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6-2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至2016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灼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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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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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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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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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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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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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议案六)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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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议案七)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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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八)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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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议案九)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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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十)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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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十一)
按照累计投票制选举沈洪涛、王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届。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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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刘涛、张华、沙奇林、毛付根、丁友刚、陆军进行了年度述职。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陈凌、张丽丽律师见证,律师们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律师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6-24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20日在广州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6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到董事16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李灼贤董事长、高仕强董事、李明亮董事、杨新力董事、姚纪恒董事总经理、刘涛独立董事、张华独立董事、沙奇林独立董事、毛付根独立董事、沈洪涛独立董事、王曦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钟伟民董事、洪荣坤董事、孔惠天董事、胡效雷董事、张雪球董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钟伟民、胡效雷董事委托姚纪恒董事、洪荣坤董事委托高仕强董事、孔惠天董事委托李明亮董事、张雪球董事委托刘涛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和我国资本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经审慎研究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本议案经16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6-25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5月2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实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会议由张德伟监事会主席主持,赵丽、朱卫平、江金锁、黎清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林伟丰监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委托黎清监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和我国资本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经审慎研究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6-2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述
2015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2015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为发行不超过457,142,857股,募集不超过40亿元,发行底价为8.75元/股。
随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2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208号),于2016年3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08号)。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及落实补充2015年年报等相关工作,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将回复时间延期至2016年5月28日之前。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和我国资本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经审慎研究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6年5月20日,我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拟根据本次董事会决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和我国资本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基于上述理由,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201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公司律师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决定。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建设,确保相关业务顺利推进。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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