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事务信托典型模式及创新
事务信托目前主要分布在家族信托、消费信托和企业年金信托中。家族信托按客户来源可分为银行与信托合作模式、保险与信托合作模式及信托自主开发模式,按管理介入程度,又可分为标准化模式、半标准化模式及定制化模式。消费信托“消费+理财”的模式较为成熟,创新集中在产品类型和与互联网的结合。企业年金信托业务中,信托公司仍以受托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模式为主。
(一)家族信托
家族成员作为委托人,将合法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向指定受益人进行管理财产或收益的分配,从而实现客户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
家族信托结构主要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组成。委托人,是信托财产的实际拥有者,家族信托行为的发起者,并指定财产委托人和财产受益人。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的财产进行管理和运作,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受益者分配收益,并从中取得业务报酬的个人或组织。受益人,委托人的财产收益指定人,一般多为家庭成员。
家族信托对受益人的利润分配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一次性分配、定期定量分配、非定期分配、附带条件分配等形式。一次性分配是指家族信托到期返还本金;定期定量分配是指类似于年费的固定收益比例分配;非定期分配是指按照浮动累积额度来提取收益,每年的浮动收益可以规定不按年分配;附带条件分配是指受益人在提取大额的收益时须符合信托合同规定的条件,可以有效约束信托受益人,避免家族因继承、分割问题引起纠纷。
作为事务信托的家族信托按标准化程度不同也有三种模式:1)标准化产品。以客户委托指令为核心,信托公司进行依据指令管理活动,通常在前端约定清楚若干要素,如产品规模(如1,000万起)、期限(至少10年)、资产配置方向(非标比例)、信托利益分配时间和比例等,以及资产保护、子女教育、婚姻保障、退休赡养、财富传承、全权委托等内容。2)半标准化产品。在标准化产品的所有要素设定中,给予客户一定的选择权,客户可对核心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客户的指令特征更为明显,比如子女教育中委托人可选择信托收益向子女定期分配,也可设在子女留学、婚嫁、疾病等重大事件上向其分配。3)定制化产品。完全按照事先与客户的沟通情况,以客户的需求来定制服务。目前国内开展的家族信托以标准化、半标准化为主。无论是哪种模式,每单家族信托都是独立的信托计划(单一事务信托),独立建账、独立投资运作,但实际中为满足可操作性要求,可能将多个家族信托资金置于同一管理之下而统一运用。同时,所有产品在合同中都不承诺预期收益率,但会根据客户实际需求、经过测算之后,推荐相匹配可配置资产让客户选择。
与此同时,家族信托的典型业务模式按照客户来源分,也主要有三种常见模式:
1.私人银行主导+信托通道模式
家族信托被动资金管理的模式主要通过这种通道方式实现。因为私人银行部门具有客户和渠道优势,能够在现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提供增值服务,满足高端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在整个家族信托交易结构中,信托公司处于事务管理服务的地位,承担受托责任。相对而言,信托公司在此类业务中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
2.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合作模式
委托人购买保险产品之后,利用其保险赔偿请求权来设立信托。该信托规定,当保险赔偿真正发生后,委托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自动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为行使相关处理事项,保险赔偿款也通过保险公司直接划转至受托人名下。
3.信托公司独立客户模式
委托人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管理事务范围,家族信托实行受托人和委托人共同管理的模式,合同期限通常设为50年。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委托人和受益人的相关利益不受损害,信托公司必须及时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汇报家族信托管理和运行情况。在家族信托存续期间,根据外部情况变化,受托人可以变更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但是必须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二)消费信托
1.模式分析
消费信托将消费与信托相结合,赋予传统商品金融属性,从而有效降低成本,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提升消费者的生活品质。一般情况下,消费信托业务的模式如下:第一步,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设计消费信托产品、选择信誉良好的产业方进行合作并发行信托产品。第二步,消费者支付预付款给信托公司购买消费信托产品。第三步,信托公司为消费者集中采购性价比高的消费产品或服务,并交付消费者使用。类似于团购的集中采购模式,消费信托通过规模优势实现最大限度地降低商品或服务的成本,让消费者花更少的钱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第四步,信托公司将剩余资金进行沉淀再投资,投资收益一部分分担消费商品或服务的成本;另一部分作为信托管理费用,实现信托的盈利。第五步,信托期限结束后信托公司将保证金部分退还给消费者。
2.案例分析
某信托·乐买宝消费信托
