高级职称的评定中,对论文要求再上一个台阶。31.54% 的医生表示需要 2 篇核心期刊;23.08% 的医生表示需要 3 篇核心期刊,而 18.41% 的医生表示必须发表 SCI 论文。


高级职称对论文的要求更加严苛。有 24.33% 的医生表示,必须发表 SCI 论文,超过 46% 的医生表示需要 3 篇以上的核心期刊论文。


论文,不但决定晋升之路,且与医务人员的收入紧密相连,因为随着职称的上升,收入也随之增长。


“我是医生,还是大学教授?”


“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通过引入国际同行评价等形式改进人才评价考核方式;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这是2016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列出的。但“意见”归“意见”,各市级县级医疗机构在执行中难见效果。


“我是一个一线医生,不是大学教授,评定我工作的标准应该是临床判断水平、手术实施水平、挽救危急病人的数量吧?但实际上,论文才是命脉。”广州某大学附属医院的一位陈姓医生向《财经》记者抱怨“身份尴尬”。


在医疗领域,教学医院和非教学医院划分非常模糊,对这两类角色的医生职称评定要求也没有明确区分。工作侧重方向的含糊,加上职称评定的论文“死标准”鞭打,非教学医院的医生也在这个死循环中奔跑。


“这造成什么?教学型医生门诊任务过多,非教学型医生没时间去满足论文要求。论文造假、评审造假都由此产生了。”陈医生称。


2016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吕树铮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达过类似担忧:按论文评职称,很有可能导致医生会做科研但不会看病和做手术。


吕树铮还指出,职称划分制度应该根据医院侧重方向进行调整,针对教学医院,可以根据教学能力评教授,非教学医院区分一下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行政科室设主任即可。


其实,不唯论文论英雄的话题在中国学术界已经探讨多年,甚至有人直接建议,废除非教学型医院医生职称论文限制。然而现实中,未有丝毫撼动,如今严重的撤稿事件发生,应召集多方讨论,并付诸于行动。


安诺杰称,出版集团确实存在期刊编辑对评审专家信息、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审核不严格等问题,正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内控机制。


出版集团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作者是通过“第三方”中介投稿,“第三方”中介对虚假同行评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论文作者应高度警惕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与“第三方”机构有勾结的“掠夺性期刊”。


借此风波,中国学术界应制定出更为精细的奖惩制度、职称评审规则,让医学研究良性发展。


机构名称论文数
爱知医科大学(日本)1
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2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1
北京电力医院1
北京市顺义区医院1
北京协和医学院2
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1
第三军医大学1
第三军医大学附属西南医院1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消化病医院2
多伦多大学(加拿大)1
肥城市人民医院1
福建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
复旦大学1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1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1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
广西医科大学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1
哈尔滨医科大学1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
杭州市萧山区特殊康复中心1
杭州市萧山医院1
河北医科大学1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1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1
湖北工业大学1
湖南中医药大学1
华东师范大学1
吉林大学1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1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1
济南军区总医院2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1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1
暨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
解放军309医院1
解放军456医院1
解放军85医院1
解放军空军总医院1
解放军总医院4
辽宁何氏医学院1
辽宁医学院2
辽宁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1
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4
聊城市人民医院1
南方医科大学2
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神经外科研究所1
南华大学1
南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
南京财经大学1
南京医科大学1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1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1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无锡第二人民医院1
南京中医药大学无锡附属医院1
南通大学1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1
南通市肿瘤医院1
南阳市中心医院1
青岛市市立医院1
青岛市肿瘤医院1
衢州人民医院1
沙县医院1
山东大学4
山东大学附属济南市中心医院1
山东大学附属省立医院4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4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1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3
山东省肿瘤医院2
山东医科大学1
陕西省肿瘤医院1
上海交通大学4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2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3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胸科医院2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3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2
上海市浦东医院1
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1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普陀区中心医院2
绍兴第二医院1
沈阳军区总医院1
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皇姑屯医院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1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
台州市立医院4
台州学院1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1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1
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1
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1
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1
威斯康辛州血液中心(美国)1
潍坊市中医院1
潍坊医科大学附属医院1
温州市中心医院1
温州医科大学1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
武汉大学1
新乡医学院1
延边大学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1
章丘市妇幼保健院1
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
浙江省人民医院1
芝加哥大学(美国)2
中国海洋大学1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2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4
中国医科大学1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体检中心2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3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1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1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2
中日友好医院1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1

(图表数据来源于知社学术圈)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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