乐买宝是蚂蚁聚宝旗下的一款理财产品,简单来说是汇集了理财+消费的功能,该产品由蚂蚁金服和中信信托合作,投资期限为6个月,最低只要1,000元就能投资。产品模式是非常简单:用户在乐买宝购买6个月的理财,预期基础总收益4%,然后在网上购买指定商品,通过购买指定合作商城的商品消费能提升收益。这款产品的收益来源于两个部分:除了基础的预期年化收益率4%。超额部分需要用户消费才能得到的,每消费本金的1/10,就可以获得约0.4%的叠加收益。基础+叠加的年化收益最高可以达到15%。
例如购买1,000元的乐买宝理财,预计消费2,850元,才能达到最高15%的收益,想达到最高收益很艰难。如果把消费提升的收益算成消费返现,相当于消费返现不到3%,而且需要过6个月以后才能获得返现,这一点对用户的吸引力不大。同时,这款产品目前合作的聚划算商家不多,并且商城里商品种类偏少,价格虚高。
如果未来该商城产品数量增加,配备更多价值合适且种类多样的商品,有购买意向的用户会更多一些。单纯想赚取4%的收益也存在市场需求,乐买宝背靠蚂蚁金服和某信托,可以给消费者比较强的安全感,因而对比其他固定收益产品如余额宝或招财宝仍有一定的优势。
(三)企业年金信托
1.模式分析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政府强制性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或行业工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条件和经营状况建立的,经过雇员、企业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双方共同缴费,形成基金,雇员在退休后一定时期内可以按照年度领取固定数额退休金的养老保障制度。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办法陆续由各省政府出台,除规定了缴纳比例、领取时间以外,还要求省级社保经办部分负责职业年金的运作管理,需要委托具有年金管理资格的机构进行托管和投资运营等。
我国企业年金的受托人通常由企业年金理事会和法人两类主体担任。因此,以企业年金受托人为划分依据,可将年金受托模式划分为两类:一是企业年金理事会受托模式。在这种受托模式下,企业的年金基金主要由年金理事会进行监管和处置,与委托人成立信托关系,承担企业和职工所缴纳年金的投资、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务。二是法人受托模式。这种受托模式下的年金信托是由设立年金信托计划的企业和职工委托具备管理资格的法人受托机构管理和处分企业年金,承担企业和职工缴纳年金的投资、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务。根据受托人是否进行职责(包括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三种职责)外包,两种运作模式又可细分为不同的拆分模式。
2.案例分析
某信托·华宝聚金岁月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某信托是首批经劳动保障部认定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自2005年获得年金业务资格以来,已经为很多企业提供了年金服务。本案例中委托人选择某信托作为企业年金的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某信托选定一家银行作为托管人,三家机构(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委托人与某信托签订《企业年金受托及账户管理合同》,其员工作为受益人。
事务信托发展趋势
事务信托作为信托八大业务之一,为信托本源业务,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极大的发展空间。家族信托中的事务信托业务开展广泛、各公司能力逐步提升,依据信托制度优势、塑造品牌,通过加强与海外业务协同和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将会获得更大发展进步。消费信托业务产品类型日渐丰富,内部运营更加规范、信息披露更为充分,并且在与互联网的结合中,发挥其内在的普惠价值。企业年金信托市场保持稳定状态,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市场的逐步形成,信托公司会迎来新的市场机会。
(一)家族信托发展趋势
中国家族信托业经历三年的探索与创新,目前仍处在市场培育的初级阶段,在未来家族信托发展方向的落脚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家族信托将以服务塑造品牌
信托公司具有资产隔离的制度优势,尤其适合被动管理资金信托业务,在资管行业竞争加剧的形势下,家族信托必将是信托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向。从内部组织构架上,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成立家族办公室将是一种趋势,家族办公室的形成更有利于服务品牌的塑造。家族办公室具备的服务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客观的理财建议,服务标准化与定制化相结合,技能的专业性与多样性并行,多世代规划及规模效益。信托公司需要按照客户要求和目标,充分搭建与私人银行等机构的合作,为客户制定策略并管理运作,最终以服务品牌吸引客户,发展壮大家族信托业务。
2.家族信托加强与海外业务联动
随着中国高净值人士投资多元化的需求增加,其境外资产在逐步扩大,境外资产在高净值人士的全部资产占比已经突破20%。高净值人士拥有的境外收入、境外股权减持、抵押和变现后的一部分资金滞留在境外。另外,近年来投资移民的需求增加也使得境外资产管理日益重要。家族信托与海外投资信托的结合旨在实现投资的全球化配置,规避单一区域过分集中投资的风险,这也是家族信托业务客户的内在需求。
3.家族信托以互联网优化客户管理方式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为家族信托模式的创新带来了很大的机遇。在现行制度和监管下,可以扩大客户营销半径,及时掌握客户动态需求,实现精准营销。在我国互联网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信托业信息化建设还很薄弱,项目信息上线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需要通过信息系统辅助,提高信托公司对项目风险的判断能力。另外,加强投资者教育对开展家族信托业务非常重要,在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线下投资者教育渠道成本偏高。家族信托可以制作以个性化需求为导向的手机软件,通过线上节约成本,也可以通过网络课程对投资者进行宣传教育。这些措施更具灵活性和导向性,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动态变化,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也能够及时反馈出现的问题,节约了家族信托模式创新的成本。
(二)消费信托发展趋势
消费信托因其涉及消费和理财两个方面,囊括消费品提供商、理财服务提供主体、消费信托委托人等多个主体,易于发生各方的认知不一致的情况。消费者基于其消费地位而享有知情权决定了消费信托应该具有透明的公开性、公示性,而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消费信托开展的新空间。
1.消费信托内部运营更加规范合理
消费信托具有潜在的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成本控制风险、操作风险、资金投资风险,而管控这些风险的有效机制将在多个方面逐步开展:一是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如信托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等,将会随着消费信托的规模增长,逐步探索出适应消费信托发展的规范管理方式;二是信托业自律管理部门,主要指信托业协会的组织监管及信托公司的自律监管,将逐步形成行业统一的消费信托自律机制,维护该项业务健康发展。同时,为规范消费信托业务开展,规避操作风险,信托公司也会逐步优化合同签署的流程,实现合同管理效率的提高,建立严密的资金调配监测机制。更重要的是,信托公司也逐步需要考虑在内部做好消费者权益登记系统的建立和维护,并要形成与产业方客户建立定期更新机制和对接系统。
2.消费信托信息披露更加完整有效
信息披露,是信托公司为保障受益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各方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将其自身的投资情况、回报情况、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信托业监管机构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或公开。信托的信息披露分为两种方式:其一,信托公司直接向银监会进行信息披露,再由银监会将相关信息向社会不特定群体公开,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登记制度;其二,信托公司直接且仅向特定的信托委托人或受益人告知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随着中国信登作为全国性的信托登记平台进入实质运行阶段,信托产品登记的统一化、标准化将会逐步成型,有助于各方主体对消费信托的信息了解和监督,促进消费信托发展信息的透明性,减少不必要的认知差异。
3.消费信托发展创新更加注重互联网作用
互联网为消费者的消费和理财开创了一种新的路径。互联网消费信托中消费者兼具双重身份,其不仅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也是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受益人。一般信托的投资门槛非常高,只有金融机构和少数高净值人士才能参与。消费信托则是信托业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放低姿态”,采用事务信托的方式走普惠的路线,是新形势下信托业寻求发展的一次创新,也是信托业回归本源的一种探索。
(三)企业年金信托发展趋势
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补充,2017年的推行重点将从国有企业转向中小企业、从企业转向机关事业单位。与此同时,已经深耕多年的企业年金信托,有希望通过更广泛的参与和资格申请,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成为信托转型可选择的细分领域之一。
1.年金信托委托主体进一步扩容
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中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而占我国企业总量99%的中小企业在企业年金发展方面却明显滞后。随着市场的成熟,企业年金业务市场集中度将继续保持稳定。同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逐步建立,各省级社保经办部门将成为巨大的职业年金委托人主体,给年金信托业务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2.年金信托管理机构竞争加剧
运作模式方面将基本采用企业年金运作模式,各机构主体将集中争取受托、托管和投资三项资格。由于职业年金市场规模积累将十分迅速,各机构主体都看重这块市场蛋糕,综合实力强、知名度高、经验丰富的经营主体将继续获得委托人的认可,业务更多地体现不同资质金融机构主体的竞争。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逐步建立,预计职业年金市场将迎来比企业年金更加激烈的竞争,市场空间也更加广阔,信托需要更广泛的参与,以扩大多年保持的稳定市场份额。
来源:《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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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